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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管理条例

时间:2024-04-02 10:15:44

校园管理条例

第1篇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日制普通中学、小学校内环境及所处周围环境的管理。

第三条学校是教职工和学生工作、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应做到环境整洁优美,风气积极向上,设施完好,秩序正常,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阵地。

第四条在学校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建立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是校长工作的重要职责。校长应该负责将校园环境建设列入工作计划,采取措施,组织实施。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将学校校园环境的管理状况列为对校长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五条校园内教学区、体育活动区、生活区和生产劳动区等布局应合理,避免相互干扰。学校校舍应坚固、适用,并按有关规定加强管理和维修。学校校园要绿化、美化。

第六条学校要形成方向正确、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校风。教师要模范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言行一致,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学校要严格按照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要求和训练学生。

第七条校长要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教学计划,建立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经批准,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组织学生停课参加社会活动。

第八条要严格执行中小学升降国旗制度。国旗要合乎规定,无破损、无污迹、旗杆直立,位置适宜。

第九条学校要按规定悬挂领袖像,张贴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和世界地图,张贴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守则,并积极创造条件设置板报、阅报栏、供展览用橱窗,开辟图书室、阅览室、团队活动室和教育展览室。

第十条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学校中进行宗教活动,不允许在学校向学生宣传宗教。

第十一条严禁宣传暴力、凶杀、色情、恐怖、迷信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在学校中传播。坚决抵制赌博、酗酒、不健康的歌曲和封建迷信活动对学生的影响。

第十二条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校园内从事以师生为消费对象的盈利性活动。

第十三条学校要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在教学设施,饮水饮食,取暖、用电,开展体育、劳动和其他集体活动等方面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师生安全。学校要建立安全保卫制度。财务、档案、食堂、宿舍、各类专用教室、传达室等部门和场所要指定人员负责,建立岗位责任制,严格管理。节假日要安排人员值班、护校。非学校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非学校及学校人员的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或穿行学校。经许可进入学校的车辆要按规定路线行驶,不得影响学校教育教学活动。

第十四条学校要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公共卫生制度。校园要整洁、有序。宿舍空气流通,被褥干净,物件安置有序。食堂卫生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厕所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标准,保持清洁。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预防传染病在校园内传播。

第十五条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依傍学校围墙或房墙构筑建筑物。不允许校园周围的建筑影响学校教室采光、通风。对已经造成影响的,应要求有关单位或个人按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限期治理。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学校周围从事有毒、有害的污染(包括噪声)环境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设立精神病院、传染病医院。对已经造成危害和影响的,应要求其按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限期治理或搬迁。

第十六条执行文化部、公安部的规定,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学校门前200米半径内设置台球、电子游戏机营业点。不允许在学校门前和两侧设置集贸市场、停车场,摆摊设点,堆放杂物。

第十七条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学校所属地域内放牧、种植作物、打场、堆物、取土、采石。严禁在校园内建造、恢复祠堂、庙宇、坟茔等。

第十八条违反本规定的,应依具体情况,按以下办法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一)属学校行政管理不当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令其限期改正;工作中发生错误,造成一定影响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对校长及其他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后果者,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应追究其行政责任,后果严重的,提请政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属工商管理范畴的,提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有关法规处理。

(三)属民事范畴的,提请当地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四)属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报请当地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五)对构成犯罪的,交由政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2篇

5月31日,我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见附件),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学校安全涉及千家万户,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条例》的发布和施行,是我省教育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是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一个重大举措,它就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学校、家庭和社会对学生人身安全所负的职责,学生人身安全事故的责任认定、预防及处理等事项作出了具体而明确的规定,对于保障师生安全,促进我省中小学安全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构建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工作,积极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推进我省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各校要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以人为本”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充分认识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性,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使命感、紧迫感、责任感,结合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学校综治安全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制实施办法》以及平安先行学校创建和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等工作,把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提上议事日程,作为近期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要以《条例》的贯彻实施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推进依法治校进程,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广泛宣传,加强培训,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参与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各校要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利用板报、宣传栏、校园广播、校园电视台、校园网、班队会、专题讲座、家长会、家长学校以及向学生、家长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大力宣传《条例》的内容。采取多种渠道,通过多种方式,使社会各方面人员都能明确在学校安全管理中自己的职责和责任,营造全社会学习、宣传和落实《条例》的良好氛围,形成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学校安全工作的格局。

各校要把学习《条例》作为学校领导、教职工培训的重要内容。要在8月30日前组织本校教职工进行集中学习,在开展的 “校园安全知识”培训中,把学习《条例》作为培训主要内容之一,安排学习《条例》的专题,并组织好考查或考核。通过培训和学习,促使学校领导、教职工深刻领会和准确掌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及主要内容。

三、结合实际,采取措施,全面落实好《条例》的规定和要求

各校要在全面学习《条例》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突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好《条例》的规定和要求, 切实使《条例》落到实处。要尽快根据《条例》的要求,加强安全保卫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对本单位已出台的安全管理的制度进行清理,对原有的应急预案进行检查、完善,健全安全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要按照《条例》的要求,将安全管理职责分解细化,落实到人,落实到日常工作中,纳入法制轨道。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发挥他们在维护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健全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学校的安全运转和师生安全。

第3篇

未成年人在校期间的安全问题,一直困扰着学校、家庭和社会。学校作为专门的教育机构为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必然会组织各类教学活动,其中的一些不可避免会有危险性。然而,当危险成为伤害事实,家长又会提出索赔要求,有的要求非常不合理。为了缓解这种矛盾,给学校的管理、法院的审判提供依据,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06年11月30日通过了《江苏省中小学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从2007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第45条规定:幼儿园中的儿童以及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中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预防与处理,可以参照本条例执行。

《条例》的结构

《条例》共7章46条,第1章为总则,第2章为伤害事故的预防,第3章为伤害事故的责任认定,第4章为伤害事故的处理,第5章为伤害事故的损害赔偿,第6章为法律责任,第7章为附则。

