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建广; 王学成刑事再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申诉抗诉救济纠错
摘要:从近年来的司法实践看,法院和检察院对再审程序的适用呈不断减少的趋势,但同时不服生效裁判的申诉却呈不断增加的趋势。调查表明,人们对现行刑事再审的制度设计评价并不高。现行刑事再审程序的运作实际上也已陷入了困境。这是因为立足于发现事实真相、纠正错误裁判理念的原制度设计存在启动主体不适当、再审理由不具体、审理程序不规范、裁判效力不确定的“四不”缺陷。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从创新制度的立论基础出发,树立以程序正义为核心价值的。特殊救济”再审理念,以启动程序的法定理由具体化为切人点,严格限制法院自行再审的职权,规范检察院的再审抗诉权限,赋予当事人启动程序的主体资格,并确立再审一审终审原则。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修改刑事诉讼法再审程序的多条立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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