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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市场调查报告

时间:2022-08-25 18:07:48

医药市场调查报告

第1篇

为了强化税收管理,我局近日组织了一次税源管理专项大检查,对医药流通企业作了重点调查,发现该行业在医药市场监管和税收管理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亟待加强管理。

一、存在的问题

(一)医药商贸企业销售毛利下降,增值税减少。部分药品价格下调,进销差价降低,医院药品竞标采购,医药销售行业终端市场毛利率为5%-7%。医药零售行业为了占领市场,实行连锁经营,分支机构迅速增加,导致库存增加,当期应纳税额减少。由于经营方式及经营品种不同,传统药品和新特药品毛利率差别较大,也造成同行业间税负高低不一。

(二)企业自身会计核算和申报不实,导致税款流失。主要表现为多计成本,少计收入,销售药品不开具发票;利用计划生育用品用具免税,中草药低税率的税收优惠政策,人为扩大这两项商品的收入;部分商品体外循环不计购进,取得购货方折扣折让后不扣减进项税额;将当期销售收入后移,减少当期申报销售额,不如实反映当期应纳税金;变相出卖药品经营资格证书,形成假连锁,假统一核算,财务管理混乱,核算体制不健全,对其分支机构疏于管理,这都造成了税收流失。例如,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下设分支机构7家,为了避税形式上注册成立多家分支机构向税务机关分别纳税,其实质是统一核算,规避高税负。多数分支机构以挂靠、租赁、承包形式存在,总公司只收取管理费,没有统一核算,增加了税收征管难度。

(三)管理手段不足,监管不力。医药商贸企业改制后经营方式发生了较大变化,税务机关以及医药监管部门没有及时适应变化,调整管理方式,信息没有进行交流共享,对企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研究不足,对医药行业日常管理不到位。

(四)医药来源混乱,质量难以保证,且管理难度大。目前我市医药经营单位的供货渠道众多,有本地医药公司供货的,也有企业供货的,供货企业多以不开发票,低价让利为惠手段占领市场,导致本地正规经营的医药批发企业销售份额急剧下降,连年亏损,无法生存。另外,供货企业多采取直接送货到门方式进入市场,即不出具发票,又没有专业人员认真验收,也规避了医药监管部门的监管,给伪劣假药的流入造成了可乘之机,药品质量难以保证,也保证不了我市老百姓吃上放心药。

二、加强管理的建议

(一)加强部门协作,规范行业管理。由市政府统一协调药监、卫生、工商、质检、税务等部门要强化协作,共享企业基本情况、基础数据信息,要求医药商贸企业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新《药品管理法》和GSP认证的操作规程,统一验收、统一入库、统一配送、统一销售,统一实行计算机管理,打击“三无”经营(无证、无票、无固定经营场所),规范医药行业税收等方面的管理,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环境。

(二)强化税源管理,减少管理漏洞。近年来,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医药商贸企业逐步转变为股份制、私营、其它有限责任制企业,改制后分配制度和所有形式随之改变,出现了改、转、租、包、卖、联等多种经营方式,税源也由显性税源变为隐性税源、由固定税源转为流动税源、由重点税源变为零散税源。税务机关要针对企业改制后税源发生的变化,制定相应管理措施,掌握企业动态变化,提高税源管理的及时性和针对性,变被动为主动;要注意宣传企业财务制度和税收法律法规,加紧推广税控收款机运用宣传,提醒消费者购买药品要索取发票,定期辅导、适当培训医药商贸企业的法人代表、财务人员、办税人员,促进医药商贸企业准确核算,据实申报,依法纳税。

(三)转变工作思路,实现精细管理。各有关管理部门要及时转变观念,建章建制,依法各负其责,强化协调沟通、信息共享,加强日常巡查,及时掌握纳税人生产经营、财务、纳税情况,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和信息手段,抓住薄弱环节,实现管理精细化。

第2篇

一、总体目标

以“迎世博、保安全、促发展、构和谐”为主题,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宗旨,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通过广告市场集中整治行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医疗、药品等广告虚假宣传、格调低俗、互相攀比、恶性竞争和违法违规等问题,促进全市广告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主要任务

集中整治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重点是全市各级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期刊及相关的广告主、广告公司。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严厉查处以下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一)以新闻报道形式的广告。包括在广告版面使用“专版”、“专题”、“企业形象”等非广告标记,以通讯、评论、消息、人物专访、专家咨询、健康资讯、科普宣传等形式广告的;在新闻报道中标明企业、事业单位的地址、邮编、电话、电子信箱等联系方式的。

(二)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未经审批擅自和篡改审批内容的;广告中利用患者、消费者、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尤其是社会公众人物以患者、消费者、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含有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内容的;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疗效的。

(三)医疗广告中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使用和武警部队名义的;特别是治疗尖锐湿疣、梅毒、淋病、软下疳等性病及牛皮癣(银屑病)、艾滋病、癌症(恶性肿瘤)、癫痫、乙型肝炎、白癜风、红斑狼疮等疾病和无痛人工流产内容的。

(四)药品广告中不明显标注药品通用名称的;对药品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治疗效果进行虚假夸大宣传的,特别是治疗肿瘤、改善和治疗障碍的;处方药在大众媒体广告的;医疗机构制剂进行广告宣传的;广告中含有药品说明书以外的学术理论、观点等内容的。

(五)保健食品广告中使用易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宣传治疗作用的;其他非药品广告宣传对疾病有治疗作用的。

(六)化妆品和美容服务广告夸大功能,对化妆品的效用或者性能等作虚假宣传的;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者以暗示方法使人误解其效用宣传的;宣传化妆品的治疗作用或者使用医疗术语,误导消费者的;对美容服务的效果进行虚假夸大宣传,使用医疗术语误导消费者的。

(七)利用广播电视医疗资讯服务节目宣传治愈率和有效率,宣传未经医疗界普遍认定和采用的医疗方法,专家或医生与患者或家属现场或热线沟通交流,公布被介绍医疗机构的地址、联系方式的行为;违反规定在电视购物节目播出介绍药品、医疗器械、丰胸、减肥、增高产品的行为。

(八)利用报纸、杂志、印刷品等平面媒体刊载传播含有不健康内容的声讯台广告;刊载的消毒、消杀用品及其他生活用品广告中含有表示提高、增强性生活能力及性生理器官内容的。

三、实施步骤

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

所有媒体对涉性类不良广告一律下架停播,并组织广告经营部门认真对照此次集中整治行动要求,实事求是地填写自查自纠登记表,进行自查自纠。在自查自纠结束后,要形成报告,提出整改意见,由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连同自查自纠登记表一并报市及各县(市)整治办公室。

第二阶段:集中检查阶段

各级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规范市场秩序办公室对本级媒体刊播广告情况进行监听监看,统一组织对媒体和相关广告主、广告公司开展全面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检查自查自纠阶段是否存在走过场、不认真或弄虚作假行为;

(二)检查整改措施是否具体、是否落实到位;

(三)审查在播在刊的广告是否存在违法行为。要对下级整治情况进行抽查。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

(一)规范经营管理。广告经营媒体和广告公司要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建立健全广告经营管理制度,并采取有效措施,使之落到实处。要设立专职广告审查员,明确职责,建立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并报监管机关备案。实行广告审查员、广告部主任、主管台长(总编)三级签发制度,哪个环节出现问题,要追究哪个环节负责人的责任。

(二)建立违法广告公告制度。对查办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由工商部门会同监察、广电、卫生、药监、新闻出版等部门联合公告,对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

(三)建立广告市场信用监管体系。将广告经营单位分为A、B、C、D四级。A级为信誉企业,用绿牌表示;B级为守信企业,用蓝牌表示;C级为失信企业,用黄牌表示;D级为严重失信企业,用黑牌表示。对绿牌企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给予表扬或表彰;对蓝牌企业要进行限期规范;对黄牌企业,要作为重点监控对象,督促整改;对黑牌企业,要吊销公告,停止其广告业务。对把关不严、违法违规现象突出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降低其信用等级并向社会公布,必要时处以上限罚款。有关部门要开展对诚信广告的评选活动,对评选出的诚信广告在媒体上予以公布。

(四)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监察机关要依照违法广告责任追究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整治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向市整治办提交书面总结报告。

四、组织领导

成立市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规范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制定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规范市场秩序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决定整治中的重大事项;协调各部门开展集中统一行动;检查督促各部门履行职责;指导各县(市)、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规范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负责日常工作。

五、责任分工

工商局、监察局负责专项整治的牵头工作。监察局和纠风办要及时督促、检查、协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工商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检查,规范广告经营行为,查处违法广告案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宣传部门负责指导媒体自查自纠,组织曝光典型违法广告案件,督促主管部门加强行业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协助工商局认定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卫生局负责协助工商部门认定违法医疗、保健食品广告,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广电局负责组织和监督广告单位自查自纠,建章建制,加强对媒体的监督管理,保证整治期间媒体工作的正常运行;市城管行政执法局负责户外广告的规范工作;公安局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涉嫌犯罪的行为。

六、几点要求

(一)加强协调配合。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一名领导参加工作小组,一名业务处室负责人参加办公室日常工作。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沟通,形成全社会打击虚假违法广告的强大合力。

第3篇

《中国医药报》讯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对湖北真浩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发出通告,鉴于湖北省局接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2011年5月份部分电视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监测情况核查的函》和《2011年6月份部分电视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监测情况核查的函》,涉及该公司生产的、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G20100069的产品“真浩牌太子参黄精胶囊”,屡次在外省及本省严重违法广告,经湖北省局核实,该产品广告存在“擅自篡改审批内容、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含有对保健食品功效的不科学断言保证”等违法内容,情节十分严重。

根据《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湖北省局决定收回该公司“真浩牌太子参黄精胶囊”的广告批准文号,即鄂食健广审(文)第2010120092号。

江苏:泰兴捣毁一销售假药窝点

《中国医药报》讯 泰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当地公安部门联合出击,捣毁了一处销售假药窝点。

有市民反映,泰兴市陆续出现假药“复方咳喘灵胶囊”和“复方关节炎胶囊”。泰兴市局立即会同公安部门成立了调查小组,摸底排查,并深入看守所,对此前销售假药的在押人员进行走访调查,最终将目标锁定于该市虹桥镇的杨某身上。在获得相关线索后,执法人员赶到虹桥镇邮电所,对涉及杨某的包裹单进行了调查取证,随后在虹桥镇某村将杨某抓获。

执法人员现场查获“复方咳喘灵胶囊”、“复方关节炎胶囊”(标示为河南省台前县风湿哮喘病研究中心生产)共170瓶。经泰州药品检验所检验,这些药品均系假药,其中所含的“醋酸泼尼松”、“茶碱”等成分,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辽宁:暂停销售甘露消渴胶囊等产品