《条例》的亮点 一是突出了“预防为主”的理念,《条例》第2章用14条对各方主体学生伤害事故预防中的职责进行了非常细致的规定,明确了学校预防职责,注重加强校园内外的安全保障,规范了政府职责。二是“鞭子不再光打学校”,《条例》第3条规定:保障学生人身安全,预防伤害事故的发生,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学校举办者、学校、学生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社会的共同责任。对教育机构的风险进行了合理分化,即国家、学校、监护人等应共同承担学生伤害事故的风险。三是伤害事故校方责任险,政府“埋单”《条例》第37条规定:政府应当组织学校办理学生伤害事故校方责任保险,保险费用由省财政统筹支付。四是调整范围弹性、科学。《条例》通过附则弹性地规定其他未成年人教育机构中的人身伤害事故的预防与处理,可以参照《条例》执行,使未成年人的权利等到了全面有效的保护。

依《条例》相关规定,对幼儿园工作的建议

一是对照《条例》第12、13、14条的规定切实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各项预防工作,工作的开展不但应注重其体内容的落实,也应加强形式固化。建议幼儿园各项工作尽可能制度化、规范化,以便发生纠纷后,为证明自身已尽职责提供有力证据。二是加强与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与沟通,注重制度上报互作和各类事故的报告和通告工作。这样可一方面起到证据“保全”的作用,另一方面督促各方主体都承担起预防和管理的任务,形成联动机制,以最大限度地分化自身的风险。三是注重与学生家长关系的规范化。要通过各种形式向幼儿家长宣传法律法规的规定,告知其在孩子成长过程中应尽自的责任,这种责任不因孩子交给幼儿同而免除,明确在幼儿就读期间家长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有条件的幼儿园,可在幼儿入园时与学生家长签定相关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这样使学生家长有了心理准备和责任意识,不至于一发生事故就找幼儿园“死缠烂打”四是加强对教职工的规范管理,全面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职业道德与纪律、职业能力,因为员工因职务而产生的往何责任对外均应由单位亲承担。五是尽可能争取政府支持,特别是公办园,在承担相关赔偿责任确有困难时,应积极要求地方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第4篇

【关键词】校园足球;特殊学校;教育政策;管理评价

校园足球是一项新型的教育政策,其宗旨在于将足球课程与日常的教学相结合,以此来更好的增强学生的体质,提高学生各方面的综合学习能力。当“校园足球”政策一经推出,就有许多学者对此褒贬不一。有人认为校园足球政策的推出会不会在我国的教学发展中成为“一刀切的应试教育”,也有人认为校园足球的发展会不会成为教育部门新型的政绩工程?为了更好的探寻校园足球的奥秘,探索出如何有效的加强对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的管理与评价,笔者在此就简要谈谈自己的看法与见解。

一、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的建设目标与指导思想

就校园足球特殊学校的建设目标而言,首先我们必须要了解的是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的建设与发展都是基于“校园足球”这一教育政策的实施与开展才得以进行的。因此,要想更好的建设出优秀的具备校园足球特色的学校,首先就必须要以“足球”为教育载体,以“足球中成长,足球中教学”为主旨,从“体育与教学”结合的过程中探索出学校独有的“体育文化与精神”,并在体育教学的过程中加大对体育文化与精神的挖掘,更好的将其应用于实际的教学发展中,形成特色的校园足球文化,这也就是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的主要建设目标。

另外,在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指导思想方面,第一必须要按照教育部门所颁发的相关文件精神为主要指导思想,例如我国体育部在2016年的6月23日颁布的《全面健身计划》则很好的为我国学生的健康与发展指明了方向。同时《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基本标准(试行)》也为我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的建设与发展提供了夯实的理论与思想基础。

二、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校园足球”是一项新型的教育政策,其主要体现了让足球回归体育课程的宗旨。但是,在实际的体育教学中,有关“校园足球”政策的实施与开展也存在着较多的问题。

1.1有关校园足球政策的开展与管理机制较不完善

“校园足球”是一个新型的教育政策,近几年在中小学的体育课堂中逐步得到推广与实施。但是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不少学者对该政策持有很大的偏见。不少学者认为“校园足球”的推广在一定程度上是学生体育活动的一刀切,也就是让足球活动成为体育活动中的全部课程,不尊重学生的爱好与想法。同时,对于学校来说,对于足球课程的监督与管理机制也较不完善。对于教师与学生而言都没有一套科学完整的体系进行管理。

1.2有关校园足球政策的实施条件与教学理念有待提升

“校园足球”政策的实施除了需要有正确的教学理念进行引导之外,还需要有实际的客观条件进行支撑。目前在许多中小学院校中,不少学校的体育教师待遇较低,体育设备及设施也较不完全,同时场地的建设也不完备。这些客观的硬性条件如果不达标,那么就很难实施并开展相应的“校园足球”政策。

三、 如何有效的加强对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的管理与评价

3.1健全校园足球教学的监督与管理机制,实现科学教学

在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的建设过程中,学校体育项目组的领导及成员应积极地根据实际的教学发展状况,采取“分组管理”的教学方法,积极成立以校长、副校长、部门主任为核心的领导小组,对校园的足球体育课程实施分组、分级管理。同时,在校园足球教学的管理机制中,各级的领导组长也应定期对组内的成员以及教师进行教学培训,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教学质量与水平,并积极鼓励教师对足球教学的课程进行创新,以此来更好的改善校园的足球教学现状。

3.2为足球教学的发展创建良好的条件,并积极打造足球特色学校

足球教学的发展不仅需要良好的师资力量,更需要一些基础性的资源支持,例如先进的体育器材与设施,场地的完整与完备以及体育经费的充足与保障。在体育的师资方面,学校应加大对体育教师的调配,使其满足日常教学的需要,同时在有条件的情况下也应定期对体育教师进行教W培训与交流发展,以此才能更好的促进体育足球教学的进步。另外,在体育场地与设施方面也应加强数量及质量的管理。要定期对体育器材与设备进行质量检测与维修,使其满足体育教学的需要。在足球场地方面,学校也应加大对其的建设与维护,可以定期地聘请专业人员对足球场地进行维护,也要确保足球以及其他体育器材数量的充足。

