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于新循商行为商主体商事能力主体商法中国营业范围
摘要:商主体与商行为是构成商法内容体系的两大基础性要素.现代商法意义上的商行为作为商法规范中最为重要、最为典型、最为普遍的行为,具有明显区别于一般民事行为的法律特征--特定性、营利性、营业性.关于商行为法律特征的分析研究对于完善我国商法理论及立法具有重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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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法学》(CN:13-1023/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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