《中国医药报》讯 根据前一段时间的广告监测情况,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二十一条、《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从2011年9月20日起暂停在广告宣传中存在“扩大产品适应征、使用绝对化用语夸大产品疗效”的标示为“通化久铭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甘露消渴胶囊”等药品,以及标示为“河南真道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真道筋骨痛消贴”等医疗器械在辽宁省行政区域内的销售。

辽宁省内各级监管部门将监督其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执行规定,将这些药品和医疗器械下架,暂停销售,同时加强对企业的巡查,重点检查违法广告中所涉及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江西:暂停销售热磁振动合能治疗仪

《中国医药报》讯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接到群众实名举报,江西省电视台三套多次播放了产品名称为“强尔脉治疗仪”的医疗器械违法广告,并附广告视频。经调阅江西省局广告监听设备核实,举报属实。该产品的注册名为“热磁振动合能治疗仪”,生产厂家为济南长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该广告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违反了《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的规定。为保证公众用械安全,根据《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江西省局决定对“热磁振动合能治疗仪”产品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立即暂停其在江西省范围内的销售。

云南:黑作坊用腐肉加工油

云南网讯 一个不足四五平方米的小作房,蚊蝇到处乱飞,摆放在冰柜内的猪肉都已发黄变色,并散发着阵阵恶臭。而几名工作人员将这些腐肉经过简单过滤加工出油后,就装入简易油灌桶内,贴上各大品牌的食用油标签送往销售地。昆明市质监局官渡区分局的工作人员当场捣毁在凉亭肉联厂家属院内的这个用腐肉制作地沟油的黑窝点。当天执法部门共查处制售地沟油的黑窝点2个,收缴冰柜、油污过滤器、制油原材料等生产作业工具30余个。

昆明市质监局官渡区分局联合工商、卫生、公安等部门,对辖区内的食用油生产进行专项联合综合整治。

广东:深圳铲除一网络销售假药窝点

《中国医药报》讯 深圳市药品监管局执法监察大队、深圳市药品监管局龙岗分局与公安机关联手铲除了一个利用互联网销售假药的窝点,现场查获假药31种,并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

龙岗分局收到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转来的一条群众举报,反映龙岗区某地有人利用互联网,以“香港惠民医药贸易公司”的名义违法经营“余仁生保婴丹”。

龙岗分局、深圳市局监察大队和公安机关联合行动,执法人员在居民房内查获了大量标示为“香港制造”的“余仁生保婴丹”、“黄道益活络油”、“海狗丸”等假药,以及快递公司的快递单等物品,并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郭某某。

药监执法人员对涉案假药进行了先行登记保存,经清点,现场涉案药品共31种、20余箱,货值金额近8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郭某某已被龙岗公安分局刑事拘留,案件已经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广东:安庆查获未注册“早早孕”快速检测笔

《中国医药报》讯 安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查获一未注册的医疗器械“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检测试纸”。

安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人员在一家药房进行检查时,发现其经营的“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检测试纸”质量可疑。该产品标示的生产厂家为“北京中硕博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标示的注册证号为“京药监械(准)字2006第2400326号”,商品名为“简艾早早孕快速检测笔”。根据有关规定,医疗器械注册证号的有效期为4年,该注册证的到期年限应为2010年,但是其包装盒上表示的生产日期却是2011年1月26日。

经查,该厂家在上述产品的注册证到期后,未能取得新注册证号,而继续使用原注册证继续生产该产品并上市销售。该产品依法应按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处理。目前,安庆市局已对涉案药店依法进行了处罚,并将按照有关程序将案件移送生产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查处。

甘肃:兰州警方捣毁黑窝点查获2600斤地沟油

新华网讯 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成功捣毁一处“地沟油”地下加工黑窝点以及两处利用猪皮等下脚料提炼猪油的黑窝点,当场查获成品“地沟油”2600斤和已提炼好的猪油400余斤。

第4篇

这些使用“绝对化”语言的广告,明眼人一看就是虚假医疗广告、违规医药广告,但缘何屡禁不止?

违规医药广告让买药变困难

广告监测发现,一些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宣传的功能主治、适用人群、保健功能,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范围,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利用患者形象作疗效证明等内容,给公众健康安全、合理用药带来隐患,严重欺骗和误导了消费者。

如号称包治百病的“神药”老苗汤,据媒体报道,其实际上连药字号、健字号、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都子虚乌有,广告代言的百岁寿星也查无此人——如此虚假夸大的“老苗汤”广告,却堂而皇之地登上全国各地报纸电视台。甚至在国家工商总局已经对其发出特急查处通告后,其广告依然在网络上遍地开花。

据统计,近3年来我国医疗广告投入都在40亿元以上,而医疗广告中90%以上的主体是民营医院。医院的广告在一段时间之内,可以说铺天盖地。有统计显示,某省级报纸的医疗广告占到了整个广告的二分之一。

不过,与此对应,铺天盖地的各种医疗广告也成为非法广告的一个重灾区,很多没有经过合法审批的医疗广告出现在大街小巷及各种媒体,严重影响了人们的视野,误导、欺骗了很多急于求医的患者。很多患者面对眼花缭乱的医疗医药广告无所适从。

为什么在有关部门不断加大对虚假药品、医疗广告打击力度的形势下,那些标榜“一针见效”、漏洞百出的广告还依然有市场?还屡次在有权威有影响的媒体上高调亮相?这不能不让人深思与忧虑。

国家相关部门已掀起新一轮的整治行动。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联合公告,曝光了“强阳保肾丸”等10个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此前的4月,国家工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八部门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

“虚假医疗医药广告将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破坏整个社会的诚信建设。”专家指出。

法律缺失,标本不能兼治

毋庸讳言,目前我国对广告的制约性法律法规还存在严重的不足。以1994年的《广告法》为例,它已经远远落后于形势。首先,从《广告法》的性质和地位看,它应当是我国广告业的部门法。但从实际的功能和定位看,主要是国家对广告业和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因而应该是行政管理法或行政行为法。如果后者成立的话,又缺少了国家对广告业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的陈述以及对广告活动主体权利的规定等内容。

除了对广告内容的日常的监管之外,广告活动的规范、广告标准的规范需要进一步具体。如对网络广告、媒介购买、比较广告、误导广告、广告协会、广告出证机构、市场调查机构等等规范。

从一定程度上来讲,《广告法》只是限制了部分商业广告的,而对于医疗行业的广告的监控,又缩小了它的范围。

以1993年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为例,对医疗广告的程序、内容和形式的规定都不够严格。对违法者法律责任的规定也相对较轻。正因为这样,医疗广告市场的各个主体,在物质利益的驱动下,纷纷炮制出一些违法、违规的医疗广告。

2003年,日益严重的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已经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医疗市场和广告市场秩序,损害了广大患者的合法权益,已成为社会一大公害。为从根本上制止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净化医疗广告市场,《广告法》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都完善了有关规定。

其中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者必须严格审查《医疗广告证明》并按照核定的内容。对《医疗广告证明》中核定的内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者不得进行任何改动。

尽管如此,医疗广告的和经营者并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因为治理违法医疗广告是一个长期的工作,需要多方配合、标本兼治,进而促进医疗广告业走上良性发展轨道。

据国家工商总局对相关情况监测显示,仅2012年10月,发现违法医药广告15882条,违法率高达18.98%,发现严重违法医药广告4942条。卫生部门监测结果更是令人瞠目:大多数医疗广告都属违规。

广东省卫生厅厅长姚志彬曾透露,相关监测显示,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绝大多数是民营医疗机构。从违规性质分析,主要有未取得或使用假冒、过期广告文号,篡改审批广告内容,未刊登广告文号,以“讲座”形式变相医疗广告。从违规内容分析,医疗广告含有涉及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等的内容,宣称保证治愈率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率等疗效。

国家有关部门下大力气整治,仍难遏制违法医药广告的泛滥。执法依靠的法律依据只有《广告法》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是重要原因之一。而对此监管的只有工商部门,大多也是事后查处,难以做到未雨绸缪。

利益黑洞

有部门的监督,有法律的监管,医疗医药广告还是疯狂肆虐,说明其仍有隐蔽的出口——的平台。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测检查发现,都市报、晚报和广播电视报药品广告违法率偏高。违法药品广告以处方药广告在大众媒介最为严重,地市级电视台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现象突出,部分报纸药品广告违法率居高不下,非药品广告涉及药品、医疗器械的宣传行为严重。

监测发现,每家医疗机构的广告都牵扯到电视台、电台和报社等主流媒体,而且广告费成为这些媒体单位的主要收入来源。仅以一个市级电视台为例,其在职工作人员过半都是拿不到财政拨款的,其余人员的经费均需自筹解决。

巨大的经费缺口如何解决?电视台只能依靠广告收取广告费来弥补,而且每个广告的收费多少与拉来该广告的业务员的经济利益直接挂钩。业务员拉来的广告多,单位收费多,个人收入也就水涨船高。在医疗机构与媒体双方都有需求的前提下,大量医疗广告就纷纷出炉了。

媒体为了抓住广告客户,在广告设计、制作时,基本上是按医院的要求设计,在文字内容上或钻法律法规的漏洞,打球,或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批文的内容,根本不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内容医疗广告,因而造成城区90%以上医疗机构不按审查内容的怪象。

中国药学会副秘书长刘永久认为,违法医药广告猖獗,利益驱动、监管难、处罚轻是重要原因。目前,全国各种报纸数以千计,省、市、县电视台拥有数千个频道,监管部门对如此庞大数量的媒体进行全面监督是根本不可能的,广告主和媒体为了经济利益,当然会无所顾忌。

有调查显示,平面媒体医疗广告违法率竟然达到了98%。一些广告的媒体,有时明明知道某些广告是违规甚至是违法的,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据工商部门介绍,全国媒体广告违法率与地区经济水平发展密切相关。国家有关部门对全国36家省市主流媒体监测发现,经济发达的东南沿海地区主流媒体广告违法率明显低于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

而地处边疆地区,经济不发达,外来企业和资金有限,本地大型企业的优质广告资源外流情况比较突出,广告市场并不好。在这种背景下,就会有媒体“吃不饱”、“饥不择食”的情况出现。

有些县市级媒体对医药广告高度依赖,甚至到了不播放、刊发医药广告就难以生存的地步。比如黑龙江省东部某县级电视台经济实力弱、节目差、收视率低,只能以播放违法医药广告为主营收入。而这些虚假医药广告也需要县市级这样的基层媒体,因为广大基层群众对媒体信任度高、防范意识差、自我保护意识低,是一些违法广告的目标人群。

近年来,有关部门不断加大监测检查工作力度,其实最重要的就是堵住违法医疗医药的出口。

违法成本太低

目前工商机关对医疗广告的监管依据是《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且是事后监管。按相关规定,卫生、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在核发、撤销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抄送、撤销处理决定通知本地同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但现实中,两部门之间有时并没做到信息共享。