3.3加强对校园足球的训练与竞赛

在体育设施完善、足球数量充足以及师资力量充沛的条件下,要想更好的提高校园足球的教学与发展,积极建设具备足球特色的学校,最重要的就是要加强对校园足球的训练与竞赛。首先,就是要在不同的年级成立相应的足球训练队伍,可以吸引更多对足球有兴趣,或者是热爱足球运动的学生加入。其次,在成立了完整的足球队伍之后,就要对其进行科学化、系统化的训练,并配置完整的安全及医疗应急设备,也可以聘请校外专业教师进行技术指导与增强。

四、结语

总而言之,在建设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并加强对其的监督与管理的道路中,我们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虽然我国建设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的时间不长,对其实施管理与监督的机制也不完善,但是相信在不断的研究与探索中,我国大部分院校都能在管理与训练方面实现很大的进步。事实证明,只有坚定开拓创新的进取精神,坚持科学教学,体育教学的良好理念,积极抓住教育发展的机遇。以坚定的信心与科学的教学方法开展教学,这样才能更好的推进我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的建设与发展。

【参考文献】

[1]何长奇.中小学校园足球活动试点学校管理机制与发展对策研究[D].河南师范大学,2014-03-22

[2] 杨国晨.校园足球在中小学系统实施与管理的探究――以上海大学附属中学实验学校实践为例[J].体育师友,2016-05-13

第5篇

本刊调查

[事故案例]王萌和韩飞(均为化名)是江西某幼儿园的同班小朋友,在一次活动时,王萌不小心把飞盘扔到韩飞身上,两人由争吵发展成扭打,在吵打过程中,王萌再次把飞盘扔向韩飞,砸伤了韩飞的眼睛。经医院诊断为:视神经损伤合并眼眶外伤。韩飞视力下降,需上万元的治疗费。韩飞的家长要求王萌的家长和幼儿园共同赔偿,遭双方拒绝,故韩飞家长便将二者告上法庭。最后法院判决幼儿园一方承担60%的医疗费,王萌的家长承担40%的医疗费。

本案中,王萌作为肇事者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而王萌的家长作为他的监护人,肯定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那么,幼儿园是不是在园幼儿的法定监护人呢?这个问题往往是原、被告双方争论的焦点之一。我国的民法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排除了学校、幼儿园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义务,那种认为随着幼儿入园其监护职责也随之转移的说法,于法无据。但是,幼儿园对在其控制范围内活动的幼儿,却负有临时的管理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89年4月颁发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执行)》第160条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给他人造成伤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给予赔偿。”可以肯定地说,幼儿园不是王萌的监护人,但幼儿园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如何看待幼儿园意外

于琴琴

实际上幼儿园事故的发生率是很低的,一旦发生了,对家长就是百分之百的无法交代。所以安全教育是幼儿园最重要的常规工作之一。

宝宝在幼儿园发生意外事故虽然会让幼儿园老师觉得棘手,但是一般的碰伤、摔伤等在幼儿园里还是时有发生。好的老师可以保证教学几十年不被家长投诉,但不敢保证几十年中她所教的孩子里没有被磕过、碰过。

宝宝在幼儿园发生事故的原因,不外乎以下几种:

1、幼儿园里存在一些安全隐患。硬件上的:用具用品放置不当,玩具设施不符合安全规范,门卫管理疏漏等。软件上的有:老师教学经验少,该提示的没提示。个别老师安全意识淡薄等。

2、宝宝大脑发育不成熟,有时对身体动作变化不能做出相应的反应。还有宝宝缺乏生活经验,对自己行为产生的后果没有预见性。这些需要老师和家长严密注视和有目的地引导。

3、妈妈的错误观念为宝宝安全留下隐患。给孩子穿厚底鞋、紧身裤,宝宝迈腿、走道距离产生偏差;也有妈妈为了省钱,给孩子穿了一双大了好几号的鞋子,不仅会使孩子摔跤,还会把旁边的小朋友撞倒。

幼儿园事故处理原则及赔偿责任

鲁 青

在处理幼儿园事故问题时,应遵循谁有过错谁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原则。在幼儿园事故中,涉及赔偿的主体主要有三个:一是幼儿园,二是监护人,三是保险公司。

幼儿园赔偿责任:包括因幼儿园和教职员工过错引起的伤害赔偿。后者赔偿是先由幼儿园代替教职员工赔偿,然后幼儿园再对教职员工进行行政处分式追偿。根据幼儿园事故发生的原因、情节、过错情况,幼儿园赔偿可分为:①完全责任:过错全在幼儿园;②部分责任:事故发生的过错一部分是由幼儿园或教职工引起的,一部分是由幼儿或其他因素引起的;③免除责任:指幼儿园事故的发生,纯由幼儿自身原因引起,或属意外,不可预料。

监护人赔偿责任:指幼儿给他人造成损害时,应由监护人代为承担赔偿责任。这里要弄清什么是监护人的范围责任。所谓监护,法律上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和人身、财产权益依法实施保护人是监护人。我国目前采用种设定监护人方式,分为法定监护人、指定监护人、委托监护人。

保险公司责任:幼儿在幼儿园内发生人身伤亡,保险公司依据投保人与保险公司所签合同的险种、险种条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链接 上海实施校园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1年7月13日,自2001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首次从法规的角度明确了学校与学生之间是一种教育、管理和保护的关系,在此基础上规定了学校负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并确定了校方以承担过错责任为主,兼顾公平原则,即只有校方对校园事故的发生确有过错时,才承担责任;对事故发生当事人均无过错的,“按公平责任原则,由当事人适当分担经济损失”。另外,《条例》明确规定:“幼儿园发生的幼童伤害事故,可以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6篇

