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白贤宋代士大夫法律素养考量
摘要:"文学法理,咸精其能"并非两宋士大夫法律素养的普遍状态。从两宋时期"吏强官弱"的司法生态以及"阿云之狱"中士大夫们的整体表现,可以看出两宋士大夫群体的法律素养并不是很高。对于中国古代法律文化而言,只有建立在客观事实基础上的判断,才有益于该问题的进一步探究。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CN:13-1027/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荣获中文社科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全国面强学报;河北十佳期刊;中国《社科基金资助期刊》;中国《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收录。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