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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合规心得体会

时间:2022-06-15 23:11:40

银行合规心得体会

第1篇

近日,总行在全行组织开展合规文化建设大讨论活动,不断增强员工合规理念,强化合规意识,提高合规经营的自觉性。本人通过这次的学习活动总结了以下心得:

一合规建设必须有完善的管理制度体系,必须有不断构建合规文化宣讲教育常态机制作为基础,我们必须找出全行上下在合规管理和合规文化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教育、制度、执行、监督、整改、奖惩等方面进行深入讨论,促进合规文化深入推广根植,保障全行各项业务又快又好的发展。合规建设不但是为农行,而且是为他人,更是为自己,"合规是严肃的爱,是一种对每个人负责任的爱".

二我们要着力解决思想认识不到位、制度执行不到位、监督检查不到位、以信任代替管理,以感情代替原则,接受合规约束、养成合规习惯的良好氛围,促进合规文化推广的根植。

合规文化宣讲的成功实践证明,无论做什么事,只要瞄准目标,认真抓,认真做,就能取得事半功倍。合规就像红绿灯,你遵守它,它就会保护你。很多人都认为一提到合规,就觉得受到了束缚、业务不好做了、发展也受到了影响,在接受合规管理时总会自觉或不自觉地产生这样或那样一些抵触情绪。但是我们要明确这点"合规文化是立行之本,经营之本",合规与业务发展不是矛盾的、更不是对立的。合规像红绿灯一样维护着业务发展的秩序,担负着为经营管理保驾护航的职责和使命。

三在我们的身边有很多真人真事,各种案例都反映了合规建设的重要性,十次小的违规操作可能造成一次较大的飞行故障,百次较大的故障可能酿造成一次打的飞行事故,十次大的飞行事故就可能造成一次空难。这就要求我们从根源上控制风险,杜绝违规操作,不给"事故"留下任何可乘之机。只有这样,才能保障我们的事业在合规大道上又好又快的发展。我们要经常参加一些"学内控制度,创合规文化"的活动,真正的使合规文化融入我们员工的日常行为,融入具体的业务活动,为全行业务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合规基础。四合规文化建设是一项十分艰巨而又意义重大的系统工程,我们大家必须再接再厉,结合日常业务工作提升年活动创新工作思想和方法,把合规文化建设各项工作深入开展下去,为打造优秀大型上市银行提供强有力的合规文化支撑!

银行合规心得体会600字(二)

近期,省行开展了"从我做起,合规操作"专题教育学习活动,在学习活动期间,我依照省行下发的有关活动意见,并结合我平时在工作中实际情况,对职业道德诚信、合规操作意识和监督防范意识有了更深一层的认识。现就此次学习活动的心得总结出几点体会,也是我对此次教育学习活动的一个理性的认识。

一、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在平凡中奉献 ,爱岗敬业是各行各业中最为普遍的奉献精神,它看似平凡,实则伟大。 从大的方面来说,一份职业,一个工作岗位,都是一个人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保障。从小的方面讲,比如我们农行,每一个人所从事的工作岗位都是个人生存和发展的保障,也是农行存在和发展的必需。农行要发展,要在这个竞争激烈的金融业中不断强大,立于不败之地,没有我们每一位同志的无私奉献精神是不行的。作为农行人, 为了农行的前途,为了农行的荣誉,做一名爱岗敬业的人,是职业道德对我们最引为用以规范行为品质,评价善恶的行为规则。

作为一个金融单位的职工更应以自己所从事的职业上讲求道与德,如果路走得不对就会犯错误,就会迷失方向;如果没有德,就难于为人民服务,就谈不上自己的事业,也就没有单位事业的兴旺,就没有个人事业的发展,也就失去了人身存在的社会价值。我现在正在从事农行工作,这是我的职业,也是我唯一的职业,自我参加工作以来,我一直从事这项职业,也一直热爱这个职业,对农行工作有浓厚的兴趣和深厚的感情,所以我一直是爱岗敬业的。只有爱岗敬业才是我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的具体体现。

讲求职业道德还必须诚实守信,所谓诚实就是忠心耿耿,忠诚老实。所谓守信就是说话算数,讲信誉重信用,履行自己应承担的义务。所以通过对这次的学习,使我更深地了解到作为一个农行职工的根本、为人、言行和责任,就是自己在工作中不断地加强学习,时刻按照职业规范去要求自己,努力工作,才能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

二、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升合规操作意识。"没有规矩何成方圆",身为网点一线员工,切实提高业务素质和风险防范能力,全面加强柜面营销和柜台服务,是我们临柜人员最为实际的工作任务。作为临柜人员,我深知临柜工作的重要性,因为它是顾客直接了解我行窗口,起着沟通顾客与银行的桥梁作用。因此,在临柜工作中,我始终坚持要做一个"有心人".虚心学习业务,用心锻炼技能,耐心办理业务,热心对待客户。在银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下,我们都很清楚地意识到:只有更耐心、周到、快捷的优质服务才能为我行争取更多的客户,赢得更好的社会形象。我们每天面对形形色色不同层次的客户和形形色色事物,更加要求我们一线员工有高度的思想觉悟。

加强合规操作意识,并不是一句挂在嘴边的空话。有时,总是觉得有的规章制度在束缚着我们业务的办理,在制约着我们的业务发展,细细想来,其实不然,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不是凭空想象出来产物,而是在经历过许许多多实际工作经验教训总结出来的,只有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办事,我们才有保护自已的权益和维护广大客户的权益能力。我们的各项规章制度正如一架庞大的机器,每一项制度都是一个机器零件,如果我们不按程序去操作维护它,哪怕是少了一颗锣丝钉,也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各项制度的维护和贯彻是要*我们广大的员工严格执行,正如《违规违纪警示案例》之案例三中所提及的违规行为,如果没有柜员黄齐秦的大意未临时签退系统、没有出纳颜朝霞的随意放纵、大悟支行本身存在未按章办事让坐班主任代班,明有光一切的违规行为也就不能得逞。而事后大悟支行的纵容庇护也导致了明有光的违规行为事件的延伸。管中窥豹,时见一斑,规章制度的执行,不是*某一人来执行的,而是要*一个集体相互制约、监督来实施的。

三、增强规章制度的执行与监督防范案件意识。银行号称"三铁 :"铁制度、铁算盘、铁帐本".正因为有了银行的"三铁",银行在百姓心中才是可以信赖的。规章制度的执行与否,取决于广大员工对各项规章制度的清醒认识与熟练掌握程度,有规不遵,有章不遁是各行业之大忌,车行千里始有道,对于规章制度的执行,就一线柜员而言,从内部讲要做到从我做起,正确办理每一笔业务,认真审核每张票据,监督授权业务的合法合规,严格执行业务操作系统安全防范,抵制各种违规作业等等,做好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不能碍于同事情面或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背离规章制度而不顾。坚持至始至终地按规章办事。如此以来,我们的制度才得于实施,我们的资金安全防范才有保障。再好的制度,如果不能得到好的执行,那也将走向它的反面。