此外,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对医疗机构违法广告进行行政处罚的额度仅为1万元至3万元。对于一个年投入广告费几十万元乃至上百万元的医疗机构而言,区区几万元罚款显然难以遏制其违法冲动。

“管理部门不负责审查医疗广告内容,审查部门又无监督处罚权,权力的分散为违法医疗广告的出现埋下了隐患。”广东省卫生厅厅长姚志彬认为,医药广告泛滥误导甚至直接损害病患者的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和正常的医疗救治工作,影响了社会安定,还造成视觉污染,影响城市环境。

而在此之前,医疗广告的要经过一系列的审批,不过在利益的驱使下,监管部门和广告的者对此都是不屑一顾。

全国政协委员傅民魁认为,医疗工作不是商品,而药品是特殊商品,不能用广告的形式进行宣传。如果一家医院公开宣传自己的治疗手段高,某种药品疗效显著,则是对其他医生和药品的侵权。他发现有些报纸,特别是老年人的报纸上刊登的广告百分之百都是医药广告,而且这些广告用语都十分夸张,越是疑难病,什么乙肝、糖尿病、肾病,它越治得了,明摆着骗人。

即便是这些骗人的广告确实是骗人的,但是,一旦在主流的媒体上出现,其可信度也是大大的增加。

目前,在中小城市城区,一块不大的展示牌广告位,一年的广告费用至少10多万元,地段位置好的价位更高,其他行业一般难以承受这种价位的广告投入。所以,广告方在寻求长期合作的前提下,自然更加青睐投入巨大的医疗机构。当然,广告内容也多按医疗机构的要求。这不可避免地给虚假违法广告的出笼留下了空间。

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针对我县当前药品安全隐患和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整顿和规范药品及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药品和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不断提高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增强涉药械企业的诚信自律意识,守法经营意识,全面提高合理用药水平,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使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得到有效的监测和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三、工作措施

按照“全面整治,突出重点”的原则,实现对各监管环节的全面覆盖,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重点品种、重要环节、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

(一)强化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质量管理体系。

1、组织对药品生产企业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GMP)情况的全面检查。按照《*市药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和等级评定办法》,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以药品生产企业关键岗位人员素质及质量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和原辅料购入、质量检验情况为重点检查内容,以近期日常检查中问题较多的企业及管理人员发生重大变化的药品生产企业为重点检查对象。加强对医疗机构制剂生产和调剂管理,重点检查医疗机构制剂室是否符合配置管理办法,制剂调配是否符合要求。从20*年6月1日起,未换发批准文号的医疗机构制剂不得配制,严厉查处无证配制、不按标准配制的制剂行为。

2、加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高风险、特殊验配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监管。全面实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以信用等级评定为抓手,进一步强化企业自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规范医疗器械注册申报秩序,严厉打击医疗器械注册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对有投诉举报、检查中发现问题以及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医疗器械企业进行重点核查,对重点监管品种和高风险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质量体系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其产品是否合法、进货渠道是否规范、相关记录是否齐全;对验配助听器的经营企业进行一次检查,重点检查有无擅自降低经营条件,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在岗,相应的验配管理规范是否执行等。严格隐形眼镜经营企业的市场准入,确保发证工作的客观、公正。

3、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室的原辅料供应商审计、原辅料购入及质量检验、储存保管、中间品及成品的质量控制、产品审核放行等环节的检查。

(二)规范药品经营主体行为,加快药品流通体制改革。

1、强化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GSP)认证后的监督检查。结合《*县药品零售企业质量信用分级监管实施方案》,对关键岗位人员及药师到岗情况、购销渠道和购销记录、储存条件等进行重点检查,对违反GSP规定的经营企业,责令其整改;情节严重的,建议依法吊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在跟踪检查中发现各种形式的无证经营、出租、出借许可证的行为,必须依法立案查处。组织开展药品批发及零售企业突击检查,对有举报反映药品经营企业未按GSP规定经营的,组织力量进行核查和监督检查。规范药学技术人员执业行为,严肃查处药师一证多挂、虚挂、脱岗等违规行为,切实提高驻店药师药学服务水平。

2、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质量检查,重点检查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渠道是否规范、储存条件是否具备、人员资格是否符合要求、相关制度是否健全、购销记录是否完整等。继续推进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规范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不断提高药品使用质量。

3、加强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建设,实现特殊药品流向的实时监控,在保证医疗需求的同时,防止流入非法渠道。

4、加快建设药品安全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建立企业行为核查信息库,从质量体系、药品安全性、内部管理、销售行为、储运条件、广告行为及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等方面进行核查、记录,并将违法违规行为向社会曝光。

5、整合现有资源,积极培育现代化药品流通企业,提高物流集中度和效率,加快药品物流业发展。充分利用现有农村医药卫生资源,并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和食品安全“百县万村放心店工程”相结合,引导和鼓励我县农村的连锁门店设立药品专柜,进一步推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监督网建设。

(三)加强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完善不良反应监测体系。

1、强化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管。按照《*市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22号)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下发的《*市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意见(试行)》杭食药监械〔20*〕89号)要求,重点检查医疗机构的药品和医疗器械进货渠道、储存条件、人员资格、购进记录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2、高度重视上市药品的监管,及时发现、处置问题,防止和减少药害事故的发生。加强临床合理用药的宣传、教育、管理与监督,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对药品引发的不良反应要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卫生部门要及时做好医疗鉴定,药监部门要及时组织监督抽验,对药品的合法性和合格性作出技术鉴定。

3、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加快组建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站,对化学药品注射剂、中药注射剂、多组分生化注射剂和疫苗、医疗器械等产品不良反应(事件)进行重点监测,及时处置群体性不良反应事件。

(四)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监测和查处力度,大力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

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检查频次,重点加强主流媒体、药品、医疗器械零售企业店堂、户外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印刷品小广告的日常监管,尤其要加强对资讯服务类和电视购物类节目中有关广告内容的监测,对屡次违法虚假广告、群众投诉多和具有潜在质量隐患的品种进行监督抽验;加强对新闻媒体广告行为的监管,建立新闻媒体虚假违法广告责任追究制和行业自律机制;建立违法广告公告制度和广告活动主体市场退出机制,对多次违法虚假广告的品种和企业在县内主要媒体进行公告,及时向社会警示。

(五)加大执法力度,始终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

加强稽查执法工作,严厉查处严重危害公众安全、涉及面广、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药品、医疗器械大案要案,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继续深入开展农村药品打假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城郊结合部的药械市场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和销售假劣药械的行为,加大对专科药品和广告药品的抽检力度,加强对使用风险较大的注射用药品的质量抽检。畅通投诉举报途径,有效梳理举报线索,充分发挥公安联络室的作用,严厉查处严重危害公众安全、涉及面广、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药械大案要案。完善与公安、卫生、质监、工商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和移送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县政府决定将这次专项行动作为今明两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点工作,并成立*县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县工商分局、县质监局等部门有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承担具体的日常工作。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各方联动”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的责任,确保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分工,密切配合。这次专项行动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为主,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指导和督查;卫生部门要加强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管理,提高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和合理用药水平,确保患者用药用械安全、有效;工商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违法广告的查处力度,使药品、医疗器械虚假违法广告得以及时有效地查处;公安机关要深挖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犯罪网络,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监察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对拒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违法违规审批,以及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问题严重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财政部门要积极为专项行动的开展提供保障,努力改善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撑条件,确保顺利完成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任务;新闻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正确舆论导向作用,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宣传工作,广泛开展“安全用药,合理用药”宣传活动,宣传普及公众药品法律法规和合理用药知识,宣传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及时报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和经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严格执法,依法行政。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严惩行政执法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和、、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查处严重危害公众安全、涉及面广、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药品、医疗器械大案要案。

(四)完善机制,促进自律。在大力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要注重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大力推动药品、医疗器械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形成行业自律机制,积极鼓励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诚实守信、合法经营。进一步加大失信惩戒的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开曝光违法、失信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加强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的监督抽验力度,积极发挥药品、医疗器械质量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支撑作用,合理安排经费,增加监督抽验的批次。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应急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年10月)。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要牵头制订药品研制、生产、流通环节的工作方案,县卫生局牵头制订药品使用环节的工作方案,县工商分局牵头制订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的工作方案。各有关部门制订的实施方案,要抄送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第6篇

1.药械市场监管的重点内容:一是加大对挂靠经营、超方式、超范围经营,以及出租、出借、转让许可证,网上销售药品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二是对多次被行政处罚,多次变更许可证以及GSP检查发现问题较多的企业和2014年以来新开办的药械经营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和检查力度;三是进一步开展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等含兴奋剂药品的专项检查,加强对特殊药品经营单位的监管。加强对2007年10月1日以后生产的含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的化学药品、生物制品、中成药的监督检查,其包装标签或说明书上未标注“运动员慎用”字样的,从今年5月1日起,一律停止销售;四是继续加强麻黄碱管理,重点加强对麻黄碱复方制剂的流向追踪。贯彻实施即将颁布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加强对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管。

2.日常监督检查的时间安排:对药品批发企业、生产企业每季度检查一次,对药包材生产企业每半年检查一次,对药品零售企业每年检查一次以上,对重点监管对象随时检查。注重将监督检查工作与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工作相结合,与继续开展“全省万店无假药”行动相结合,与换发变更药械经营许可证工作相结合,与GSP认证及其跟踪检查相结合,形成完整的监管档案。

3.加强督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提出明确、具体的整改要求,监督其限期整改就位,并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有严重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企业,移送稽查部门依法查处。

二、继续加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

1.扩大配送范围,延伸配送点。加快推进农村及社区药品供应网络建设,着力发挥大中型药品批发企业在药品直供配送方面的优势作用,扶持信誉好、服务优的药品批发企业,通过竞争和招标等形式向农村和社区进行配送。积极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向农村地区延伸。9月底前,确保全区100%的行政村实现药品配送。充分发挥药品“两网”建设在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社区医疗卫生建设中的作用,积极推进基本药物制度,普及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知识,力争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药品零售网点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使农民得到更大的实惠。

2.巩固完善监督网络,发挥专协结合、群防群治作用。根据需要,对我区现有协管员、信息员进行充实、调整,形成一个镇有协管员、村村有信息员的完整网络。加强对协管员、信息员的培训、考核,建立完善的奖励制度,充分发挥其宣传药品安全知识。发现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协助查处涉药案件等多方面的作用。

3.规范医疗机构的药房管理,巩固创建成果。首先是对通过“规范药房”、“合格药房”的医疗机构实施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巩固创建成果。其次是继续推进社区医疗机构“合格药房”的创建活动,争取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通过“合格药房”验收。未达到“规范药房”、“合格药房”规范要求的医疗机构,必须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由我局会同区卫生行政部门严肃查处。

4.积极创建省级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根据省、市局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由区政府组织实施创建工作,在今年10月底前,通过省级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验收。我局承担日常工作,对创建工作适时进行指导和协调。

