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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共同诉讼制度的内部冲突与制衡

作者:赵信会共同诉讼制度立法民事实体法当事人权益

摘要:我国法律对必要共同诉讼未作进一步的分类,同时立法和理论都认为必要共同诉讼包括两种类型.其一是共同诉讼人之间是共有关系;其二必要共同诉讼人之间是连带关系.民事实体法赋予连带关系的当事人一并起诉或分别起诉的选择权,赋予了对方当事人对其一并起诉或单独起诉的选择权.这样民事实体法的规定就与必要共同诉讼制度存在一定的冲突.我们认为借鉴大陆法系国家和英美法系国家的做法,把必要的共同诉讼划分为固有的必要共同诉讼和类似的必要共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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