第2篇

一、正视问题,构建金融合规管理体系。

邮政储蓄业务自恢复开办已经二十二年,逐步形成了自己的管理模式和特点,但距离现代商业银行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一是风险意识淡薄。经营银行就是经营风险,任何金融业务都有风险,只有采取识别、计量、监测、控制的方法才能使风险得到有效释。二是不合规的现象较为严重。无数案例表明,当前邮政金融业务中出现问题和案件的最多点、最难控制点,莫过于前台操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出现于工作人员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合规意识不强,不按流程办事、不按规定作业,引发了各种各样的事件和案件。三是一、二级条线风险防范流于形式。前台本身没有很好地执行落实制度和规定,出现差错和问题没有及时整改,老问题老现象重复发生;业务部门缺乏对业务管理和业务发展中的问题进行针对性地检查、督促、整改、落实。四是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不够。尤其是在对二级支行二类网点和网点的管控上,出现了一些真空现象。针对这些差距应该采取积极的对策和措施:一是建立条线的合规风险防控体系,各部门、各业务线、各网点都要有明晰的操作流程和风险揭示以及对应的措施和办法;二是建立“三条线”的合规防控体系:一条是前、后台业务操作的自我检查、及时整改责任体系;第二条是业务部门对前、后台业务的监督、检查,指导、帮促整改的体系,第三条是专职稽查检查部门履职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三是加大对合规风险防控的考核,将责、权、利捆绑在一起,按照银监会提出“赔罚、走人、移送”的原则,实行业务线、管理线“双线”问责,上追两级。四是银企密切配合,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谁受益谁担责的原则,银企双方都应承担起管理的责任,而不仅仅是某一方面的责任,不仅不能削弱管理的职能,还要充实稽查检查的人员,为稽查检查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如此,邮政金融业务才会逐步走上规范化的轨道。

二、建章立制,构建金融合规制度体系。

银行号称三铁 :“铁制度、铁算盘、铁帐本”。正因为有了银行的“三铁”,银行在百姓心中才是可以信赖的,我们的邮政银行,在金融业务发展上也应该是这样。

1、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必须对无章可循或虽有规章但已不适应当前业务发展和基层行实际管理情况的,相关部门应进行专门研究,及时制订或修订;对于基层行和有关部门就规章制度建设提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及时解决。目前省分行建立的83项制度,就是我们工作的依据和指南,如果不知道或不懂得如何去做,就在83项制度中去寻找答案。

2、认真执行各项制度。就柜员而言,要从自己做起,正确办理每一笔业务,认真审核每张票据,监督授权业务的合法合规,严格执行检查,落实检查要求。就网点负责人而言,要按照要求和频次加强现场和非现场的监控,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稽查检查。此外,特别要严格检查双人临柜、双人管库、双人押运、双线核算、双人复核;支票印鉴分管、钱账分管、章证分管的“五双三分管”制度、三级密码权限制度、大额核保制度、日终互盘制度、缴协款制度、atm机管理制度、异常情况报告制度、网点“人离机退、章证入柜上锁” 等制度的执行情况。做到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3、触犯制度严惩不怠。要在全行员工中灌输制度就是高压线,谁踩了这根线,谁就要受到惩罚。特别是要经常对“十种人”( 涉嫌“黄、赌、毒”的人员、经商办企业的人员、大额资金炒股的人员、个人负债严重的人员、无故经常不上班的人员、交友混乱的人员、有犯罪前科的人员、累查累犯的人员、贷款收受回扣的人员、热衷高消费的人员)进行风险管控和排查,对有章不循的员工,要将其调离原岗位,并严肃处理。推行管理问责制,建立对违规违纪事项的举报制度,做到约束和激励并举。

三、培育锤炼,构建金融合规文化体系。

合规,它是银行内部一项核心的风险管理活动,即:确保银行的活动与所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规则、自律性组织制定的有关准则,以及适用于银行自身业务活动的规章制度和行为准则相一致。构建邮政银行特色的合规文化需要不断培育锤炼。

1、加强从业人员全方位教育。一是要建立员工教育培训制度和短、中、长期的教育培训计划;二是要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学习、辅导,请专家、教授讲课,主要内容是:国家的方针政策、银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业务理论知识、业务操作知识、新业务知识、有关业务的流程等等;三是定期组织岗位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组织各种考试、测试,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积极向上的合规文化环境。四是建立健全员工的教育培训奖惩机制。

2、加强企业文化多元化建设。一要继续保持传统的做法,不因体制变化而变化。二要建立健全内控体系、授权授信体系、风险识别监测体系、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对各种风险进行动态、持续监控。三要加强稽查检查,提高检查的质量和效果。四要加强沟通联系,与邮政企业形成管控合力,切实抓好案件防控工作,提高各类资金案件的控制防范能力。

3、打造邮储银行特色的合规文化。合规作为一种文化,强调的是人人合规。合规工作与银行的各个流程、各个工作环节和每个银行员工都息息相关。要让合规的观念和意识渗透到每个员工的血液中,树立“从高层做起,合规人人有责,主动合规,合规创造价值”四种理念,在全体员工中逐步形成时时事事处处 “行兴我荣,行衰我耻”的荣辱观,成为业务的尖兵,发展的高手,营销的能手。

4、提高合规执行力度。首先,要使各岗位人员真正做到明职责、细制度、严操作;其次,可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自检自查、上级检查、交差互查等方法,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偏差;第三,从涉及银行整体的企业文化、组织机构扁平化、流程管理、岗责体系、绩效管理等方面入手,建立专业化的合规风险管理队伍,梳理、整合和优化银行的管理体系。

5、培育合规 “四种意识”、“两个加强”。四种意 识:一是合规办事意识,努力消除凭感觉办事,凭经验办事、凭习惯办事的陋习;二是责任意识,对事业负责、对同志负责、对自己负责;三是监督意识,形成自觉监督的意识,养成相互监督的习惯;四是保密意识,既要做好银行内部发展的保密工作,更要做好为客户保密工作。两个加强:一要加强违规监管力度;二是加强工作作风建设。

6,要把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贯穿于我们工作的始终。“基础牢固,稳如泰山;基础不牢,地动山摇”。风险的防范与控制,说到底是人的因素起着重要作用,客户创造市场,客户创造价值,客户是我们的效益之源,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有了客户,我们的业务才有发展,员工的价值才能够体现。如果每个岗位的员工都能严格要求、严格规范、严格标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业务操作中的风险就会得到有效的遏制。要在全体员工中大力倡导、深入宣传价值最大化、资本约束、全面风险管理、风险与收益平衡、内控优先等先进理念,让全体员工了解资产质量与经济增加值、与薪酬分配的关系,自觉转变观念,将自身工作作为第一道防线纳入到风险控制体系中,引导和带领全行员工形成规范操作,防范风险的良好氛围,真正把为前台、为基层、为客户服务当作提升风险与回报管理水平的出发点和归宿,就能有效提高我行风险管理和内控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全面加强风险管理和内控建设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要更新服务意识。现实看,银行的业务基础是市场,没有市场就没有银行,没有优质市场和优质客户就没有银行的业务发展,加强市场营销是目前提高我行核心竞争能力的当务之急。从我行看,我们的经营服务意识与以前相比已有了很大程度的转变,但这些转变还仅仅停留在表面层次上,缺乏更深程度的挖掘。在当前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的情况下,要突破原有的局限,创造个性化服务,以全面优质的服务吸引客户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树立强烈的市场意识,善于研究现实的和潜在的市场,善于拓展优质市场,善于竞争优质客户,通过有效的市场营销促进业务的快速发展。特别是要准客户定位,牢固树立为优质客户服务的意识,因为20%的优质客户将会给我们带来80%的经营利润。

