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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危险行为及其民事责任

作者:王艳玲; 李静芹共同危险行为民事责任共同侵权行为人身损害赔偿

摘要:2004年5月1月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了共同危险行为及其民事责任的承担,填补了我国共同危险行为的立法空白.阐述了共同危险行为理论的产生,分析了共同危险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合理性,对共同危险行为和共同侵权行为进行比较,并对最高人民法院该司法解释的有关条款进行了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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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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