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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亲互隐"乎?"大义灭亲"乎?(一)——浅议法与情的博弈

作者:刘立亲亲互隐法与情容隐制度对立统一关系重新审视中国古代我国立法社会和谐亲亲相隐借鉴意义价值观念家庭伦理合理因素法度实体法人性化情与法法制化程序法张力

摘要:重新审视处于一片讨伐声中的容隐制度,全面地考量其利弊,就会发现中国古代及西方容隐制度中的合理因素,对于我国当今相关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完善,具有现实的借鉴意义.承认儒家强调亲情、强调社会和谐的价值观念,有助于在情与法之间保持适度的张力;批判地肯定、改造古已有之的维护家庭伦理亲属的容隐制度,有助于辩证地处理大义灭亲与亲亲相隐的对立统一关系:不因亲情而废法度,不因法度而毁亲情使我国立法朝着法制化、人性化健康轨道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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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报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报》(CN:42-1782/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报》主要面向基础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开展基础教育各学科及中小学师资培训、继续教育和高等师范各学科的研究,服务于地方教育、文化、经济,已逐步形成了自己的办刊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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