第3篇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加强合规文化教育,是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的需要;加强合规文化是建立长效发展机制的需要;加强合规文化教育,是提高经济效益和需要、加强合规文化教育和主要目地,是通过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向心力,降底金融风险,实现企业效益的最大化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规审慎经营意识,把我行各项经营活动引向正确轨道,推进各项业务健康有效发展、要合理确定发展目标,在一个时期内要有一定的规划目标,最终建立适应企长久发展机制、工作中,应该做到“三要”一要树立正确指导思想具体材料请详见:

提高银行效益,降低金融风险,为增强邮政金融业务合规经营管理意识,培养良好的合规文化,2009年被确定为邮政储蓄银行的“合规管理体制年”,当前正值邮储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开展合夫建设推进年活动有着很强的现实性必要性。邮政储蓄事业的面长离不开合规经营,更与防控金融风险相伴。推进合规文化建设,必将为邮政储蓄经营理念和制度的贯彻落实提供强有力的依托和保证,也使得风险防控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实现长治久安的工作局面成为了可能。下面,就如何提高银行效益,降底金融风险,我谈几点粗浅见解。

一、加强合规文化教育,是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的需要。开展合规文化教育活动对规范操作行为,遏制违法违纪和防范案件发生具有积极的深远的意义。同时要进一步端正经营指导思想,增强依法合规审慎经营意识,把我行各项经营活动引向正确轨道,推进各项业务健康有效发展。要在我行内部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形成讲实话,报实情,办实事,务实效的经营作风,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提升管理水平,严明纪纪律,严格责任,狠抓落实,严格控制各类道德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维护和提升我行形象。一方面,要提高全体员工对加强企业合规文化教育的认识,全行干部职工是我行企业合规文化建设的主体,又是企业合规文化的实践和创造者,没有广大员工的积极参与,就不可能建设好优良的合规文化企业,更谈不上让员工遵守法。从现实看,许多员工对企业合规文化教育建设的内涵缺乏科学的认识和理解,把企业合夫化文化建设与企业的一般文化娱乐活动混淆起来,以为提几句口号,组织一些文体活动唱唱跳跳就是企业合规文化建设。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做好财会人员的培训考核,业务培训力要求培训力求达到综合性、系统性、专业性、实用性、提升性,要使所有会计出纳人员从熟知制度规定,个个争当合格柜员,柜面成为营销舞台;要强化财会人员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培训,针对不同岗位的实际情况采取以会代训、专题培训等不同形式,力求使财会队伍的综合素质在原有基础上在上一个等极。通过系列活动,使全体员准确把握企业合规文化建设的真正科学内涵,自自觉也融入到企业的合规文化建设中去,增强内控管理意识,狠抓基础管理,促进依法合规经营。

二、加强合规文化是建立长效发展机制的需要。企业合规文化教良建成设是一项工程浩大的系统性工程,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建成的。要合理确定发展目标,在一个时期内要有一定的规划目标,最终建立适应企长久发展机制。从我行看应该包括企业精神、价值观念、企业目标、企业制度、企业环境、企业形象、企业礼仪、企业标识等内容,形成有自己特色文化经营理念。首先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形式,通过学习、交流、研讨使全体员工认识到邮政银行应如何发展,员工在自己的岗位上应如何做好自己的工作,与别的员工相比差别有多大,应如何改进;在桑植支行这个大家庭中自己是什么角色,自己出了多少力,对邮政银行的改革与发展有何建设性意见。要通过谈认识谈个人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以此建立我行的合规文化,进而提高我行的凝聚力,战斗力。其次要与案件专项治理和正在开展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茧自缚结合起来,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加强对晚发不正当交易行为降商业贿赂的业务环节的分析研究,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地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要通过开展教育活动,鼓励员工检举违纪违法的人和事,提供案件线索,推动案件专项工作深入开展,提高企业合规文化。最后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规范化服务,按照总行各项规章规定的条款,对一些细节问题,难点问题要进行专项学习。对当前的业务经营和柜台服务形势,认真总结和细分客户群体和业务需要,整合有限资源,对存在较大矛盾和服务困难的服务焦点要集思广益,打开思路,不继创新服务方式,以最大的限度满足客户需要,提升企业合规文化精华。

三、加强合规文化教育,是提高经济效益和需要、加强合规文化教育和主要目地,是通过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向心力,降底金融风险,实现企业效益的最大化。工作中,应该做到“三要”一要树立正确指导思想。要在追求盈利的同时重视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防止出现为了片面追求高速业务增长而忽视风险防范和内控机制建设的倾向。二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要始终把制度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注重用制度来约束人,用制度规范日常行为。为此,要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并完善一系列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来规范业务经营过程,确保有章可循,切实堵住各种漏洞,防止违规行为的发生,确保每一个环节都不出现问题。要认真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健全覆盖所有业务风险的监控、评估和预警系统,要重视货款风险集中度及关联企业授信监控和风险提示,重视早期预警,认真执行重大违约情况登记和风险提示制度。要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保证经营的安全性,流动性,交易性,建立自我调整,自我约束,自我控制的制衡机制,要在追求自我经济利益手过程中建立健全不继自我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操作风险防范。四要坚持思想教育。要紧紧抓信思想教育这一重要环节,经常开展有关规章制度的学习,有针对性地进行党风廉政教育,不继增强依法合规经营的意识,利用金融系统身边发生的案例进行现身说法,使全体职工始终保持清醒头脑,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侵蚀。

第4篇

最近我通过认真学习文件,进一步认识到依法合规操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认识到违规操作,案件高发的危害性。作为一名前台柜员,我深知合规操作是基本原则。

一、提高思想素质,增强依法合规操作的理念。

我平时加强自身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学习,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这是从源头上杜绝违规违章行为的重要手段。银行本身就是高风险行业,必须把风险防范放在第一位。每天从自己的岗位做起,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抵制各种违纪、违规、违章行为,要根除以信任代替管理,以习惯代替制度,以情面代替纪律,珍惜自己的职业生涯,视制度如生命,纠违章如排雷,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规范操作,从源头上预防案件的发生。

二、坚决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从自身做起,增强规章制度的执行。

我认为作为银行服务窗口的员工应从我做起,一点一滴,合规操作。在一个风险无时不在的行业中,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前台员工我会坚守规章制度,熟悉各项业务流程,做到防范风险,人人有责,合规操作,从我做起。工作处处有风险,慎重认真最重要。作为一名前台员工,我深深的感受到合规操作的重要性,我们一定要在自己的职责与权限范围内办理每一笔业务。作为服务窗口的一名员工,我在认真做好每一件事,慎重对待每一笔业务的同时,也会牢记"客户至上"、"以客户为中心"的宗旨,严格按照规范化服务标准来接待每一位客户,比如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开户资料不全的客户要求开户,不能支取现金的客户想违规提现,票据要素不全的要办理结算等现象,但作为前台人员,我们要提供服务也要坚持原则,这就需要提高与客户沟通的技巧,在客户的要求不符合规章制度的时候,我们不能只是简单生硬地说"不",而是要用良好的态度向客户解释不能办理的原因,在防范风险的同时依然提供了优质服务。