三、加强药械市场监管,促进药械流通业的健康发展

1.创新监管机制,全面推进药械经营企业实行远程监控。积极创造条件,着手构建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计算机远程监管系统,实现对药品批发、零售连锁、零售企业以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购、销、存等情况的实时监控。在去年对城区药品经营企业实施远程监控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远程监控的覆盖面,今年确保远程监控覆盖到全区药品批发企业、乡镇以上药品零售企业(村级除外)。同时开展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实施远程监控的试点工作。

2.严把药械市场准入关,促进现代物流的健康发展。严格药械市场的准入标准,认真执行省局《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标准》等相关许可规定,提高药品零售企业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准入门槛,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建立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电子档案,结合许可证换发、变更和日常监管,实行行政审批行为公开,实行网上申报审批、网上监督。在收集企业基本数据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全区药械经营企业诚信和监督档案。开展信用等级评定,依据“谁诚信,谁发展,谁失信,谁退出”的原测,促进药械市场的健康发展。

3.抓好GSP认证及其跟踪检查,保证认证工作质量。认真做好药品GSP认证指导工作和GSP认证后跟踪检查工作。对辖区内GSP认证满2年的药品零售企业实行全面检查,凡检查不合格的,责令其进行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查处。

4.加大广告监管的力度,保持高压态势。组织参与省局统一开展的“飓风”行动,集中打击以公共人物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严重虚假违法广告。对社会影响恶劣、情节严重的违法广告,逐级上报省局对其采取暂停销售的措施,对拒绝执行暂停销售的单位,依法从严查处。

四、强化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

第7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以推动我市广告行业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重点治理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等虚假违法广告,严厉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较大的违法广告案件,有效震慑违法广告行为,建立健全广告业诚信机制,不断净化全市广告市场发展环境,积极推进广告监管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方向发展。

二、整治范围和任务

此次专项整治范围是今年以来在全市各类媒体的医疗、药品、食品(保健食品)、美容(减肥)等虚假违法广告。市局广告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市级各媒体的监督检查,督促其建立健全广告审查员制度,严把广告关;监测指挥中心要加强重点类别广告的日常监测,及时召开监测分析会议,确定案源,交由各分局、县(市)局、直属分局查办。各分局、县(市)局要加强对本辖区内广告经营单位的日常巡查,对广告经营单位和广告单位的广告承接登记、广告内容审查及广告档案等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规范,依法查处广告主、广告经营单位的违法行为。

三、整治工作重点

_、违法的医疗广告。未经卫生部门审批或超出审批范围擅自的医疗广告、医疗美容广告;利用新闻报道形式或健康专题节目(栏目)的医疗广告;使用消费者、患者、专家、社会公众人物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医疗广告;含有保证治愈、治愈率、有效率等内容的广告;宣传或变相宣传治疗性病、艾滋病的广告;含有介绍药品、医疗器械及其性能等内容的广告;以、武警部队名义的医疗广告。

_、违法的药品广告。在大众传播媒体的处方药;未经药监部门审批或超出审批范围擅自的药品广告;使用消费者、患者、专家、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公众人物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药品广告;对药品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治疗效果进行夸大宣传或虚假宣传的药品广告;含有保证治愈、治愈率、有效率等内容的药品广告。

_、违法的保健食品广告。虚假宣传或者夸大宣传的保健食品及保健用品广告;把保健食品混同为药品,宣传治疗作用或者使用易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的保健食品广告。

_、其他违法广告。含有不切实际承诺的招生广告;利用无法查实的疾控中心、诊疗中心名义开展健康普查活动的广告;借用正规旅行社名义宣传的违法旅游广告;使用医疗、药品广告语言夸大宣传的减肥广告;未经审批擅自的房地产广告、户外广告;违规的印刷品广告。

四、时间安排

此次集中整治行动从_月_日开始,_月__日结束,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_月_日—_月__日。市局将分批分类召开广告行政指导会,根据广告监测指挥中心监测结果,上半年违法广告监测通报、广告审查提示,对虚假广告且屡教不改的广告单位进行严厉查处。各分局、县(市)局重点查处本辖区内违法的户外广告、印刷品广告、涉嫌虚假或夸大宣传的减肥广告;完成市局交办的医疗广告案件,并跟踪监督医疗广告行为。

第二阶段:_月_日—_月__日。重点整治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广告。市局广告监测指挥中心将根据监测结果,集中确定案源,各分局、县(市)局、直属分局统一联动,严厉打击食品广告违法行为。

第三阶段:_月_日—_月__日。重点整治药品广告。市局广告监测指挥中心根据监测结果,将违法药品广告交由各分局、县(市)局、直属分局立案查处,做到对广告主、广告经营单位、广告单位的全方位查处,切实规范药品广告市场健康发展。

五、工作方法

为进一步提高对违法广告的监测力度,全面、精确打击违法广告,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由市局广告监测指挥中心统一监测、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市局广告监测指挥中心要进一步加强监测力量,建立健全监测指挥系统,形成《重大案件监测报告》,拟制《违法案件转办通知书》交由各单位查处。各单位接到《违法广告查办通知单》后,按照相关要求,对广告主和广告设计、制作或单位进行查处,并在要求时限内将处罚结果报送市局广告处,形成全市广告监管分进合击的联动效应。市局将不定期地对各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提高对违法广告的执法力度,切实保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六、工作要求

_、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打击虚假违法广告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落实,抽调专门力量,认真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

_、坚持依法行政。要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打击与扶持相结合的原则,严格落实违法广告公告、市场退出制度。市局将在××红盾信息网、××广告网上设立违法广告公告,对企业的违法行为和整改情况予以警示、曝光。要坚持文明执法和廉洁执法,树立工商行政管理队伍的执法形象和执法权威。

第8篇

一、总体要求

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制,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管措施,狠抓薄弱环节,提升保障水平,推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体目标任务落实,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工作,促使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得到全面落实,药品市场准入管理和安全监管得到强化,药品生产经营行为得到规范,医药产业结构得到调整优化,进一步提升全市药品质量安全控制水平,企业安全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发展意识明显增强,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人民群众对药品消费的信心明显增强,药品监管能力明显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落实药品安全责任

各级政府对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要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主管领导要经常深入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监管部门检查指导药品安全工作,抓好督导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公安、工信、监察、工商、邮政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全面依法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治合力,确保整治效果。药品生产、经营及使用单位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诚信生产、守法经营,依法从事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活动,确保生产、经营和使用的药品质量安全。

(二)强化药品安全整治

1.加大对药品生产企业的整治力度。严格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从月日起要按照新版GMP规定对全市药品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年度对每家企业检查不少于次,检查覆盖面要达到,“飞行”检查方式不少于。继续实施质量授权人和驻厂监督员制度,对基本药物目录品种、高风险品种和特殊药品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建立生产企业诚信档案和跟踪检查记录,与企业签订药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加强对停产、半停产企业的排查力度,必要时封存关键生产设备,严防不法分子利用其设备非法生产,全力扫除监管盲区。强化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认真贯彻新修订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制度和机制,研究制定我市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推进县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建设为契机,全面提升全市药品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反应能力。

2.加大对药品流通领域的整治力度。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工作和跟踪检查,检查覆盖面要达到,防止企业通过认证后出现质量管理滑坡现象。开展流通领域抗菌药品专项检查,严格凭处方销售抗菌药物,加大对零售企业药品分类管理监管力度。开展特殊管理药品专项检查,以曲马多、安定等第二类和含麻黄碱复方制剂、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等的经营为重点,规范特殊管理药品经营行为,对违法违规销售导致特殊管理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经营企业,一律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对疫苗等高风险品种经营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凡不符合疫苗经营条件,尤其是不符合冷链管理要求的企业,一律停业整顿,逾期仍达不到要求的,核减疫苗经营范围。开展药学技术人员配备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是对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药师配备、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药品批发经营企业和所有使用中药饮片的医疗机构高级鉴别师配备、药品零售企业驻店药剂员配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打击利用互联网药品虚假信息及通过寄递等渠道销售假劣药品、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药品等违法行为,全面提高药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3.加大对药品使用单位的整治力度。卫生部门要依据国家卫生法律法规及有关要求,对医疗机构使用药品提出明确要求,列入日常管理考核目标。药监部门要落实《河北省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暂行)》,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认真开展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对药品使用单位检查覆盖面要达到。严格加强医疗机构等药品使用单位特别是基本药物使用单位的药品购进、验收、养护、储存等环节的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未按药品储存条件存放药品环节的监管。对因工作制度不落实或者落实不严格,造成使用假劣药品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4.加大对中药行业的整治力度。围绕解决中药生产经营和使用中偷工减料、掺杂使假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中药制剂、中药饮片专项治理,切实抓好中药原料前处理工作和生产环境等薄弱环节的监管,重点检查购销渠道、资质票据、包装标签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彻底消除中药生产经营中的安全隐患。建立生产成本定期报送核查制度,定期核查中药、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生产成本,及时发现价格成本倒挂问题。凡偷工减料一经查实的,一律收回《药品认证证书》,个月内不受理重新认证申请,对其生产、质量负责人处以十年资格罚;凡掺杂使假一经查实的,一律吊销该品种批准文号,收回《药品认证证书》,个月内不受理重新认证申请,企业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处以十年资格罚,货值超过5万元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5.加大对基本药物的整治力度。以强化监管责任、加强企业自律为核心,建立健全基本药物质量保障体系。实施基本药物月报、月例会、约谈制度,及时掌握基本药物的中标和生产情况,有针对性地研究排除隐患、加强质量监管措施,建立健全监管档案,并在网站上予以公布。月日前,完成在产基本药物生产品种的处方工艺核查。大力推进电子监管工作,从月日起,基本药物品种全部实施电子监管码,未入网及未使用药品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上传数据的,一律不得参与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取消基本药物配送资质。对基本药物生产企业每年监督检查不少于2次,含特殊药品的基本药物检查不少于次,检查覆盖面要达到。对我省生产的基本药物和我省增补的种按基本药物管理的品种实施全覆盖抽验。

6.加大对药品广告的监管力度。工商部门要切实发挥广告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药监部门、新闻媒体要大力配合。要充分利用现有监管手段,发挥检测设备的效能,着重加大对公众人物代言、含有低俗内容、群众投诉举报集中的广告及保健食品宣传疗效作用、非药品冒充药品等严重违法广告的监测力度,重点强化对都市类报刊、广播电台、电视频道等媒体散发虚假违法广告的监管工作,治理利用互联网药品虚假信息、非法销售药品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建立违法药品广告信息库和虚假违法广告药品监管档案,严格约谈和行政强制措施,对违法药品广告次数和问题较多的企业要加大约谈力度,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提出警告,定期曝光违法广告产品及涉及的经营企业。对暂停销售等行政强制措施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参与违法药品广告的药店,多次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或拒不执行行政强制措施的,坚决撤销其医保定点资格。新闻媒体要严格执行广告的审批规定,凡未经审批和没严格按审批内容篡改、夸大药品功能主治及适应症诱导患者使用广告产品的,监察机关要依法依纪追究媒体主要负责人行政责任,对社会造成危害的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办,对违法广告的涉药企业和刊播违法广告的媒体,药监部门、工商部门要依法从严查处。