随着校园安全问题成为众矢之的,中小学校园安全问题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焦点,科学的、完善的校园安全教育机制的建立迫在眉睫。建立健全校园安全教育机制是做好中小学校园安全工作的关键,从中小学校园安全教育机制研究的现状来看,从校园安全管理、校园安全文化、校园安全立法与责任追究、校园安全教育与训练、校园安全问题分析等方面我国学者已经进行了诸多相关研究。其中,安全教育机构和人力保障、安全教育经费的保障、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突发事件处理、安全风险转移和权益保障等方面也都是对健全中小学校园安全机制进行了有益探索。还有诸多研究围绕着中小学安全教育的法制化建设、体系建设和预警机制、国内外关于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的先进经验等角度展开。

二、中小学校园安全教育机制研究内容

(一)安全常识学习

中小学安全教育的重点内容是学习基本的安全常识,其中包括交通安全常识、饮食安全常识、生活安全常识、学生活动安全常识、外出安全常识、交友安全常识等。

1.交通安全常识是中小学安全教育的重中之重。中小学生发生交通事故的比例占交通事故总数的1/3左右,主要原因除了中小学生处于活泼好动、无拘无束的年龄阶段外,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成为主要原因。交通安全意识的培养是减少中小学生发生交通事故的重要方法。交通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乘车安全、行走安全、骑车安全等方面。例如,遵守交通规则,在人行道内行走,靠右边行走;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

2.饮食安全常识教育关系到中小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辨别袋装食品质量,例如包装是否完好、是否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内、生产厂家是否正规、不随便在外就餐,防止食物中毒;注意饮食卫生,注意不要暴饮暴食,注意饮食结构平衡,营养搭配。

3.生活安全常识教育与中小学生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在学校生活安全常识教育中,中小学生应该把所学习、练习的生活安全常识教育内容与日常生活相融合。在实际生活中能够避免危险。例如,防火灭火常识、用电常识。例如,防火常识中,学校会严禁将火柴、打火机等火种带进教室,以免发生火灾。生活安全常识教育需与实际结合。只有学生在实际演练中使用灭火器、消防栓系统、消防拆卸工具,才能锻炼学生对于突发火灾事件的应急、应变能力。安全用电常识也是生活安全常识教育的重点内容。中小学生每天接触电器,但还尚未学会如何安全用电,因此要教导学生学会安全用电。例如,不能用手触摸电线、灯管和插座,如果发现电器损坏,不要擅自修理,应向老师和学校报告,请专人修理。

4.活动安全教育与中小学生的活动相关。其中包括学生课余活动安全、体育活动安全、校外活动安全。例如,每年中小学生在楼道发生安全意外的事件很多,因此要教导他们不要坐在楼梯扶手上往下滑,不靠近窗户玩耍;上体育课前,要求学生要做好准备活动,运动时注意不要剧烈碰撞;劳动时不要用劳动工具玩打,注意劳动安全;同学间遇到矛盾时,要冷静理智,不要打架斗殴;没有家长带领,不要到江河水塘等地游泳,以免发生溺水危险;不要到建筑工地玩耍。

(二)安全习惯养成

安全习惯的养成主要需要安全意识培养、安全文化熏陶、安全管理制约。

中小学生学习安全知识是安全习惯养成的基础,在学习安全知识后,中小学生的安全习惯成为检验学习效果的重要标准。

首先,安全意识的培养是安全习惯养成的第一步。安全常识只是以知识的形式储存在大脑中,而安全意识则应该成为中小学生行动前的预先指令,只有在思维模式的层面上,使中小学生形成安全意识为先的思维习惯,才能做出符合安全习惯的行为。这是中小学生安全习惯养成的首要内容。

其次,安全文化熏陶是中小学安全习惯养成的外在条件。只有当安全意识成为大部分学生的思维模式,才能逐渐形成安全文化,将安全意识外化为一种约定俗成的文化氛围,成为学生中普遍存在的意识内容,这样,才能为安全习惯的养成提供最好的环境。|3]安全文化的熏陶就是为中小学生养成良好安全习惯的提供最好的外在环境。

最后,安全管理为安全习惯养成提供了机制保障,是制约中小学生安全习惯养成的关键。学校安全管理能够从管理的层面提出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的政策和措施,并能建立相关安全教育机制,还能为安全教育的财力和人力资源提供保障和支持。例如,学校可以加强学校安保人员配备,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能尽最大可能减少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校园财产安全。

(三)安全信息系统构建

在当今信息社会,网络环境为中小学管理信息化提供了便利条件,智能化校园也越来越多的被广大中小学校所接受,以安全防范系统为基础,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的安全防范系统的综合安防系统被广泛使用。校园综合安全信息系统构建,主要包括:视频监控、安全信息传递系统。

一方面,无线传输视频监控是安全信息系统构建的重要部分。网络化使得视频监控的无线化传输成为可能,而在众多无线传输技术中,移动通信受到了更多的青睐,移动通信由电信运营商运营,可以租赁,用户的无线部署成本低,一次性投人少,移动通信覆盖范围广,用户可以在任意位置部署监控点,并且移动通信的移动性能强,用户可随时随地访问浏览监控资源。因此,视频监控的信息传输无线化为校园安全信息系统的构建提供了技术支持。

另一方面,校园安全教育信息系统为中小学校园安全教育提供了丰富的信息资源。校园安全信息的及时性和广泛性,为校园安全教育信息的传播提供了资源共享的可能。并且还能为校园安全信息系统的信息反馈提供通道,从而能够最快、最便捷地了解安全信息。在校园安全信息系统中,还能都将丰富的安全信息作为安全教育的资源,在信息时代,校园安全教育应该紧随时代步伐,进行信息安全教育,为学生提供与时代相同步的信息安全教育。