总之,我们银行的服务工作必须要要坚持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防范风险,保证资金安全。从自身做起,合规经营、合规操作、规范管理,优质服务,把我们各项工作做好。

第5篇

合规文化大讨论,是落实"基础管理提升年"活动,不断增强合规管理基础的重要环节。开展合规文化大讨论,就是针对合规管理中影响农行基本面最直观、最突出的问题进行深刻的讨论分析,让新型的合规文化理念深入人心,是我们真正明白只有深入开展合规文化大讨论,将合规管理理念渗透到业务经营全过程,努力做到时时合规、事事合规、处处合规,才能有限防控风险,降低案件发生;只有深入开展合规大讨论,引导我们树立全新的合规文化理念,才能深入推进合规文化建设,进而将"基础管理提升年"活到落到实处,从肯本上增强合规管理基础,确保农行稳健经营、长治久安和科学发展。

一、加强合规文化教育,是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的需要。开展合规文化教育强化学习提高树立农业银行良好形象。开展合规文化教育活动对规范操作,杜绝违法违纪和防范案件发生具有积极的深远的意义。一方面,要统一各级领导对加强合规文化教育的熟悉,使之成为企业合规文化建设的倡导者,策划者、推动者。当今社会是一个知识经济社会,各种新事物不断涌现,新业务、新知识更是层出不穷。形势的发展要求我们不断加强学习,全面系统地学习政治理论、金融业务、法律法规等各方面的知识,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努力提高综合素质,更好地适应全行业务提速发展的需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要注重加强对政治理论、经济金融、法律法规等方方面面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增强明辩事非和拒腐防变的能力,做到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头脑清醒。同时,要进一步端正经营指导思想,增强依法合规审慎经营意识,把我行各项经营活动引向正确轨道,推进各项业务健康有效发展。

要在我行内部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形成讲实话,报实情,出实招,办实事,务实效的经营作风,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提升治理水平,严明纪律,严格责任,狠抓落实,严格控制各类道德风险、经营风险和治理风险,维护和提升农行形象。一方面,要提高全体员工对加强企业合规文化教育的熟悉,员工是企业合规文化建设的主体,又是企业合规文化的实践者和创造者,没有广大员工的积极参与,就不可能建设好优良的合规文化企业,更谈不上让员工遵纪守法。要集中精力做好业务的指导和培训,力求达到综合性、系统性、专业性、实用性、提升性,使农行员工队伍的综合素质在原有基础上再上一个等级。通过系列活动,使全体员工正确把握企业合规文化建设的真正科学内涵,自觉地融入到企业的合规文化建设中去,增强内控治理意识,狠抓基础治理,促进依法合规经营。

二、加强合规文化教育,是建立农业银行长效发展机制的需要。企业合规文化教育建设是一项工程浩大的系统性工程,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建成的。要合理确定发展目标,在一个时期内要有一定的规划目标,最终建立适应企业长远发展的机制。从我行来看,他应该包括企业精神、价值观念、企业目标、企业制度、企业环境、企业形象、企业礼仪、企业标识等内容,形成有自已特色的文化经营理念。首先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形式,通过学习、交流、研讨使全体员工熟悉到农业银行应如何发展,员工在自已的岗位上应如何做好自已的工作,与别的员工相比差别有多大,应如何改进;在农行这个大家庭中自已是什么角色,自已出了多少力,对农行的改革与发展有何建设性意见。要通过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培育,以此建立我行的合规文化,进而提高农行的凝聚力、核心竞争力。其次要与案件专项治理和正在开展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结合起来,加强对易发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商业贿赂的业务环节的分析研究,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地开展专项治理,果断纠正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要通过开展教育活动,鼓励员工检举违纪违法的人和事,提供案件线索,推动案件专项工作深入开展,提高企业合规文化。最后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规范化服务,按照总行各项规章规定中的条款,对一些细节问题、难点问题要进行专项学习。对当前的业务经营和柜台服务形势,认真总结和细分客户群体和业务需要,整合有限资源,对存在较大矛盾和服务困难的服务焦点要集思广益,打开思路,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以最大的限度满足客户需要,提升企业合规文化精华。

三、加强合规文化教育,是提高农业银行经济效益的需要。加强合规文化教育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向心力,降低文化经济资本占用,实现企业效益的最大化。工作中,要掌握各项规章制度。要始终把制度掌握放在突出位置,注重用制度来约束自己的操作,用制度规范日常自己的行为。结合工作实际,熟悉掌握一系列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来规范业务经营过程,确保有章可循,切实堵住各种漏洞,防止违规行为的发生,确保每一个环节都不出现问题。

"合规文化大讨论"的学习,是我更加认识到"建设岛城一流现代商业银行"的重要意义,深入开展"合规文化建设大讨论",引导我树立全新的合规文化理念,为促进农业银行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第6篇

关键词:银行监管;监管体制;立法完善

一、后危机时代我国银行业监管体制立法存在的问题

(一)银行监管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银行监管的法制建设有了长足的进步,一大批法律法规的出台,基本上实现了银行监管领域的有法可依,形成了银行监管的法律体系,其主要框架主要由《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及其它法规、规章构成。但在法律施行过程中,我们不难发现现行的银行监管法律法规有诸多不健全的地方:首先是在银行业监管法律体系当中,规章的比例较高,法律层次低,大量的规范性文件存在规定单一且重复的现象;其次,多数的银行监管法律法规原则性条款过多,缺乏实际操作性,实施效果差;第三,绝大部分银行监管法律法规都将监管内容局限在具体的银行业务上,缺少宏观监管的内容,监管理念也无从体现。

(二)银行监管体制不完善

1.分业监管体制下缺乏宏观审慎监管框架和系统性风险监管者。此次金融危机的爆发,一个重要原因便是缺乏对金融体系的宏观审慎监管。宏观审慎监管,顾名思义,是相较于注重个体金融机构安全与稳定的微观审慎监管的注重整体金融系统稳定的监管模式。后危机时代,建立宏观审慎监管架构已然成为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的核心内容,不管是美国于2010年7月批准通过的《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还是《巴塞尔协议Ⅲ》,均将加强宏观审慎监管作为重点内容。在我国现行金融监管体制下,各个分业监管机构注重的都是单个金融机构的风险监管,而非整体金融体系的稳定。在“一行三会”的架构之上缺乏一个承担组织协调工作的实体性机构,同时也没有一个宏观审慎监管框架能够真正包涵经济、金融体系,更缺少一个把握全局的系统性风险的监管者。