(三)加强医疗器械安全整治

1.加强对流通秩序的整治和规范。严把医疗器械市场准入关,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管理档案,促进一批基础设施完善、经营管理规范的企业做大做强。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实施医疗器械质量负责人“保证书制度”,医疗器械经营单位每半年报送一次自查报告。严厉打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无证经营、挂靠经营、出租出借证照和资质证明文件等违法行为,查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擅自变更经营场所、仓储场所及超范围经营等行为,对新开办企业、检查中存在问题企业、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二类以上医疗器械专营企业和兼营医疗器械的零售药店检查覆盖面全年要达到。

2.加强对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的监管。贯彻落实《河北省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和《市医疗器械使用单位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对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的管理组织、人员资格、购进验收、购销记录、仓储条件、使用条件、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医疗机构在用的急救、维持生命的医疗器械;植入器材等高风险医疗器械;过期、失效、淘汰的诊疗器械和齿科材料、体外诊断试剂等,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检查覆盖面全年要达到,对民营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1次。

四、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月日至月日)。各县区、各部门要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按照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各县区、各部门工作方案于月日前报市专项整治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月日至月日)。各县区、各部门要围绕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组织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针对突出问题和监管薄弱环节,集中组织力量进行全面排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不留死角,彻底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市专项整治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将组织督导组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总结迎检评估阶段(月日至月日)。国务院将于月份对各省进行评估和检查。省专项整治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将于月至月间对各市进行全面评估和检查。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总结和迎检工作,系统总结两年来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结果、有创新,并将总结报告于月日前报市专项整治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进一步强化对全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对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县区要结合实际重新制定或修订药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在求深、求细、求实上下功夫,确保整治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各监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将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逐级分解落实,严格督导考核。财政部门要保障专项药品监督检查和监督抽验等工作经费。

第9篇

美国内战曾经对药品业产生了重要影响。内战期间,人们翘首企盼从战事前方传来的最新消息,从1860年到1900年人均拥有杂志数量增长了4倍。药品制造商大做广告,医师和药品销售商使出花样繁多的促销手段。尽管医师和药品销售商对那些名不副实的“专利药”即掺假药深恶痛绝,但这些药品还是因商业上的竞争优势,在广告上遥遥领先。在马萨诸塞州医学会年会上一位医师曾经描述了这样一副悲观的景象:

“我坚信,如果把今天我们使用的所有药物全部倒入海里,那样会对人类健康更有益,却会把海中的鱼统统害死。”

这时由于技术创新使药品生产能力成倍增长,药品制造商面临一个从未碰到的新问题,那就是如何对目标市场进行细分,使得自己产品具有特色,在竞争中脱颖而出。在1890年前后,美国的制药公司就已经开始雇用医药学专家,建立自己的实验室以从事药品质量控制、标准化以及新药开发等工作。

新药研发模式对医生产生了影响,他们对药典等法定药品标准的依赖感也在不断增加,这催生了更多的标准制剂(standard preparation)。基于共同的利益,美国大制药公司和医师之间的关系就越来越密切。高科技公司越来越重视处方药品市场,因为这些产品在医药市场上会具备明显的比较优势。这时美国经济进入了高速发展时期,产业规模逐渐扩张,产业集中度也随之提高。

在19世纪行将终结的时候,美国的药品制造商们经历着难忘的阵痛。在国内,由于缺乏统一的药品标准,就不得不面对那些不道德竞争者蚕食瓜分药品市场;国际上,当时英国、德国都已经颁布实施了控制药品质量的法律,美国药品格外缺乏竞争力,甚至被认为是“质量低劣”的代名词。

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媒体也对药品掺假欺诈行为大曝光。《妇女之家杂志》明确禁止专利药品在封面上作广告。《国家周刊》杂志定期推出《美国大欺诈》栏目,揭露那些含量和疗效与宣称不符的药品,并将相关药品制造商曝光。这些都使得公众对掺假药的认识进一步深入,感到愤慨。同时,官方的农业化学家协会的科学家们应用了最前沿的科学手段对上市药品的化学成分进行了分析检测,一份份研究结果,真真切切地揭开了披在假药身上的神秘面纱,也招致了公众对美国药物业的更多批评和不信任。

1906年:危机下催生《纯食品和药品法》

从1879年到1905年,至少有190个和食品药品立法相关的议案提交给美国国会,但均未获得通过。最知名的倡导者之一是当时农业部的首席科学家哈维•威里,他希望通过严格的药品立法,规定所有药品都要在标签上真实说明所含成分。美国医学会(AMA)向每一个参议员提交了一份呼吁食品药品立法的陈情书。与之相映成趣的是,当时出版了一本风靡全美的畅销书《丛林》,对美国肉类生产加工厂的脏乱污秽的真实描绘,使得公众的情绪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顶峰。这一切最终促成了美国国会在1906年6月通过了希伯恩议案,即1906年《纯食品和药品法》。

该法案规定在美国药品贸易中,除了砷等有毒物质之外,对其他药品成分依然可以秘而不宣。当时美国的《国家药师》杂志这样评价:

“如果不是代表被规制方利益的参议员们的艰苦、智慧和富有策略性的工作,这部法律也许就很难获得最终通过。”

国会授权农业部化学局来执行。在威里的领导下,雇用了一批分析化学家,积极地对药品质量问题加以管理检查,并为此开展自己的实验室工作。科学导向的制药商普遍认为药典的修改跟不上医药工业技术创新的速度,这样会导致竞争者之间药品质量实际上的不同。

20世纪初期的美国产业工人生活在肮脏污秽的环境下,劳动条件十分恶劣,但美国的劳工组织要比英国松散脆弱得多。1914年伍德曼•威尔逊就任美国总统,开始推行“新自由”政策,提倡企业伦理,鼓励企业更加宽厚仁爱地对待员工。在其后的十五年里,自由放任和福利资本主义成为美国的主旋律。

在1932年,美国总统罗斯福颁布了大量的法令,开始了为期十余年的“新政”,当时的农业部副部长海克斯福德•塔格威尔不遗余力地呼吁通过更严厉的法律以打击假药和虚假药品广告行为,新的提案规定药品广告必须与药品标签相同。但在《纯食品和药品法》生效的20年间,美国医药工业的销售额增长了6倍,1929年美国药品广告耗费已经达到了7000万美元,而每个违法者受到的处罚平均仅为67美元。当时是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负责药品广告的管理,但它更看重药品广告促进医药贸易的作用,并没有对消费者权益给予应有的关注。

塔格威尔的议案受到了来自各方的普遍阻力。公众普遍认为1906年法案已经处理了药品掺假问题;媒体觉得新法案对药品广告管得太宽。新议案得到来自医药工业部门众口一词的反对,美国制药企业联合会号召它的成员们,“和药物研究机构,商会,全国药房协会等组织联合起来,举行大规模的抵制运动”。

1937年:磺胺醑剂药害酿成107人死亡悲剧

磺胺是一种广泛使用的抗菌药,但这家制药公司上市的治疗喉痛的磺胺口服液体制剂,采用了工业用二甘醇作为溶剂,既未作动物的毒性试验(当时美国法律是允许的),也没有在标签上注明溶剂。后来动物实验证明磺胺本身并无毒性,造成中毒的是工业用二甘醇。美国联邦法院对该公司罚款1万多美元,配制该药品的主任药师瓦特金斯因内疚和绝望自杀。这场药害使人们注意到已有的立法没有对药物安全性做出要求。1938年6月罗斯福总统签署颁布新法律,即《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

该法案要求制药商必须进行新药的安全性试验,并将试验结果报告给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在此之前新药和老药之间并没有严格的界限,制药商上市药品也不需要得到政府的批准。FDA还被授权可将那些市面上被确证不符合安全性要求的药品逐出市场。

磺胺醑剂是1935年发现的第一个磺胺类药物,随之而来的是大量磺胺药物的上市。磺胺药物有着无与伦比的抗菌活性,磺胺家族衍生出了许多药物,在1940年代中期青霉素的问世,标志着医药工业生产领域的一个重要转型。许多制药公司都在抗生素、磺胺类药物寻找新的突破,大量特效药物相继问世。由于这些药只能凭处方购买,因而处方药的数量有了急剧增长。1929年处方药占美国医药市场的三分之一,但到了1969年处方药品已经占美国医药市场的五分之四。

六十年代:对上千种无效药品的驱逐战

与英国相反,在美国,消费者自己支付医疗费用。美国政府机构就更缺乏对用药成本调研的动力。1959年参议员埃斯蒂斯•基福弗发起对药价等问题的调研。基福弗和他的调研员发现制药公司的药品生产成本和药品价格相去甚远,有时甚至能够达到1800倍之多。不少人声言由于开发一个上市药品的艰难,需要高额的利润以补偿巨额的开发成本。但并非所有医药界人士都持这个观点,当基福弗就新药研究开发导致了多少无效药物上市的问题提出责难时,前施贵宝医学部主任戴尔•康守先生的回答是:

“我认为至少有一半是无效的。我需要指出的是,其实许多药品刚刚开发,就可以清晰地发现它没有任何效用,但它还是上市销售了。”

制药商将更多的精力和资金投入到了药品的广告和促销中去了。1958年,美国排名前22位的制药商在药品广告和促销的资金平均投入是其总收入的24%。制药公司热衷于让医生最快最多地知道新药信息,但在其包装说明书或标签上,以及药品广告中,总是对药品副作用尽量轻描淡写。

1966年,FDA局长詹姆斯•高德决定对美国1938―1962年上市的所有药品进行药品有效性研究。这项研究委托给美国国家科学院下设的全国研究委员会(NRC)。研究结果是那样的令人触目惊心。制药公司总是在宣传自己的药物是多么有效。但是在再评价的4000种药物中,有2000种被认为是“确切有效”的,760种被认为是“无效的”,大约600种药品被禁止继续在市场上销售,其余的药物被认为“或许有效”。美国医药产业中的药品有效性数据的谬误百出,以至于“无效”药物名单中,每个美国制药公司都榜上有名。

医药企业开始寻求法律的力量来抵抗。最有名的例子是普强公司对将其年销售额900万美元的药品Panalba撤出市场决定的上诉。普强公司认为这个药物广泛为消费者使用,这就是最好的有效性证据,并要求对此事进行听证,FDA的继任局长赫伯特•雷拒绝了听证请求。几个月之后雷不太体面地离开了局长的职位,人们普遍认为这和Panalba事件有关系。再者就是雷禁止有害糖精Cyclamate的使用,这是百事可乐公司一种畅销的食品添加剂。在尼克松政府竞选中,百事可乐公司是主要的资助者。

