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期刊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家庭的民事主体地位研究

作者:肖立梅家庭民事主体非法人组织家庭成员

摘要:民事主体制度的发展历史表明,顺应社会的现实需求.民事主体的范围在不断扩大——由过去的自然人、法人扩展到现在的非法人组织。判断非自然人团体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条件应当包括:稳定的组织、独立的意志和独立的利益。家庭在社会生产和生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家庭和家庭成员无论在财产享有、意志形成和责任承担等方面都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家庭的稳定性是其他组织无法比拟的。法律应当顺应现实的需要.赋予家庭以民事主体地位,使家庭和个人之间关系清晰、明确,既保障家庭的整体利益,也维护家庭成员的个人利益。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河北法学

《河北法学》(CN:13-1023/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