2.银行监管协调机制不完善。当前我国的银行监管协调机制是由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三会共同组成的会际联席会议机制。从实践操作上看,该机制并未发挥出其应有的协调作用:第一,该机制是批准设立的临时性的银行监管协调机制,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作为依据,从而缺乏强制性以及权威性,该联席会议所出具的决议难以得到有效执行;第二,该联席制度是2003年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签署的《在金融监管方面分工合作的备忘录》确立下来的,缺乏有效的纠纷解决机制和相应的约束机制,联席会议的三方都为平级部门,一旦三方针对某些具体的政策问题产生纠纷和争论,联席会议很难起到协调的作用,因此该制度定纷止争的能力十分薄弱;第三、在对大型金融集团的监管上,《备忘录》中规定依据金融控股公司集团公司的主要业务的性质来具体划分具体其属于哪个金融机构进行监管,至于该由哪个机构进行划分,以及如何划分并没有具体规定,在实践中造成诸多难题,也导致该联席会议制度难以发挥作用。

3.银行监管缺乏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危机之后,美国出台的《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将金融消费者保护为其法案冠名,足见金融消费者保护的重要性。从全球范围看,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制度构建与监管改革已经成为当前金融立法的核心领域之一,而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中少有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央行、银监会在其内部设立的金融消费者保护局也是新近刚刚成立,相应的配套制度仍在制定当中,统一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法》的出台更是遥不可及。

(三)缺乏有效的国际合作监管体制

金融全球化已经成为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一个令人瞩目的现象,它在提高全球资源配置效率、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也加剧了国际金融体系的脆弱性,国际金融动荡已成常态,国际金融危机频发。此次金融危机能在全球范围内迅速蔓延与金融全球化不无关系,而国际金融监管合作制度的缺失则是蔓延的关键因素,建立有效的国际合作监管体制,共同抵御金融系统性风险,已势在必行。

二、后危机时代完善我国银行监管体制立法的对策

(一)完善银行监管法律体系

我国金融行业已经逐步从分业经营转向混业经营,基于分业经营的分业机构监管模式必将会不断改革和变化,针对上述我国银行监管法律法规诸多不健全和漏洞之处,完善银行监管法律体系势在必行。因此,我国的相关立法机构要不断加强银行金融立法,完善现有的银行监管法律制度,我国当前的银行监管法律存在诸多法律空白和模糊之处,可以考虑逐步补充、废除、修改、解释现行银行监管法律中与国际惯例不符的地方,消除现行银行法律法规间的不协调之处,对现存的、涉及银行监管方面的法律进行细致梳理,使银行监管法律体系规范化、系统化。对银行监管立法进行整体规划,明确界定并区分银行类金融机构与银行业监管者之间的权利、义务、责任,既要明确银行监管的基本原则与宗旨,又要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将银行监管的市场准入、退出等制度包括进法律规制的范围,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存款保险制度、银行金融消费者保护制度等,填补我国现有银行监管立法的空白。另外,要加强我国银行监管立法的实用性,在原则性规定的基础上增加操作性规定的比重,要将立法范围从之前仅仅限定在业务领域扩大到整体银行监管的宏观领域,强调对银行业的整体宏观审慎监管。

(二)改革现有金融监管体制,建立以央行为核心的金融监管体系

在后危机时代,我们应该建立以央行为核心的金融监管体制。金融危机后,欧美等发达国家纷纷将中央银行定位为预防金融体系系统性风险的卫道士,不断扩展其金融监管的权利范围。我国作为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中央银行理应发挥更为核心的作用,要令银行业监督委员会的职能回归到人民银行,以实现对国内国际主要系统性风险的有效监管、保障金融体系的稳定。具体操作上,一方面,银监会虽然并入中国人民银行,但和外汇储备管理局一样,银监会必须保持相对的独立性,从而有效协调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另一方面,可以适当提高中国人民银行的行政级别,以保证央行对其它监管机构和国有商业银行有足够的权威。银监会回归中国人民银行绝不是所谓的“开倒车”行为,其是与后危机时代各国改革趋势相一致的行为,美国《多德-弗兰克法》赋予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比之前更多的金融监管权力,它的监管范围从商业银行扩展到投资银行及对冲基金等,显著提高美联储预防系统性风险的能力,从而有效起到整个金融体系稳定器的作用。银监会回归中国人民银行,并适当提高央行的行政级别,可以有效化解当前银行监管重叠且协调机构不健全的状况。银监会成为中国人民银行的一部分,可以不断降低银监会与人民银行信息沟通、政策协调、行动联动等行政成本;适当提升人民银行的行政级别,即使没有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也能对保监会和证监会形成一定的威慑作用,从而保障人民银行货币政策职能和监管职能的有效发挥,另外中国人民可以作为总协调人,组织各监管机构的信息共享和沟通,这能有效避免当前虚化的联席会议制度的弊端,真正发挥协调机制的实效。

充分发挥央行在我国金融监管体制中的核心地位,在中国人民银行下设一个独立于三会的金融消费者保护局,显得尤为必要。审慎监管和金融消费者保护虽同为监管机构的实施目标,但在实际监管的过程中,当两个目标发生冲突的时候,监管者往往更多的考虑的是系统性风险和短期利润,而忽视了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因此,目前在“一行三会”下分别设立金融消费者保护局的做法似乎难以达到真正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目的,因此,成立一个超然于三会任何一个机构的金融消费者保护局,显得尤为必要,另外充分考虑我国国情、借鉴国外相关法律制度,尽快制定《金融消费者保护法》也应是题中之义。

(三)积极参与国际合作监管体制

此次金融危机爆发之后,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都在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国际金融监管合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果。G20集团在2008年和2009年连续在两国三地召开三次峰会,共同商讨全球银行监管协调与合作问题。峰会就国际金融监管合作达成了一定共识,在国际金融监管合作与协调方面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此外,美国、英国等欧美发达国家也纷纷出台金融改革方案力求促进国际金融监管合作。面对当前国际金融形势的深刻变化以及国际金融改革的新动向,国务院和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应该积极调整银行监管的政策措施,不断加强对大型跨国金融机构的监管,与G20等国际金融监管国际组织展开更为有效的合作,强化与各国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以确保在新形势下我国金融业的稳定健康发展。首先,要不断推进跨境银行监管合作,提高银行监管的效率。我国银行监管机构应该加强与各国金融监管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在互相尊重国家金融业的前提下,建立银行监管信息交流与共享机制,完善信息反馈制度,针对突发的重大系统性风险及时沟通并寻求解决。我国银行监管机构应该和各国一起共同着手建立全球金融风险预警机制,及时披露本国发现的系统性风险,以确保全球金融系统的平稳运行。此外,我国还应该重点培养一批具备银行监管能力的国际化人才,结合国内国际的最新趋势,改革和完善我国现有的银行监管模式,真正做到对银行体系的有效监管,不断提升监管效率。

第二,要积极参与到国际金融监管体制的变革中,增加中国影响力。可以预见,随着金融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国际金融秩序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与国际金融新秩序相配套的国际金融监管合作机制也将应运而生。鉴于此,中国理应及早并积极参与到国际金融监管合作机制的成立过程中来,成为规则的制定者,最大程度的保障中国的金融利益。现阶段,我国应该不断加强与IMF、世界银行以及巴塞尔委员会等的合作,携手完善国际银行机构监管架构,提升国际银行监管机构的有效性,增强防范和应对金融危机的能力。我国还应加强与G20成员国之间的合作,成立长效的制度化的对话机制,明确各方责任,使国际金融监管合作有效化,保证全球金融体系的稳定性。

参考文献:

1.李成,涂永前.后金融危机时代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完善[J].南京审计学院学报,2011(1).

