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晓明偷税罪逃避纳税罪逃避追缴欠税罪逃税罪不履行扣缴义务罪
摘要:《刑法修正案(七)》第3条对“偷税罪”进行了全面修订,但修订后的罪名至今没有公布,尤其是修订后的刑法第201条同第202条及第203条因罪名表述上引起的冲突更加明显。因此,在深入分析该修正案及相关条文的基础上,重点整合了与之相关的涉税罪名,大胆提出将原来的“偷税罪”更名为“逃避纳税罪”,进而将“逃避纳税罪”和“逃避追缴欠税罪”合并为“逃税罪”;并将扣缴义务人主体从“逃避纳税罪”中分离出来,新设“不履行扣缴义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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