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邓辉辉行政判决民事判决既判力根据
摘要:既判力的根据所探讨的是当事人为什么受到既判力约束的问题。民事判决既判力的根据,理论界主要有制度效力说、程序保障下的自我归责说、双重根据说和国家审判权说。在行政诉讼中,由于行政相对人和行政主体是两种性质不同的当事人,因此,行政相对人和行政主体受既判力约束分别存在不同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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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法学》(CN:13-1023/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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