2.陈静.后金融危机时代我国银行监管的博弈分析[J].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11(10).

3.马洪雨.后危机时代我国金融衍生品监管法律制度之完善[J].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1(11).

4.路妍.金融危机后国际金融监管合作及中国的政策选择[J].管理世界,2011年(4).

第7篇

【关键词】银行业审慎监管;宏观审慎监管;微观审慎监管;现状;完善建议

中图分类号:D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5)12-066-04

1993年12月,国务院公布了《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是金融分业监管体制形成的规范基础,2003年3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China Banking Regulatory Commission,英文缩写:CBRC)成立,行使从央行分离出来的对全国银行业的监管职能,银监会自成立以来负责对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在银行业体制改革、风险内控管理水平和风险抵御能力等方面取得显著进步。客观来讲,中国乃至其他国家一直以来较重视银行业微观审慎监管却忽视银行业宏观审慎监管问题。几次金融危机的爆发特别是2006年美国次贷危机引起的全球性金融危机为各国乃至国际组织银行监管的改革提供了现实基础,各国及国际社会普遍注意到单纯的银行微观审慎监管无法实现整个银行系统的稳定,因此应在继续完善银行微观审慎监管的同时,注重实施宏观审慎监管措施,并需注意微观审慎监管与宏观审慎监管动态平衡问题。

一、银行业审慎监管相关基本问题介绍

(一)银行业审慎监管的内涵

“银行业审慎监管”是一个复合性词语,银行业,即银行这一金融领域,界定了监管的领域范围。审慎,汉语意思是指周密而谨慎。在这一词语处于核心地位的是“监管”一词,①监管的全称为监督管理。监督,汉语意思是指察看并督促管理,②汉语意思是指照管并约束,以及管辖和处理。而监管一词并非是监督和管理含义的简单堆砌,它有其特定的含义,广义上,监管含有监督和管理的内容,狭义上,监管指的是监督性管理,英文词regulation。国外有学者认为,监管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利对经济个体自由决策所实施的强制性限制。③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金融与证券研究所副所长赵锡军认为,监管是指监管者为实现监管目标运用监管手段对监管对象采取的控制活动。④监管权作为一种公权力,应当具备主动干预性,并且这种公权力应受到公法的调整。因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政策法规部主任、研究局局长黄毅认为,监管是指政法专门机构为实现特定目标,依法采取措施对一定领域或行业予以主动干预和控制的活动总称。这一定义体现出了监管权是一项公权力这一基本属性,笔者同意黄毅的观点并认为银行业审慎监管是指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行使监管职权,对银行业金融结构的业务风险进行主动干预和控制的活动总称。

(二)银行业审慎监管的外延

随着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屡次发生,使国际社会普遍意识到仅仅通过对单个银行实施监管措施并不能保证整个银行系统的稳健运行,并认为应在逐步完善微观审慎监管措施的同时强调将宏观审慎监管措施与之并重。宏观审慎监管是指针对整个银行业体系乃至整个金融系统作为监管对象,自上而下实施的,以整个金融系统的稳健运行为监管目标的监管模式,并全面考虑包括银行业、证券业及保险业在内的整个金融系统的风险与收益的权衡问题。一般来说,宏观审慎监管与微观审慎监管的目标是共同的,都是通过防范风险来保护投资者和维护金融稳定,但微观审慎监管与宏观审慎监管在实现共同目标的过程中也会出现冲突。微观审慎监管与宏观审慎监管之间的关系错中复杂,不能单纯的从性质上界定二者的关系,应在监管实施中找出二者的动态关系,并依此为基础制定并采取有效监管措施以发挥微观审慎监管与宏观审慎监管的最大效用。⑤银行业审慎监管的基本问题除上述介绍外,还有其他问题,例如,宏观审慎监管的主体、对象等问题。但这些问题同时涉及到中国监管实践中的现状及完善问题,因此将在下文详述。

二、中国银行业审慎监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银行业审慎监管现行规范性规定

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银行业审慎监管涉及的具体范围应为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贷款准备金、关联交易、资产流动性、监管的程序性规定等方面。下面将对我国在以上方面的规范及实践现状做简要介绍。

1.资本充足率

2006年修订后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的规定,资本充足率,是指商业银行持有的、符合本办法的资本与商业银行风险加权资产之间的比率。核心资本充足率,是指商业银行持有的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核心资本与商业银行风险加权资产之间的比率。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核心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四。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按照本办法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资本管理状况进行监督检查。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通过对资本充足率作出规定以控制因资本不足给银行自身及银行业和宏观经济环境所带来的风险。我国关于银行业资本充足率的规定也符合《核心原则》16条资本充足率原则,需注意的是关于资本充足率的规定,《核心原则》第三版在第二版强调资本要求反映银行多种风险的基础上更加强调资本要求所反应的银行业及宏观经济环境风险,体现了宏观审慎监管与微观审慎监管有机结合的发展趋势,对此,我国在以后的立法及法律修订中应予以重视。

2.贷款准备金

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制定的《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管理办法》的规定,贷款损失准备金是指商业银行在成本中列支、用以抵御贷款风险的准备金,不包括在利润分配中计提的一般风险准备。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在本办法中明确规定了贷款准备金的监管标准、管理要求等。体现了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审慎监管理念。

3.资产流动性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2009年制定的《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指引》中规定,本指引所称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虽然有清偿能力,但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或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以对资产增长或支付到期债务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以分为融资流动性风险和市场流动性风险。融资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是指商业银行在不影响日常经营或财务状况的情况下,无法及时有效满足资金需求的风险。市场流动性风险是指由于市场深度不足或市场动荡,商业银行无法以合理的市场价格出售资产以获得资金的风险。同时,《核心原则》原则24对流动性风险做出了规定。

4.风险管理

2006年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制定了《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指引规定了商业银行合规政策、合规程序、合规指南、合规计划、合规评估报告和重大违规事件的报备、报送或报告的具体要求;明确了银行监管机构为实现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监管而进行的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的重点范围。此外,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于2006年《关于进一步加强案件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建立健全案件责任追究制度、引咎辞职制度等作出规定。《核心原则》原则15对风险管理体系做出规定,例如监管机构确定银行具备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有效监管),及时识别、计量、评估、监测、报告、控制和缓解所有实质性风险,风险管理体系应当与银行的风险状况和系统重要性相匹配等。⑥此外,银监会制定并引发了《商业银行声誉风险指引》、《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力求全方位控制各方面风险,实现银行业审慎监管目标。

5.关联交易

根据《商业银行法》第四十条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在第二款中规定,关系人是指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也包括上述人员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第四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商业银行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强令要求其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4年《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关联方、关联交易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核心规则》原则20规定了与关联方的交易,包括监管机构要求银行按市场原则与关联方开展交易、监测这些交易、采取适当的措施控制或缓解各类风险等标准。