雷离职之后,“对产业界态度友好的”的查里斯•爱德华继任FDA局长,此后FDA动作多少有点迟缓。1972年,美国公共卫生协会和全国老年人协会将FDA诉上法庭,其花如此漫长的时间还不能将无效药物逐出市场。法院支持他们的请求,但直到1984年, 607种已经被确证缺少有效性证据的处方药物,依然在市场上流通。

国会审查小组对FDA的调查

1974年,美国国会召开听证会,听取FDA药品局的9名官员以及2名医师的证词,这11个人都负责或负责过处理制药公司提交的新药申请的部分事宜。听证会得出的结论就是,FDA批准新药上市的决定很少受到异议,但做出的驳回新药申请决定有时候缺乏充分的理由。这次听证会促使国会对FDA进行了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一次调查。

面对形形的指控,FDA局长亚历山大•施密特1975年10月出具了他的调查报告。报告称,没有不合适的药品被批准;药品审评中不存在固有的先见;FDA没有接受产业部门的捐赠;审评人员没有迫于压力或惩罚而被迫批准新药;也不存在任何专断的驳回新药申请的情况。施密特承认许多公务人员可能做出过不恰当的决定,但只是“行政和个人的缺失,并不影响整个药品审评过程的纯洁性”。

国会成立了一个新药规制审查小组,对FDA的这份自查报告加以核查。1976年5月审查小组发现施密特的报告无法令人满意,并由专门委员会继续对FDA面临的四项指控重新加以调查:“不适当的产业界的影响”,“不适当的移送、细节或撤消”,“顾问委员会的不当运作”、“医学官员的不当建议”。

1977年3月,专门委员会认为,尽管FDA在自查过程还没有被医药产业界所“主宰”,但依然存在“和药品公司的不适当的联系”。其实,从1970年开始,FDA的政策就是“使得管理机构和制药商不再抱有相互敌视的态度,彼此更为合作,使得药品审评官员能够站在一个中立的角度更为冷静地看问题”。

第10篇

为贯彻落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七部门制定下发的《市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自2014年4月起至10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对计划生育药械(指用于生育调节的药品和妊娠控制的医疗器械,包括避孕、终止妊娠、促排卵等药品,以及宫内节育器、等医疗器械)和成人“性用品”(指用于改善和增强或对性活动起辅助作用但依法不属于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包括口服、外用和仿真工具等种类)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药械生产、流通、使用的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和维护群众健康权益。

(一)规范具有合法资格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生产、经营计划生育药械行为。

(二)镇规范使用计划生育药械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和技术服务质量。

(三)规范广告宣传,查处生产、销售伪劣成人“性用品”行为,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

(四)严厉打击计划生育药械生产、流通、使用中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取缔无证生产、经营活动。

(五)严格执行计划生育药械和成人“性用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监管能力。

(六)构建诚信氛围,增强产品和服务提供者诚信守法意识、质量责任意识,提高行业自律水平。

二、工作内容及职责分工

(一)镇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起草行动方案,协调推进相关工作、信息沟通、向市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小组汇报工作进度等。负责清理整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使用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查处将国家免费供应的避孕药具有偿销售的行为。查找计划生育药械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制定规范管理制度。

(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查处无《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查处药品经营企业违法经营销售假冒伪劣生育调节药物的行为,以及未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经营销售的行为;查处违法经营终止妊娠、促排卵等药品的行为;查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无产品注册证书、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妊娠控制类医疗器械;查处计划生育药械经营企业出租《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允许他人挂靠经营等违法行为。提出规范计划生育药械市场的政策性建议。

(三)珊瑚卫生院:负责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黑诊所”和无相应行医资质的人员非法进行人工终止妊娠和使用促排卵药品的行为;清理整顿医疗机构使用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规范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使用终止妊娠药物、促排卵药品的行为。研究医疗机构中计划生育药械使用存在的问题,提出政策性建议。

(四)珊瑚工商组:在卫生、食品药品监管、人口计生部门配合下,查处无照生产、销售伪劣成人“性用品”的违法行为;查处虚假违法的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广告,查处违法成人“性用品”广告。

(五)珊瑚派出所:负责依法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等犯罪行为。对在计生药械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中阻碍人口计生、食品药品监管、质监、卫生、工商部门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法处理。

三、方法和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采取条块并举、上下联动的方法。

(一)准备阶段(2014年4月中旬)。

镇政府牵头成立由人口计生、药监、质监、卫生、工商和公安等单位负责人组成的镇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镇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各单位按照省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和市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对专项整治行动作出具体部署。

(二)自查整治和督查阶段(2014年4月下旬—7月底)。

各单位按市主管部门的具体行动方案组织开展自查整治工作。以计划生育药械的生产、经营和成人“性用品”市场为主,开展“百日整治行动”,集中力量,联合查处,取得成效。通过自查整治进一步规范有证的生产、经营行为,纠正已有证但不规范的生产、经营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的生产、经营行为。

4月至10月,相关单位将截止每月15日的自查和整治情况上报市主管部门及镇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有关部门工作进度表和执法监督汇总情况于每月18日前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镇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于7月组织相关部门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自查,迎接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督查,并根据督查反馈意见,认真制定落实整改措施。

(三)迎接综合检查与整改阶段(2014年8—9月)。

8月份,市相关部门迎接省对应部门系统专项督查,9月份省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市、市(区)开展专项整治的情况进行重点督查。

(四)全面总结与迎接国家检查阶段(2014年10月)。

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总结报告,9月底前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迎接国家检查评估。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加强计划生育药械市场的监督和管理,作为事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来抓,切实履行监管职责。镇成立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镇计划生育办公室。相关单位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严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突出整治的重点单位和重要环节,严格依照有关法律,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要将专项整治的任务和责任落到实处。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真正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尽职配合,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

第11篇

关键词:药学服务;医药营销;作用;市场

社会在不断的发展,医药市场的规模也在不断的扩大,这增加了医药企业的竞争,为了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医药企业的管理人员必须努力提高营销水平,要转变传统的营销观念,还要增加营销手段,这样才能开拓更大的营销市场,才能提高医药企业的经济效益。药学服务在医药营销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其也是提高医药企业服务水平的有效措施,在发展的过程总,医药企业的管理人员要做好药学服务人才的培养工作,要提高企业的整体服务水平,这样才能促进企业健康、长远的发展。

1、医药营销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医药市场规模在不断的扩大,医药企业的数量在不断增多,但是很多企业医药营销却存在较大的问题,这制约了企业的发展,下面笔者结合自身经验,对医药营销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简单的介绍,以供参考。

1.1市场定位不够准确

为了提高医药营销的水平,企业首先需要做好产品定位工作,但是有的管理人员由于水平不高,对市场的定位不够准确,使得生产出的产品关注度比较低,消费者对产品的属性并不重视,产品缺乏特性,销售情况也比较差。做好市场定位工作,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只有生产出消费者需要的产品,才能在药品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在市场定位时,需要把握市场主体的需求,还要保证产品的特色,要得到消费者的认可。企业如果存在市场定位不准确的问题,会影响企业未来的发展,会影响企业发展战略的制定,所以,在医药营销中,一定要结合市场实际,要做好市场调查工作。在市场定位时,要从产品的利益出发,要保证患者的需求,还要维护患者的利益;要合理确定药品价格,还要保证药品的质量;要了解患者用药的习惯;要分析产品的特性,了解该产品与其他产品的区别。

1.2医药营销人员业务水平不高

在医药营销时,销售人员需要了解一定药品知识,但是很多药店的销售人员由于缺乏系统的培训,对药品的疗效并不了解,对药品的功能并不清楚,这无法给消费者进行正确的指导。药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如果用药错误,会威胁患者的健康,药品一般都具有标识性特征,其标明了主治功能,也规定了用量,但是很多医药销售人员没有掌握这些专业的知识,降低了服务的水平。

1.3缺乏市场调查

市场调查有助于医药企业了解市场动态,掌握市场供求变化关系,更好的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从而也节约和优化了社会资源,为管理者正确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医药市场调查的步骤一般分为6步,1.调查目的2.调查具体问题3.确定调查方案4信息收集与实地调查5.资料整理与分析,6调查报告撰写。

1.4药品信息不够公开透明

缺乏对主管部门、新闻媒体相关的药品信息正确和及时地传递给客户。这些信息包括:药品不良反应信息报告、假劣药品识别,最新用药动态等。在我国医药企业营销过程中,产品销售的背后隐蔽着更为广泛和复杂的因素。

2、药学服务在医药营销中的作用

医药产品的特性决定了医药营销不仅仅围绕着传统的4P组合[四个基本变量即产品(Product)、价格(Price),地点(Place)和促销(Promotion]要素进行,而更因趋向于从产品服务的特性出发,在4P组合的基础上,加强用药学专业知识服务于市场、服务于客户。近百年来,市场营销的指导思想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演变发展过程,从总体上看,基本上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生产观念、销售观念、市场营销观念,社会(服务)观念。营销的实质是一种交换关系,此交换的最终不单是产品,更重要的在于服务。在医药营销中,药学服务及其人才所发挥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2.1在医药营销中,药学服务人员所提供的药品应是合格的、优质的,严格按法律、法规要求,从合法的渠道购进、销售药品。并建立一套贯穿于药品采购、销售、储存、调配全过程的切合实际的、公正的、合法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

2.2药学服务人员应对所提供的药品可能具有的不良反应有比较清晰地了解和掌握,特别是药品的严重不良反应更应熟知。在此基础上,药学服务人员应对客户详细说明药品的正确使用方法和可能引起的不良反应,尽量避免药品的不良反应对人体造成的损害,药学服务人员对所提供的药品适应证、使用方法、配伍禁忌等也要全而的了解,把所掌握的专业知识传授给客户,帮助患者正确、合理的使用药品。

2.3我国是个农业大国,现有农村人口占70%左右,在城乡消费总额中,农村人口对药品消费已占53%左右,药品市场消费总额到2010年可达到400多亿元人民币,即城乡用药消费比例缩小为6:1。目前,我国有七至八成假劣药案发生在农村,农村成为假药劣药的重灾区,由于农村药品消费市场处于高增长阶段,这给医药企业,特别是医药流通商业企业带来了巨大的发展商机。农村医药市场的性质基本上属于OTC市场。OTC市场的特点是:①以"消费者为中心"直接而对消费者;②多为治疗一般性疾病的常用药;③药品多通过医生、店员的推荐形成购买意向;④广告宣传。因此药学服务型业务人才对农村药品市场的营销服务是大势所趋,也是承担责任和义务的时候了。谁先掌握了主动权,谁就掌握了未来的医药市场。在医药行业里有"第一、第二、第三终端"市场的称呼,现在通常把农村医药市场归称为"第三终端"市场。能否打赢这场战,关键就看医药企业在营销中是否运用个性化的服务(药学服务),要与客户建立密切的双赢合作。

2.4随着"三医"(医疗、医药、医保)改革的不断深入,药学人员的职责也会发生较大的变化。充分重视药学服务在医药营销中的作用,通过药学服务来优化医药企业的营销组合,获得客户的接受和好评,创造整体客户价值(产品价值、人员价值、企业形象价值、服务价值)。我想未来医药营销中药学服务是决定医药商品交换的前提和基础,医药商品流通所追求的利益最大化应首先遵从客户的服务满意度,而这正是服务价值的本质体现。

3、结语

通过本文的分析可以看出,药学服务在医药营销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只有提高药学服务的质量,才能促进医药行业更好的发展,才能提高医药企业的经济效益。在我国当前医药营销工作中,存在较多的问题,医药销售人员的素质不高,无法对消费者进行正确的指导,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药学服务人员的培训,要使其了解基础的医药知识,还要结合市场需求,制定合理的营销方案,一定要提要药品的价值,这样才能更好的满足患者的用药需求。

参考文献

[1]董国俊.药品市场营销学[M]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123-128.

