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论《刑法修正案(七)》中几个涉税罪名的整合

作者:李晓明偷税罪逃避纳税罪逃避追缴欠税罪逃税罪不履行扣缴义务罪

摘要:《刑法修正案(七)》第3条对“偷税罪”进行了全面修订,但修订后的罪名至今没有公布,尤其是修订后的刑法第201条同第202条及第203条因罪名表述上引起的冲突更加明显。因此,在深入分析该修正案及相关条文的基础上,重点整合了与之相关的涉税罪名,大胆提出将原来的“偷税罪”更名为“逃避纳税罪”,进而将“逃避纳税罪”和“逃避追缴欠税罪”合并为“逃税罪”;并将扣缴义务人主体从“逃避纳税罪”中分离出来,新设“不履行扣缴义务罪”。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河北法学

《河北法学》(CN:13-1023/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