(二)我国银行业监管方面目前存在的问题

自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成立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制定以来,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在银行业审慎监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许多制度性成就,但目前取得的成就与银行审慎监管的目标之间仍有许多差距,仍需致力于银行业审慎监管的学者专家及立法者、执法者等的不懈努力完善之。具体来说,银行业审慎监管仍存在以下问题:

1.长期以来,对宏观审慎监管重视不足

中国以及世界上的诸多国家一直以来着重关注微观审慎监管,认为银行业监管要努力实现避免单个银行因各种风险遭受破产,但这样的监管措施无法有效应对周期性的金融危机的爆发,特别是2006年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中国在金融危机中受到的影响也验证了宏观审慎监管的重要性。此外,凡事都有两面性,宏观审慎监管也是如此,一味的强调宏观审慎监管并不能完全避免及有效应对金融风险。微观审慎监管及宏观审慎监管的动态平衡问题也需要相关规范制定者及执行者审慎应对。

2.宏观审慎监管主体选择问题

从宏观审慎监管要实现防范及控制整个金融业风险、维护整个金融业稳定的监管目标中,可以看到宏观审慎监管主体要负责银行、证券、保险及信托等整个金融领域的监管。由此引出宏观审慎监管主体的选择问题,并且宏观审慎监管主体确定问题直接关系到我国金融业甚至整个经济体系的稳定。目前,我国尚无关于宏观监管主体问题的规定,为了将宏观审慎监管落到实处,因此笔者认为国家相关部门需谨慎处理宏观审慎监管主体问题。

3.监管的独立性方面存在问题

2010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联合开展了对中国的金融部门评估规(Financial Sector Assessment Program , FSAP),2012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披露了中国FASP核心原则评估报告。报告指出,尽管银监会有着清晰的审慎监管目标,但在实际操作中,有时会受到国有银行体系服务于经济增长目标的影响,监管独立性可能受到影响。FASP评估团特别指出,维护银行业安全稳健运行和实现其他目标之间的矛盾,在很多国家都存在,但在中国尤为突出,主要是因为中国在很大程度上通过银行体系实现经济和社会目标。⑦银行业监督管理的目标是促进银行业合法、稳健运行,维护公众对银行业的信心。但是在在监管实践中,银行业监管机构常常行使超法定监管职权外的其他职权。同时各级政府也常常将银行业监管机构作为银行业的主管单位而不是监管单位,并要求银监部门承担法定之外的职责。⑧以上这些都影响了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独立性。

三、完善中国银行业审慎监管的建议

(一)宏观审慎监管重视不足的建议

宏观审慎监管与微观审慎监管之间的关注点是不同的,前者强调对整个金融业风险的防范及控制,后者强调对银行业中单个银行风险的防范及控制,为应对长期以来中国对宏观审慎监管重视不足问题,中国在以后相关法律及政策的制定中应在强调微观审慎监管措施的同时重视宏观审慎监管措施,执行者应在执行过程中应积极探求能有效防范、控制微观风险及宏观风险的措施。即,微观监管措施与宏观监管措施之间并不是毫不相关的关系,笔者认为这两者之间是交叉的关系,例如相关调查权的行使必定同时涉及到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的有关资料、人员等的审查,这无疑是对微观审慎监管目标及宏观审慎监管目标的实现都是有利的。同时,在微观审慎监管与宏观审慎监管的动态平衡问题上,审慎监管的相关规范制定者及执行者应经常关注经济学领域关于微观审慎监管与宏观审慎监管关系的最新研究成果,并不是微观审慎与宏观审慎同时采取就能有效应对风险、维护银行业稳定。胡利琴、彭红枫及彭意三人在研究我国银行业宏观审慎监管与微观审慎监管的协调问题时,通过同时引入宏观审慎监管与微观审慎监管工具变量,分析两者对监管目标的作用方式,若对监管目标的影响是同向的,则说明两者是协调的,否则说明两者在当前监管环境中是冲突的。⑨他们通过研究得出了我国当前阶段微观审慎监管与宏观审慎监管并不完全协调,从以微观审慎监管为核心的监管制度过渡到两者配合的审慎监管形式需要一个较长的过渡阶段。因此需要在逐步完善微观审慎监管的基础上构建与微观审慎监管相协调的宏观审慎监管措施体系。

(二)宏观审慎监管选择主体的建议

目前,学界针对银行业审慎监管主体问题上莫衷一是,具体来说,有学者主张有中国人民银行作为银行业审慎监管主体,主要理由是:1.央行的目标之一是避免系统性风险。《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根据执行货币政策的需要,可以决定对商业银行贷款的数额、期限、利率和方式,但贷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本条是关于央行作为最后贷款人的法律规定,所以央行拥有宏观审慎监管权有法律依据。2.由央行作为监管者能有效避免多个部门合作应对危机的低效及处理不利。3.央行作为宏观经济运行的调控者身份使其更合适作为银行业监管主体。另有学者认为应遵照中国以往做法另设专门的宏观审慎监管主体,主要原因有:1.央行作为宏观审慎监管主体会使其权力过于集中,不利于权力间相互制衡;2.使央行在应对系统性危机时因同时处于不同身份而无法解决利益冲突问题。笔者认为应该在央行下设立一个专门的宏观监管部门,国务院选任宏观监管部门组成人员,此部门在组织上隶属于央行,但独立行使职权,其职权行使行为受央行监督,宏观监管部门监管决策理念应与央行宏观经济政策相适应,宏观监管部门作出任何监管决策时应向央行备案。当宏观监管部门监管决策与央行宏观经济政策相背离时,由国务院裁决该监管决策是否实施。这样即避免宏观监管者因不了解央行宏观经济政策而无法实施高效益监管,又避免了由央行充当宏观监管者而导致权力集中问题。但我国具体由谁充当宏观监管者角色更适合需靠实践考验。

(三)完善监管独立性的建议

银行业监管的独立性是银行业审慎监管的前提,也是监管机构有效监管的必要条件。针对第二章中影响监管独立性的原因,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完善:

1.成立自律组织

成立银行监管协会性质的自律组织,该组织由金融消费者、经济学家、律师、会计师等人员组成,该协会应倾听社会对银行改革和监管的政策意见,回应社会对银行业监管的诉求,进一步提高银行监管的公正性,以增强银行业监管的独立性。

2.扩大PCA的适用

PCA指“立即干预措施”(prompt corrective action),指商业银行出现某种情况时,监管机构应自动采取相应的干预和处罚措施。目前PCA主要应用于资本监管中。应扩大PCA的应用范围,增强监管技术上的独立性,例如,对于银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监管部门应立即自动采取处罚措施,提高审慎监管程度。

3.组织专业素质培训

监管机构应经常组织进行专业素质培训,提高监管专业水平、明确监管职责范围,按照监管法律法规行使监管职权。

此外,笔者认为影响监管部门独立性改革最根本障碍是中国国有银行体系服务于经济及社会目标的体制,而改善这一问题需要中国长期的努力。

四、总结

在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爆发后的后危机时代,中国及其他国家普遍意识到完善银行业微观审慎监管的同时,需考虑到风险从宏观角度上对整个金融业的影响,所以宏观审慎监管是与微观审慎监管处于同一层次并需要给与关注的监管措施,目前我国已开始了对宏观审慎监管的理论研究及实践实施,并取得一定的进展,但在微观审慎监管与宏观审慎监管的动态运作及宏观审慎监管具体运作模式等方面仍有很大的完善空间。在全球化及我国正处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改革背景下,我国应在与国际银行业监管机构及各国国内银行业监管机构合作的基础上完善我国的监管措施,以促进银行及银行业体系安全稳健运行。

注释:

①⑥巴塞尔委员会.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2012)[M].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译.中国金融出版社,2012:45.