(四)安全管理问责

安全管理问责是安全教育机制的制度保障。安全管理问责是以美国的教育问责制和我国的行政问责制作为理论基础,对校长负责制进一步的补充和完善而建立的一个体系。安全管理问责制是指安全管理负责人在拥有一定权力的情况下,履行相应职责的过程中不作为或是滥用职权时,由特定的主体事先制定一套常态化、制度化的程序和规范,对其进行责任监督和追究的制度。问责主体包括同体问责和异体问责,同体问责主体是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基层党委组织等;异体问责主体主要包括学生家长、公众、新闻媒体和社会组织等。问责内容包括政治责任、法律责任、行政责任、专业责任四个方面。实践证明安全管理问责制的建立是对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完善,它有效地弥补了校长负责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缺陷。

三、结语

第7篇

“十三五”期间,我市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达全面小康社会指标要求,跻身全省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市行列。以创建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为抓手,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到2020年,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提供丰富多样的优质教育,构建完备的终身教育体系。

全面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扩大并优化配置学前教育资源,重点提高公办优质教育资源比例,提高薄弱幼儿园办园条件和保教水平。到2020年,建立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服务区制度,形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资源充足、优质完备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所有幼儿园办园条件达省合格园标准,90%的幼儿园建成省优质园。

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积极推进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逐步整合农村初中教育资源,统筹规划教育布局,加强学校标准化、现代化建设。按照《__市城区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4-2030)》,加快实施新区配套学校建设,迁址改建特殊教育学校。对照省定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加快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工程;进一步完善“县管校用”的义务教育教师管理制度,健全区域内教师合理流动机制,交流比例每年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15%。到2020年,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定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小学、初中办学条件校际均衡差异系数分别小于0.55和0.5。

加快推动普通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构建高中学校特色发展机制,培育特色教育品牌,加强学校内涵建设,实施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全面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和学生综合素质,逐步形成特色化教学、个性化成长、多渠道升学、多样化成才的办学模式。优化普通高中布局,建成新区高中,加快普通高中学校星级提档进程。到2020年,优质普通高中办学水平再提升,四星级以上高中占比达50%以上;高中毛入学率达95%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60%以上。

大力推进职成教育优质创新发展。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的职教办学机制,深化产教深度融合,推进校企全面合作,加快实训基地建设,增创1至2个省级品牌专业,大力推动职业院校专业课与国际通用职业资格证书对接,全面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到2020年,中等专业学校建成省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0%以上。大力发展社区学院、社区教育中心和居民学校,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三级社区教育体系。到2020年,90%以上的社区教育中心达到省示范建设标准,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参与率达60%以上。

持续深化教育改革创新。坚持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的原则,深化公办学校办学体制改革。继续深化“以县为主,县乡共管”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构建政府、学校、社会新型关系,推进管办评分离,完善教育决策公示、听证制度。对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逐步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建立完善现代学校制度,健全科学系统的质量评价体系和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建成省示范性教师发展中心,加强专业化校长队伍和高层次名师队伍培养,全面提升教师的师德、师风、师表、师能等综合素养;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坚持师德考核与业务考核并重,教师聘用、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绩效考核等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强化教育国际化交流,积极提升教育国际化水平。到2020年,参加国(境)外培训教师比例达到5%,参与国际合作交流的中小学校比例达15%。

第8篇

关键词:高中校园;安全工作;意见

校园安全一直都是校园建设的核心话题,近几年来,校园安全事故频发,给学生的身心造成了不小的伤害,也在家长和教师心中敲响了警钟,校园安全事件,关乎家长、学生和教师等多方面的利益,做好校园安全工作,也是高中教学管理的核心工作。下面,笔者将对这个问题进行分析。

一、从人文角度让学生认识到生命安全的重要性,做好安全防范

生命安全是第一位的,在进行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过程中,教师一定要让学生认识到这一点,落实安全教育。高中生与初中生、小学生已经有了较大的不同,他们已经有了独立的意识,对于许多问题,也有自己的思考和判断,对安全问题也有了自己的认识,因此,在落实安全管理工作的时候,教师要学会改变自己的管理方法,科学管理。

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教师应该从人文角度入手,让学生感悟到安全的重要性,强制性规定学生在校期间不能做什么,禁止做什么,这样很容易引发渴望独立的高中生的反感,有些学生甚至因此想要挑战一下教师的权威,使教学适得其反。但是,教师如果能够站在人文的角度来进行安全管理的话,效果则会大不相同。比如说,针对校园中频频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教师可以和学生一起探讨这些事情发生的原因是什么,让学生思考如何避免这类事情的发生。同时,还可以播放一些与校园安全有关的宣传片、故事片,在情感上引发学生的共鸣,让学生认识到安全对于自身发展的重要性,提高警惕。

二、既要对学生进行安全理论知识的传授,也要注重实践

高中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仅仅只是依靠墙上的几条标语,教师的一些理论知识讲解显然是不够的,为了真正地落实校园安全工作,教师除了需要做好安全管理的宣传工作以外,还需要加强实践,训练学生的逃生技能。例如,针对一些常见的地震、火灾和校园意外伤害等事件,学校一般都会定时进行演练,但是这种演练,还存在有较多的问题,如有的学校对安全工作的认识不到位,认为演练浪费教学的时间和精力,因此,在演练的过程中,过于形式化,使学生在训练的过程中并没有学到真正的知识。此外,还有部分学校,由于缺乏条件,在进行安全训练的时候,训练也不是很到位,学生掌握的安全知识只是一些皮毛。

基于这样的原因,在进行校园安全管理,培养学生的安全防范能力的时候,首先必须转变教师的观念,这样他们在教育学生的时候,体会才会更加深刻。此外,安全逃生技能的训练也需要落实,例如地震逃生训练,不能只是简单地拉响警报,让学生以最快的速度奔跑到操场就完事。因为在真实的生活中地震往往只是一瞬间的事情,在这一瞬间可能会有很多的意外发生,这些情况都是无法预料到的。所以在进行逃生演练的时候,不能仅仅只是将学生集合到一起就足够了,还应该注重对细节上的训练,让学生知道意外发生的时候,有哪些应急措施,如何自救等。通过这样的训练,真正地落实校园安全工作。

