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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优惠性货物原产地规则的双刃剑效应——兼及中国的实践

作者:孟国碧税号分类改变标准价值增值标准加工工序标准双刃剑效应

摘要:优惠性货物原产地规则可分为两大类,一为具体产品的原产地规则,另一为制度型原产地规则,前者主要包括CTC、VC及TP三种标准,后者主要包括微小含量规则、吸收规则、累积规则。其对区域经济发展具有双刃剑效应。中国已实施的七个优惠性原产地规则经历了由简单到复杂,由不完善到逐步完善的演变过程,在发挥应有的保护作用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优惠待遇的利用。因此,在今后原产地规则的制订中宏观上要充分考虑原产地规则的双重效应;在微观标准设计七要充分发挥原产地规则的正面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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