[2]江凤鸣.医药营销渠道建设环境变化影响分析[J].现代商业.2009(02)

第12篇

xxxx年,在省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xxxx食品药品安全应先行”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载体,紧紧围绕省局部署的八项工作任务,结合xxxx实际,采取四个安全(食品药品质量安全、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系统队伍安全和机关内部财物安全)保稳定,“一县一品、一科一特”创品牌,“驻乡巡村”创特色,有效作为抓落实,业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强化理念,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取得实效

根据省局的工作要求和xxxx市委的统一部署,严格按照规定动作分阶段进行,做到边学边思、边学边议、边学边查、边学边改,扎实推进,取得了良好成效。

1、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成立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学习实践活动具体工作。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学习实践活动,制定下发了我局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有步骤、有计划地开展学习实践活动。

2、强化学习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制定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培训计划表》,确定了学习时间、内容和目的要求,实行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采取专题辅导、作读书笔记、写交流心得、出学习专栏、知识测试和集中观看电教片等形式,认真学习党的xx大精神、《毛泽东邓小平xx论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xx等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

3、深入调查研究,解决制约发展瓶颈。将学习实践活动调研与当前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紧密结合,市局班子成员分成四组,带领相关科室人员深入10个县(市),采取明查暗访、座谈讨论、问卷调查、听取汇报等形式,开展了“xxxx食品药品监管应先行”和服务医药经济发展等专题调研,形成的两篇主题报告得到了市委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小组的好评。在调研的同时,把征求意见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广泛征求基层局和监管相对人对我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及如何促进我市医药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并把征求的意见和建议同调研课题有机结合,提升调研报告的质量。

4、边学边改,讲求实效。6月初,市、县两级局分别召开领导班子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全体党员组织生活会,接受了一次深刻的党性党风教育;7月份,市局党组形成一份联系实际紧密、问题查摆认真、原因分析深刻、整改思路科学、文件格式规范,落实措施可行的分析检查报告,得到了市委学习小组的充分肯定;坚持把学习实践活动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和机关效能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贯穿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全过程,实现了四个转变,即: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从被动参加学习到主动学习实践转变,更加注重自身素质的提高;监管的重心从城市向城乡并重转变,更加注重统筹城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协调发展;把监管的内容从单纯监管向公共行政服务转变,更加注重行政执法的公平与公正,实现和谐监管;监管的手段从传统的方式向数字化信息化转变,更加注重服务方便群众。

(二)强化整规,保药品质量安全

今年我局把药品市场整规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大力开展药品市场整规。今年以来,全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检查药品..万种次,医疗器械...种次,查处药械行政处罚案件...件,没收药品总货值...万元,取缔无证经营..家,罚没款入库..万元。市、县两级局继续保持行政处罚案件“三无”(无行政复议案、无行政诉讼案、无行政投诉案)目标。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专门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情况的报告,对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每次执法检查均有留下检查记录的做法予以肯定并推广。

1、扎实开展各类专项检查。市、县两级局以专项整治为切入点,认真贯彻落实省上一系列部署,先后开展各类专项检查21次;各县(市)局还根据本辖区不同的药品市场情况,开展了各类专项检查..次。

2、增强药品市场整规意识。5月份,市局专门召开班子成员会议和全市视频会议,提出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重新树立大稽查观念,集中力量、突出重点,继续开展交叉执法活动,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充分发挥监督网的协管作用,保证办案质量、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等七条意见,着力抓好药品市场整规。

3、强化督查。xxxx年,市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带领各科室业务骨干深入县(市)明察暗访,对重点涉药单位进行现场督查,有效地挖掘一批案源,查处了一批案件。

4、开展多形式协作稽查。9月份,市局采取换位执法,抽调市、县两级..多名执法人员,组成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农村涉药单位、药品抽样等5个执法检查组,对市两区部分涉药单位开展了换位执法专项检查;临近县交叉执法,县(市)局与相邻县(市)局开展交叉执法活动,市局派人指导协助,相互学习,相互促进;边界县联防执法,建宁局、大田局、宁化局分别与周边省、市兄弟县(市)局建立了边界药品联防机制,实现农村药品“两网”对接互联。通过多形式联防联控,创新了打假治劣机制,强化了稽查队伍能力建设,营造了整治声威,推进了药械市场整规工作,提升了科学监管水平,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5、开展抽验检查。市局将药品抽验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局、市药检所,并对其实行“两率”量化管理。截至目前,全市共完成药品抽样 ...批次,其中,市药检所完成585批,县(市)局完成...批,检验完成 ... 批,检出不合格 .. 批次。同时,全市系统也积极开展药品快速鉴别专用车的初筛工作,抽查涉药单位 ..余家,经车载检测系统筛查药品 ...批,确定不合格药品 ..批次。此外,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开展了医疗器械抽样工作,共抽样 35批送省药检所检验。

(三)强化监管,保药品市场稳定

1、建立药品市场日常监管长效机制。市、县两级局不断探索新方法,进一步建立健全事前监管体系、事中监控体系和运行管理体系的日常监管体系,完善分片监管、分类管理、劝导约谈、日常巡查、建立企业档案、签订诚信承诺书、信用等级评价、电子监管、网上实时监控、短信提醒等有效的日常监管方法。

2、认真开展驻厂监督工作。xxxx年,驻厂监督员共发现了32条一般缺陷,并及时向企业反馈、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同时,按照要求,对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并按要求对尤溪仙锦药业进行gmp跟踪检查。

3、扎实做好gsp认证及跟踪检查工作。抓好药品批发企业新一轮gsp认证督促指导,全市新一轮认证的4家企业全部通过省局组织的现场检查。有序开展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及跟踪检查,xxxx年,完成3家药品批发企业跟踪检查工作,完成135家新办(含换证)零售企业gsp认证工作,完成77家药品零售企业的跟踪检查。同时,加强gsp认证检查员培训,举办了2期认证检查员培训班,建立了检查员qq群,并采取“岗位操作练兵和以老带新”的方式,对新检查员进行培训。

4、强化药品流通渠道管理。按照省局XX年下发的“...”、“..号”和国家局xxxx年下发的“...号”通知要求,采取专题教育、自查自纠、专项督查等措施,逐一抓好贯彻落实。市局专门下发通知,强化包干责任制,坚持对全市4020多家涉药单位进行“不漏一村一所”的检查。通过注册、认证、换证、日常检查等发现共发现案件线索210件,依法进行了处理。同时,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意识,先后召开多次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生产企业负责人会议,组织学习药品相关法律法规、收看全省视频会议和学习国家局、省局相关文件,全面落实企业的药品安全主体责任。

5、加强特殊药品日常监管。严格执行特殊药品监管责任制度和巡查制度,充分利用特殊药品监控网络平台,对特殊药品实行动态监管,对辖区内区域性批发企业、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企业、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批发企业执行法律法规及特殊药品进货、销售、库存、流向等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并及时督促企业整规存在的问题。

6、加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日常监管。重点抓好一次性使用注输器具、植入材料、体外诊断试剂等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强化证后监管,共检查医疗器械法人经营企业 94家次,非法人经营企业179家次,办理变更或上报省局变更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事项24家次(非法人10家次),企业申请注销12家(非法人企业注销11家),查处擅自降低经营条件2家。同时,着力抓规范骨科植入材料等高风险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行为,促进经营使用单位加强医疗器械产品采购管理,规范购进质量验收等记录,确保产品质量可追溯。

7、加强adr及药品广告监测。成立了市药械安全监测评价暨应急管理专家委员会,确定泰宁县朱口镇卫生院、尤溪县洋中镇卫生院及宁化县安乐乡卫生院为省局新的老少边渔岛监测试点,开展监测试点工作。今年先后开展了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培训班.期。全市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例,完成年度计划的...%。其中新的严重的报告312例,完成年度计划的...%,对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做到及时报告,及时处置。同时,加强药品广告监测,市、县两级局均有专人负责药品广告监测工作,全市向工商部门依法移送违法药品广告37起。

8、全力做好防控甲型h1n1流感药品监管。5月份以来,市局加强对辖区内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防控甲型h1n1流感医药用品的监督抽样,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值班。目前,全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检查涉药单位1420家次,发出整改通知38条,确保了防控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和防控工作顺利进行。

(四)强化综合协调监督,保食品安全

认真履行市食安办和食品安全的组织协调、综合监督职能,制订工作意见,积极牵头组织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全年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在全省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督查评价中,我市及被抽查的尤溪、沙县都得到很高的评价。

1、发挥抓手作用,协调部署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召集食品安全各监管单位召开各类会议,研究部署各项工作;制订下发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意见,提出了年度食品安全的目标、措施和要求,及时下发和转发食品安全有关文件,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随着《食品安全法》的贯彻落实和省机构改革方案的出台,根据省上的通知精神,及时做好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的调整和移接交工作,全市食品安全职能调整移交全部到位,保证了相应的监管职能不脱节;积极向政府申请工作经费补助,做好经费的安排和监督使用;牵头组织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及时、高效答复了3件涉及食品安全问题的政协提案。

2、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节日食品安全检查,保障节日食品安全;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顺利通过了省专项整治考评组的考核评估;安排专人,加强保健食品广告监测,发现问题广告及时停止和处理,xxxx年,全市共监测保健食品广告...多条,发现违规..条,停止发布10条,从10月份起,接手保健食品市场监管职能,认真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抓好保健食品的经营许可和市场监管;针对不同时段和热点问题开展各类重点整治,分别开展了猪肉和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等专项整治,按照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要求,立即制订防控方案,组织各主监管部门做好食品安全各环节的防控工作。