三、建立校园安全训练制度,建设全员防护体系

校园安全工作维护的主体是学生,但是具体的工作实施者,却是以教师和学校的其他工作人员为主体。为了切实保障校园安全工作的实效性,笔者认为应当在校园里建立相对完善的校园安全巡视制度,这样才能进一步确保高中的校园安全,尤其是一些寄宿制高中,更应当加强这方面的管理。

例如,在校瘸闪⑿T鞍踩巡视小组,每天定时在校内巡视,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地采取措施,处理好这些安全问题。同时,安全制度的完善也不特别重要,高中生的心理虽然成熟了不少,但是他们正处在青春期,性格冲动,平时学生可能会因为一些小摩擦而出现打架闹事的现象。所以,必须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安全制度,让学生学会规范自己的行为。除此之外,在必要时期,对于校园安全管理,可能还需要借助一些外界的力量来维护,例如政府的力量、家庭的力量,在进行校园安全管理的时候,也需要处理好政府、学校与家庭的关系,共同努力为学生的安全保驾护航,建立和谐安定的高中校园。

总之,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在进行高中校园安全管理的时候,教师要学会从多方面入手,让高中生认识到安全对自身发展的重要性,学会与同学和谐相处。同时,学校也不能有所懈怠,必须将安全管理工作放在教学发展的第一步,不断完善自己的工作,保证学生的安全。

参考文献:

第9篇

全市学校平安校园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市“十二五”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合政〔2011〕185号)确定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立足“全域”,坚持安全发展,树立“安全第一”理念,全面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工作,不断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安全发展长效机制,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发展,为建设现代化新兴中心城市、朝着区域性特大城市迈进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二、总体要求

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市综治办、市教育局负责市管学校平安校园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并负责考评认定。县(市、区)综治办、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所属学校平安校园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并负责考评认定县级“平安校园”或推荐申报市级“平安校园”。设在县(市)市管学校平安校园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由市综治办、市教育局负责,县(市)综治办、教育主管部门协助。学校是平安校园建设的责任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坚持“广覆盖、保基本、重预防”的总体要求,广泛动员,全面建设,动态管理,使广大学校树立平安理念,建设平安校园。平安校园建设目标是:自本意见实施起五年内,全市高等专科学校、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心学校、中心幼儿园和城区(含县城)小学、幼儿园95%以上达到平安校园标准,其他学校50%以上达到平安校园标准。设立不满一年的学校不列入考评认定范围。

三、建设标准

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3号)《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市消防条例》等规定,平安校园建设应当达到以下标准:

(一)基本设施

1.学校围墙、大门、校舍、厕所、场地、设施设备、器材用具、实验药品无安全隐患。

2.教学区、生活区(宿舍区)、运动区等功能区划分合理,有效避免无关人员进入教学、生活区域。

3.重要部位物防、技防措施布点充足、功能完好。

(二)日常管理

4.安全管理领导分工明确、组织机构健全、职责落实到位。

5.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配备到位,自身无安全隐患,持械上岗。

6.防御性器械和相关实用性物品配备到位。

7.治安保卫人员值守巡查规范,对外来人员验证登记严格,值班记录保存完整。

8.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管理到位。

9.体育教学、实验教学、实习和大型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到位。

10.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齐全、实用、有效。

11.学校及时、全面投保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保险。

12.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全面,安全隐患整治积极、有效。

13.安全事故、突发事件报告主动、及时,处置积极、妥善。

(三)安全教育

14.日常安全教育频度合理、载体有效、内容适当。

15.师生员工基本掌握治安管理、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对等安全法律法规常识。

16.校内紧急疏散标志数量充足、布点合理。

17.全体学生逃生演练定期开展。

(四)交通安全

18.校园主要出入口设置车辆通行安全提示标志。

19.校内车辆停放、行驶有序,不影响教学,不妨碍通行,不构成隐患。

20.动态开展行走、骑车、乘车交通安全教育。

21.校车和教职工班车使用符合规定、日常检查到位,驾驶人资格合格、日常管理严格,无行车事故。校车跟车照管人员配备到位、履职规范。

(五)消防安全

22.人员密集场所杜绝用电用火隐患。

23.校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全天候保持畅通。

24.校内消防设施器材齐全、有效。

25.校内消防警示标语充足、醒目。

26.动态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六)公共卫生安全

27.专兼职医务人员或卫生保健人员配备到位。

28.卫生防疫(保健)及应急措施有效,常用普通器材药品常备、有效。

29.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从业人员健康证齐全、有效。

30.食堂饭菜留验方法正确、品种齐全。

31.食品购买渠道合法,坚持索证索票。

(七)预防溺水

32.在事故易发季节,全面、扎实开展预防溺水教育。

33.在学校周边水域,设置足够的警示标语、标牌。

34.积极与村(居)民委员会及住户联系,联合开展预防溺水教育。

(八)预防拥挤踩踏

35.在事故易发时段,安排足够人员值守、巡查、疏导。

36.在事故易发部位,张贴警示标语,楼梯设置提示靠右上下的标线或图案。

(九)校园周边环境

37.学校门前路段交通标志标线明显,大门附近无摊点和杂物。

38.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无营业性网吧、歌舞厅、电子游戏室。

39.校园周边无生产、销售、储存、使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传染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现象。

40.学校与周边单位、政法部门建立安全共建机制,联系密切。

平安校园建设标准既是考评认定的标准,也是日常安全检查的标准。

四、考评认定

(一)主体和程序

平安校园建设的考评认定是综治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平安校园建设和安全管理状况的检查和认定环节。在学校申报的基础上,综治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定期联合开展考评认定,达到平安校园标准的,认定为“平安校园”并颁发牌匾;存在问题、达不到平安校园标准的,书面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

