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申丽凤民法典二元民事主体结构非法人团体权利能力行为能力法律制度
摘要:"非法人团体"主要是立法政策导致的"法人"概念未能涵盖所有团体主体所致,并非因为存在自然人、法人之外另有民事主体的观念."法人"概念应指代所有作为法律主体之团体,我国由于特定立法目的限缩了"法人"概念的指代范围,导致了我国"非法人团体"问题的特殊性.民法典应采用"大法人"概念,将非法人团体归入"法人"之中,建立自然人、法人的二元民事主体结构.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河北法学》(CN:13-1023/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CSSCI南大期刊、北大期刊、统计源期刊
人气 27055 评论 63
省级期刊
人气 25992 评论 60
统计源期刊
人气 25739 评论 53
人气 23864 评论 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