3、组织各部门加强日常监管,有效治理餐桌污染。协调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扎实抓好农产品源头、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四个环节和“五类产品,一个行业”的污染治理,加强食品各个环节的监管,xxxx年,全市共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执法检查2.45万次,出动执法人员5.93万人次,检查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万户,查处各类食品违法行为...起,查获污染食品...吨,总货值..万元。全市共抽样检测主要食品5.74万件,除桶装水生产企业抽检合格率差省定标准...个百分点外,其余食品抽检合格率全部符合国家和省定标准。

4、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宣传教育。及时收集、整理、上报食品安全有关信息,加强“xxxx市食品安全网”网络管理,适时更新有关内容,发布食品安全有关信息。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三进”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各类媒体和多种手段,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新出台的《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有关知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强化系统建设,保队伍安全

1、加强人才培养工作。配齐市药检所班子,招聘了2名专业技术人员,抓好药检所职称评审,市、县有3人晋级药学副高职称;市局考察2名任职试用期满的科级干部,任命了市局监察室副主任,县级局提拔了3名主任科员,加强了干部队伍建设。

2、加强队伍培训。市局扎实开展 “一月一讲座”活动,局领导和有关科室同志就政治理论和药械监管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进行了多次讲座,让全局同志了解市局的各项工作,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认真落实培训计划,市局分别举办了食品安全监管知识、稽查、快检技术和全市系统干部能力建设等培训班,不断提升监管队伍的依法行政能力和科学监管水平。认真落实调训任务,积极参加省局组织的各类培训。此外,通过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跟班学习、外出参观、建立药品监督协管员、信息员手机短信平台等开展农村药品“两网”人员培训,全年共培训协管员、信息员2281人次。

3、认真开展“五比”竞赛活动。4月份以来,按照xxxx市委“四个不让”要求,扎实开展 “五比”竞赛活动,结合“一县一品、一科一特”的争先创优活动,人人树立“转变作风从我做起,群众满意是我追求”的意识,比服务、比效率、比质量、比作风、比形象,营造文明、优质、高效、廉洁的机关工作氛围。活动期间,市局各科室、各岗位对照“四个不让”的要求进行自查自纠,提出改进措施和服务承诺,同时制定了加强市局机关工作纪律的若干规定,强化考勤、强化督查,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取得良好效果。

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初市局与各县(市)局、市药检所“一把手”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市、县两级局在机关内部层层签订廉洁自律责任书,形成了“分工明确、责任具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修订了xxxx年全市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评细则,认真执行《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暂行办法》,规范行政权力的运行,有效杜绝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5、强化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经常性地开展理想信念教育、“xxxx”教育、法制教育、警示教育和党纪政纪教育,做到逢会必说,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市、县两级局以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道德防线为主题,开展了“弘扬正气、合力争先”党性党风党纪专题教育活动和以贯彻落实“四个不让”要求开展“五比”竞赛活动,特别注重以反面典型案例为教材开展警示教育,并通过观看电教片、警示牌等措施,认真抓好节假日期间廉洁自律教育。

6、强化监督,抓好源头防范。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健全和完善了重要情况通报、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等规定,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纪律观念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执行稽查案件纪检监察干部合议制度。加强对事后的监督。认真执行重点岗位重点环节主办人员述廉报告制度和认证检查员认证返回报告制度,主办人员和认证检查员都能按月或专项工作及时填写述廉报告单,向局纪检监察部门汇报工作期间遵守廉政制度的情况。开展执法回访效能监察等活动。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制定了机关工作纪律若干规定,严格执行考勤等机关工作纪律的有关制度,并采取不定期、不定时的巡查方式进行督查。

(六)强化品牌,开展“一县一品、一科一特”争先创优活动

xxxx年,围绕省局提出的八项任务要求,为创特色,创品牌,示范带动,更好地完成任务,我局开展了“一县一品、一科一特”争先创优活动,把这项活动作为以点带面、推动全面工作的着力点,狠抓落实,取得成效。

1.抓工作落实。xxxx年初,市局专门下发文件,明确了这项工作的目标和要求,市、县两级局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并将此项活动列入年度绩效考评内容。各县(市)局、市药检所和市局各科室结合实际,提出了一至三项力争走在全市前列的争先创优项目,全市系统共提出35项争先创优项目。

2.彰显工作特色。各县(市)局、市局各科室按照提出的品牌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如:明溪县局在服务医药经济发展方面下大力气,主动为企业实施全程帮促和优质服务,有效地促进了企业的发展;大田县探索和实施农村学校食堂改造工程,完成了6所学校改造,积累了大量经验;沙县局大力推进边远村“便民药柜”建设,今年共设立“便民药柜”13家,初步解决了“双无(无医、无药)村”群众用药难问题;永安市局继续深化“驻乡巡村”工作,今年10月底在永安召开的全省农村食品药品监管“驻乡巡村”工作会议;将乐县局在全县药品经营企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年活动,培育诚信企业文化,促进企业依法经营;泰宁县局抓好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药房改造的帮扶指导,发放了《药房规范化管理手册》,目前,乡镇以上医疗机构已全部改造,村卫生所己改造49家;清流县局、尤溪县局分别将抓好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点作为品牌工作,示范作用初步显现;建宁县局、宁化县局与毗邻的江西省南丰、广昌、石城以及龙岩的连城、长汀等县局签定联防协议书,加强交界地区药品市场的联防协作,为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再筑一道新防线;市局各科室的品牌创建工作也取得了良好成绩。

3.带动全局。通过开展“一县一品、一科一特”争先创优活动,提高了大家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通过以点带面,不仅争创出了工作特色和品牌,培植了典型,而且也带动了全局工作的开展,提升了全局工作的水平,确保了全年工作任务高质量、高水平的完成。

(七)强化农村,开展“驻乡巡村”工作

按照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上省局李德仁提出的积极试行“药品监督特派员驻乡巡村制度”要求,今年我市把“驻乡巡村”作为系统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特色、树典型、求实效。《中国医药报》、《福建日报》、《xxxx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对我局开展的“驻乡巡村”工作予以了报道,10月底,全省农村食品药品监管“驻乡巡村”工作现场会在永安召开,介绍推广了我市“驻乡巡村”工作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市、县两级局分别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驻乡巡村”活动领导小组,市局制定下发《关于在全市系统开展驻乡巡村活动的通知》和《xxxx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驻乡巡村”工作指导意见》,对“驻乡巡村”的目的意义、工作内涵、工作制度、工作要求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2.狠抓落实。市、县局主要领导亲自抓,亲力亲为,亲自带队深入一线进行驻乡巡村,加强对“驻乡巡村”工作的督查,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措施。做到人员到位:市局和每个县(市)局各安排两组人员,每2人1组,由业务骨干组成,每组每个月抽出5天左右,吃、住在乡村;制度到位:分别制定和完善了分组包片、信息收集、回访反馈、监督检查等制度;巡查到位:对乡镇以上医疗机构、药店一年至少二遍以上,行政村和自然村卫生所(室)一遍以上检查,并根据药品协管人员或当地群众的举报,严厉打击游医药贩;宣传到位:利用农闲、晚上时间开办农村群众培训班、设置宣传栏、印发宣传册、墟日上街宣传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农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知识。服务到位:“驻乡巡村”人员带领当地药品协管人员开展药品现场监督检查,发挥“传、帮、带”作用,手把手地指导和培训药品协管员和信息员开展药品协管工作,提高药品协管员和信息员工作能力。

3.取得成效。有效延伸了食品药品监管触角:“驻乡巡村”工作使原本“短脚”的农村药品市场监管成为监管工作中的“亮点”,实现了药品监管触角向广大农村延伸;提高了农村群众安全用药意识:“驻乡巡村”采取形式多样的药品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全年共举办各类药品知识培训1250多场次,有效地普及了农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及时查处了药品违法违规案件:“驻乡巡村”人员在检查涉药单位时,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及时处理,有效地净化了农村药品市场;转变了机关干部作风:“驻乡巡村”使机关干部经常深入基层,与当地群众“打成一片”,融洽了干群关系,增强了干部职工基层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提升干部队伍依法行政的能力和科学监管水平;提升了农村“两网”建设水平:通过“驻乡巡村”人员手把手的传、帮、带,药品协管人员的协管水平明显提升,不仅能配合药品监管人员开展检查,有的甚至主动对农村涉药单位进行检查,在今年开展的各类专项检查过程中,药品协管员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乡镇领导更加重视,协管办的设施不断完善,制度更加健全,药品协管员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

(八)强化服务,促进医药经济健康稳步发展

为了更好地服务地方医药经济发展,市局专门到各县(市)局开展了“寓监管于服务企业发展”的专题调研。我局还主动上门与市生物医药产业办沟通“4+1”产业工作,与xxxx学院达成院所合作、学研结合互惠互利的共识与协议,做好工作对接、项目对接和服务对接。xxxx年11月,第五届海峡两岸林业博览会期间,我局主动参与各类生物医药产业论坛,为有意来明开办医药企业的客商提供咨询服务。

1.强化“窗口”建设。继续完善“一站式”服务,推行阳光工程,扎实推进行政提醒服务,建立了有关药品法律、法规、规章等考试题库,对申请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的负责人、质量管理人随机抽出试题,进行测试,提高其依法经营知识。市局还建立了手机短信平台,及时将国家新出台的药品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等告知企业,避免不必要的违法行为。开展换证提示活动,在企业许可证到期前三个月,采用当面、电话、qq等多种方式提示,告知企业要及时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换发许可证的申请,以免许可证过期,影响企业经营,有利于企业及时申请换发许可证,xxxx年,全市共批办药品零售企业41家。审批注册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8张。

2.重点帮扶促发展。市局建立了企业联系制度,实行重点项目挂钩帮扶机制,指定专人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深入企业现场指导等方式提供相关技术、政策的咨询、指导、协调等全方位、全过程贴身服务,帮扶企业发展。xxxx年确定了xxxx星火实业有限公司医用氧生产线、汇天公司散剂(外用)生产线、永安药业公司搬迁改造等作为重点挂钩帮扶项目,目前,星火医用氧取得了生产许可证,批准文号通过省局现场核查报国家局待批;汇天药业散剂(外用)、原料药(盐酸贝那普利)gmp通过了认证,合成药车间合成工段新增关键设备扩大产能、新增原料药(枸橼酸莫沙必利)生产范围获得省局备案、批准;永安药业整体搬迁改造完成了设计、征地,已于8月份动工建设;配合省局对福建省天健制药有限公司申报的头孢替唑钠、头孢地嗪钠、头孢硫眯三个品种的药品进行注册现场核查;指导帮促九辉包装有限公司搬迁扩建药用软膏管生产线通过了省局验收;服务窗口前移,提前介入为xxxx市贝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选定生产场所、筹建过程提供咨询,进行现场指导,使企业顺利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该公司现已取得7个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2个二类医疗器械产品已完成临床试验和注册送检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