(二)标准和方式

市级“平安校园”的考评认定执行市综治办、市教育局制定的考评认定标准及赋分细则。考评认定人员以实地考查为主,查看有关材料,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对照考评认定标准赋分。申报学校得分在总分值90%以上的方可认定为市级“平安校园”。部分赋分项目与申报学校无关的,实行折算法计算得分。县级“平安校园”的考评认定标准及合格分值由县(市)、区(开发区)综治部门、教育主管部门自定。

(三)数量和进度

“平安校园”考评认定不设数量限制,但是要分年度安排达标计划,兼顾复评,做到有序发展,避免大起大落。设在县(市)的学校申报市级“平安校园”时,应当经过所在县(市)综治部门、教育主管部门推荐。

五、管理措施

(一)鉴于安全管理动态性强,对“平安校园”实行管理期制度,每个管理期为三年。管理期届满前,由综治部门、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复评(复评标准、程序与初评相同),保持平安校园状态的,发文予以确认。2011年底前认定的各级“平安校园”,自本意见实施起三年内分批开展复评;逾期未复评并确认的,不再保留“平安校园”称号。

日常安全检查和复评中发现“平安校园”安全管理滑坡、不符合标准的,取消“平安校园”称号并摘牌。市综治办、市教育局必要时得责成县(市)综治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取消县级“平安校园”称号。

(二)学校和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区域在最近两年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平安校园”:

1.发生安全事故致人死亡、重伤或者造成较大经济损失,不能完全排除校方责任的;

2.师生员工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放火、爆炸、投毒罪的;

3.师生员工参加组织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

4.发生其他安全稳定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

任何时候发现已经认定的“平安校园”有上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平安校园”称号并摘牌。

(三)有关部门在学校示范性荣誉称号的推荐、评选和学校评奖评优的推荐、审批时,应当严格考查学校的安全管理状况。本意见实施后,“平安校园”称号作为学校新申报同级综合性荣誉(不含行业性、专题性、专项性荣誉)的前置条件。

第10篇

第二条 计算机校园网络(以下简称校园网)是为全校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其目的是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内计算机互联、校区局域网互联,并通过中国电信宽带ADSL网络与国际互联网络(INTERNET)互联,通过网通(HZCNC)与杭州市城域网互联,实现信息的快捷沟通和资源共享。其服务对象是全校广大师生。

第三条 校园网络建设和管理实行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学校信息中心为校园网的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  负责对校园网络的规划、建设、发展和维护提出指导和咨询意见;

2、  负责校园网日常运行、管理和发展;

3、  学校网页的设计、制作、维护;

4、  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

5、  负责各部门和学生用户的管理、教育、技术咨询和培训工作。

第五条 各办公室负责人对本室的网络系统、计算机系统和上网资源进行监督管理,协同配合信息中心,共同做好网络的安全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六条 全校网络IP地址由信息中心负责统一管理和分配。

第七条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与校外单位连网。否则,信息中心有权加以制止并拒绝其加入校园网络。

第八条 目前,校园网络上提供了如下服务:接入国际互联网、接入杭州市教育系统城域网访问K12教育素材库、运行校园管理平台、校内数据共享与传输。

第11篇

一、成立由校长领导负责的、保卫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计算机信息安全领导

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结构:

组 长:梁书杰(校长)

副组长:龚凤兰(副书记)、王福江(副校长)、刘剑(副校长)、陆丽艳(副校长)、赵玲(工会主席)

成 员:张素君(后勤主任负责安全保卫)

毕 飞(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安全员;负责办公用计算机的安全防范、检查和登记工作)

吴恩文(负责学校机房的安全技术、防范、检查和登记工作)

二、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我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教育网站和网校暂行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出了适合我校的《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办法》,同时建立了《太和小学校园网络安全管理暂行条例》(见附件1),《校园网安全管理责任制》(见附件2),《太和小学计算机使用制度》(见附件3),《上网信息审核登记表》(见附件4),《计算机房和教师办公用机上网登记和日志留存制度》(见附件5),《上网信息监控巡视制度》(见附件6)、《太和小学校园网络安全管理责任状》(见附件7)《太和小学防雷设施建设实施方案》(见附件8),《太和小学电教设备统计表》(见附件9)等相关制度。除了建立这些规章制度外,我们还坚持了对我校的校园网络随时检查监控的运行机制,有效地保证了校园网络的安全。

由于我们学校制定了完备的规章制度,所以在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方面做到事事有章可循,处处有法可依,人人有责任、有义务确保校园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安全,为创建文明和谐的社会文化和校园文化环境作出了我们努力。

三、严格执行备案制度

我校已经开通上网服务(接入互联网),并到锦州市教育局(下属部门电教馆)备案。

学校机房坚持了服务于教育教学的原则,严格管理,完全用于教师和学生学习计算机网络技术和查阅与学习有关的资料,没有出现出租转让等情况。

四、加强网络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实行科学管理

我校的技术防范措施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做的:

1.安装了天网防火墙,防止病毒、反动不良信息入侵校园网络。

2.安装网络版的江民杀毒软件,实施监控网络病毒,发现问题立即解决。

3.学校网络与教学楼避雷网相联,计算机所在部门加固门窗,购买灭器,摆放在

显著位置,做到设备防雷,防盗,防火,保证设备安全、完好。

4.及时修补各种软件的补丁。

5.密切注意CERT消息。

6.对学校重要文件,信息资源做到及时备份。创建系统恢复文件。

五、加强校园计算机网络安全教育和网管人员队伍建设

太和小学是从2004年9月初接入锦州市教育局城域网的单位,每位领导和教师都有自己的计算机登陆城域网和因特网,在查阅资料和进行教学和科研的过程中,我校学校领导非常重视网络安全教育,每学期开始和结束时都进行网络信息安全教育,促使教师们充分认识到网络信息安全对于保证国家和社会生活的重要意义。并要求信息技术教师在备课、上课的过程中,有义务向学生渗透计算机网络安全方面的常识,并对全校学生进行计算机网络安全方面的培训。做到校园计算机网络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六、我校定期进行网络安全的全面检查

