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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应确立不方便法院制度

作者:黄秋丰不方便法院国际民事管辖权的积极冲突可替代法院

摘要:不方便法院原则广泛流行于普通法系国家,少数大陆法国家也有类似的制度。它对缓解国际民事管辖权的积极冲突,平衡当事人双方诉讼权益,节省一国的司法资源和当事人的财力和精力都有着积极作用。随着中国涉外民事案件日益增多,管辖权积极冲突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也愈发明显。因此,在中国建立不方便法院原则显得十分必要;向时也具有可能性。但中国必须建立起适合本国国情的不方便法院原则,而不能照搬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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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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