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伏军有限独立功能独立
摘要:《建立欧洲共同体条约》赋予了欧洲中央银行在货币政策、组织与人事安排、财政等方面的高度独立性,其目的在于保障欧洲中央银行货币政策职能的顺利实现。欧洲法院的司法裁决表明,欧洲中央银行的独立地位是一种有限的、功能性的独立,并不是绝对的独立。欧洲中央银行不能在欧盟法律框架之外独立存在,但在该法律框架下,欧洲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职能的独立行使会得到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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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法学》(CN:13-1023/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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