我校网络安全领导小组每学期初将对学校微机房、领导和教师办公用机、各多媒体教室及学校电教室的环境安全、设备安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内容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纠正,消除安全隐患。

太和区太和小学

2004年9月1日

附件1

太和小学校园网络安全管理暂行条例

为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一、太和小学的教职员工和所有上网的所有学生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本条例。

二、校园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实施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校成立校园网络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网络信息安全责任人,并配备网络安全员,负责本单位内网络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三、校园网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系统设备管理维护工作由学校电教室负责。任何个人,未经学校电教室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一经发现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校园网络的管理部门是学校电教室负责校园网的规划、建设、应用开发和运行维护。上网的教师上网要办理入网和上网登记手续,签订责任书。

五、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六、校园网络的IP地址由电教室统一管理。IP地址的使用分配,逐个落实到人与计算机,并将IP地址使用情况登记表备案。

七、在校园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破坏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的活动;不允许在网络上不真实的信息或散布计算机病毒;不允许通过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系统;不得以不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不得窃取他人帐号、口令使用网络资源;不得盗用未经合法申请的IP地址入网。

八、在校园网络和个人主页上开办论坛、电子公告和聊天室等公众信息服务系统的个人,应按规定到学校电教定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由学校网络信息安全工作小组批准,并办理备案。

九、学校所有教职员工及学生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 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活动;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色情的信息。

十、制订计算机安全保密管理的具体措施,坚持“谁主管、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严禁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上网。

十一、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数据信息应使用公安部门推荐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十二、在校园网络上严禁下列行为:

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社会主义制度;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4)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宣扬封建迷信、、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2.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

3.盗用他人帐号、盗用他人IP地址。

4.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造成危害。

5.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6.上网信息审查不严, 造成严重后果。

7.以端口扫描等方式,破坏网络正常运行。

发现有上述行为者,学校电教室可对其提出警告乃至停止其网络使用。情节严重者,由学校有关部门依照校纪、校规及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如触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者,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注:1、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2、本规定由“太和小学校园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太和区太和小学

2004年9月1日

第12篇

组成督导评估组于12月28日对镇人民政府教育强乡(镇)建设工作进行了综合督导评估,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依据《省教育督导条例》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建设教育强县的决定》望发〔〕15号)及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建设教育强乡(镇)规划的通知》望政发〔〕54号)文件精神。评估组采取听、看、查、访等方式,听取了镇政府教育强乡(镇)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实地观察了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农校的办学条件和学校内部管理,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现将督导评估意见通报如下:

一、主要效果与特点

教育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自年11月县委、县政府作出建设教育强县决定以来,1政府履职。镇党委、政府更加进一步重视教育发展,把建设教育强乡(镇)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镇域内进行了宣传和发动,召开了有关专题会议,成立了创建工作机构,制定了实施方案,创建过程中,党委、政府领导多次深入学校现场办公,为学校建设排忧解难,赢得了广大教职工群众的好评。

教育经费较快增长。为确保教育投入,2增强投入。镇政府把教育经费投入列入镇级财政年初预算,建立了镇级财政对教育投入的长效机制。年以来,为花果学校的新建投入资金400余万元,年又继续加大投入,将花果小学创建为省级合格学校,年又投入资金200余万元建设镇中学礼堂和食堂,由于教育经费投入到位,全镇教育发展效果明显。

办学条件明显改善。近几年,3合理布局。镇政府加强了学校布局调整和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年,将原镇中学搬迁原县五中,又将陶城小学搬迁至原镇中学,年又将花果小学改为镇中心小学,将原郭亮中心小学办成完小,这一举措的实施,优化了教育资源配置,大力提升了镇域内学校办学品位。目前,全镇学校布局合理,形成了一中三小四园的办学格局。

队伍建设与内部管理进一步加强。近几年,4深化改革。镇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通过严格按需设岗,择优聘任、合理分流的原则,提升了教师队伍素质,优化了教师队伍结构,其中花果小学教师队伍结构明显改善。目前,全镇教师队伍的学科结构与年龄结构趋于合理,全镇学校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有序,平安责任制落实,近年来未发生重大平安责任事故。

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一是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全镇共有幼儿园4所,5稳步推进。其中办有1所中心幼儿园,镇域内幼儿园规模能基本满足家长和社会对学前教育的基本需求,幼儿接受学前三年教育率逐步提高。二是义务教育发展健康、稳定,优势明显。全镇义务教育学校面貌一新,办学规模适度,布局合理,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小学毕业升初中比例100%初中毕业升入高中阶段比例达95%以上,人民群众对义务教育学校办学的满意度逐步提高。三是成人教育发展取得效果。新创建的镇农校附设在花果小学,具有相对独立性,机构健全、办学设施齐备,农民技术培训经常,效果好。

二、主要缺乏及建议

个别学校功能室不齐,1要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设施装配。经查。器材数量不够,电脑过时,学生课桌椅陈腐,建议政府和中心学校尽快完善和更新。

镇中心幼儿园是以私人承包方式办园的不能足够体现政府和中心学校主办。建议政府和中心学校进一步完善中心幼儿园办园体制,2要进一步统筹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一是要进一步办好公办中心幼儿园。目前。加大扶植和管理力度,进一步改善办园条件。切实提高幼儿接受学前三年教育率。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农校建设。镇政府要确保农校场所的独立性或相对独立性,加强农校示范基地建设,进一步发挥农校作用,力争达到市级示范农校规范。

经常排查和消除平安隐患,3要进一步强化学校内部管理。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学校门卫、食堂饮食、校车(园车)管理。确保学校一方平安。二是要进一步完善教育强乡(镇)档案资料,经查,惯例资料不够齐全,原始资料缺少,个别资料的文号及时间出现漏洞,建议镇中心学校对照评估细则进一步完善,以高标准迎接后阶段省、市教育强县督导评估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