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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性的私法调整

作者:李岩性权利性人格权私法生育权性自主权

摘要:私法对性保护的缺失导致对性权利保护的不足。性权利本质上是私权,私法应该对性权利加以调整并创设性人格权。性人格权由性自主权、生育权构成。创设了性人格权后,可以解决实践中许多问题如:婚内强奸问题、强奸后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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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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