②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语言研究所.现代汉语词典[M].商务出版社,1979:539.

③黄毅.银行监管法律研究[M].法律出版社,2009:2.

④赵锡军.论证券监管[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1-2.

⑤⑨胡利琴,彭红枫,彭意.我国银行业宏观审慎监管与微观审慎监管协调问题研究[J].管理世界,2012(11).

第8篇

目前我邮储银行在合规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

1,银行的治理环境及内部体制建设不到位

2002年,我国中央银行颁发了《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等文件,敦促商业银行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目前,国内股份制商业银行大多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但其内涵和经营机制距离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要求还有较大距离,而我邮储银行刚成立不久,还未上市,其实力与治理经验比起其它上市国有银行又有很大差距。首先是总行与分支行间垂直的监管和报告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我邮储银行采用的是行长负责制,各级行的职能部门只对本级行长负责,内部机构流程再造后,垂直的监管和报告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其次是内部机构协调尚不到位。邮储银行的内设机构长期以来所形成的行政管理色彩仍影响着日常管理,部门间畅通的沟通渠道还没有建立;合规部门的具体职能定位还不清晰,合规部门与审计部门、法律事务部门在职能上还存在着许多重叠和交叉,没有明确的界限,这种内部体制在我邮储银行中还大量存在,进而无法有效地推进合规风险机制的完善。

2、“流程银行”尚未建立,制度的建立没有体现流程控制,可执行性差

(1)流程银行未建立体现在“部门银行”、“部门制度”现象突出。国有控股商业银行自建立以来,均已建立了一整套比较全面的规章制度,但是各项制度的建立大多是以银行内部各职能部门为依托“分权设置”的,导致了内控制度的部门性特征十分突出,且国有控股商业银行的部门职责更新完善的手段和方法都较滞后,职责的重叠和脱节并存,部门间沟通协调不到位。随着新兴业务的不断推出,在需要多个部门共同管理的情况下,制度边缘化问题显得尤为突出。一些操作环节因涉及多个部门,出现诸多管理不到位问题及风险隐患。

(2)制度缺乏流程控制。邮储银行还是沿袭了过去行政机关的制度范式,制度的制定、传达没有结合银行运作实践予以细化,更缺乏及时地修订和系统化梳理,由此形成的制度没有做到具体化和体系化,制度可执行性较差。一方面,导致有效传承银行风险管理经验的机制缺失,银行长期运作中积累的风险管理经验,以及付出昂贵“学费”得来的风险教训没能传承和转化为具有执行力的政策和程序。另一方面,在具体风险管理经验的积累和延续上没有具体的制度和程序,因而银行各层面具体的风险管理做法缺乏规范化和标准化,且无法作为员工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的依据,导致激励和约束机制无法有效落实。这是导致银行简单、低层次风险案件不断被复制,不断重复发生的关键所在。

3、合规文化缺失,合规风险管理理念尚未确立

银行员工诚信与正直的道德行为观念不强,银行内部缺乏有效的自律和他律机制;银行上下级机构之间以及管理层与员工之间存在“相互博弈”的文化,制约了银行政策和程序的制定及其执行的效力;银行不同部门间沟通交流和协调配合不够,缺乏配合默契的合作文化;合规的激励约束机制扭曲,对做的好没有奖励,对做的不好的没有惩罚,“问责制”难以有效落实;受“以信任代替管理、以习惯代替制度、以情面代替纪律”等不良文化的影响较深。

4,在邮储银行刚开办的新业务中,合规显得更尤为重要与急迫。

以前邮储银行只存不贷,现今成立邮储银行后,开通贷款,很多东西都是摸着石头过河,深一脚浅一脚,很难把握尺度与分寸。而贷款业务却是各大银行利润最大的一块业务,如果贷款的规模与质量上不去,那么这个银行的效益是很难保证的。

合规应该注意的几个方面

1,合规不能规的太紧,也不能规的太松。太死容易束缚手脚,停滞不前。太松容易产生漏洞,让人钻空子。太死容易打消人的积极性,太松又容易使人胆大妄为。要处理好太紧与太松的问题。

2,从实践中总结理论,理论服务实践,不断修正与完善。如信贷业务,面临着理论经验不足或不适合现今的发展情势,还有实践经验毫无的情况。那么只有靠一步一步的摸索总结,从实践中得出最适合当前发展的合规经验,来指导下一步的工作,而后根据不断出现的问题来修正。

3,把握好质与量的关系。质是指合规制定要指握大方向,绝不能产生质变,也可以说制定合规要搞清事情的本质,为何要制定合规制度,如何制定合规制度,哪项制度针对哪个方面,防范哪个风险,量是指小方面,小方面可以灵活些,但不能太灵活,灵活到产生质变,那么就会失去合规的效力。质与量的关系很重要,既是一个古老的哲学辨证关系,也是任何一个企业经营不能不认真思考与对待的问题。

4,合规是为收益服务。一个银行经营,以利益为重。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银行的风险有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处理。而合规就是让风险大部分在事前防范和及时处理,以免风险扩大。

三、邮储银行合规机制建设的总体思路

1、通过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合规风险管理

(1)强调合规从高银行高层做起,设定鼓励合规的基调。银行的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应制定和核准符合自身特点且行之有效的合规政策,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银行倡导的合规文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合规责任;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框架;合规部门的地位和职责;全行上下用以识别和管理合规风险的主要程序等。合规政策应明确指出业务部门对于合规风险管理负直接责任,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对合规风险管理负最终责任。

(2)要建立有效的合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确保合规部门切实履行自身的合规职责。要按照独立性、权威性、全面性原则组建合规部门,并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在总行、分行设立独立或相对独立的合规风险管理部门,在支行及以下机构设立合规岗位;明确合规管理部门与稽核部门的职责边界:合规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合规风险的识别、监测和报告,稽核部门负责实施合规检查,合规部门设置应与稽核部门分离,其履职情况要接受稽核部门的监督与检查;建立部门协作机制:业务部门应支持合规风险管理部门实施合规风险监测与评估,合规风险管理部门应推动业务部门防控合规风险。

(3)要科学设定清晰的合规风险报告线路。在国内商业银行从“部门银行”向“流程银行”改造的过渡期,可先行采取以向上级合规风险管理部门条线报告为主,向所属机构负责人报告为辅的方式,在合规机制比较成熟时逐步过渡为条线式报告。主要基于以下考虑:一是授权制度,国有银行一直是依据机构或部门功能授权,不同于外资银行则更强调对个人授权。二是岗位设置规则,国有银行岗位设置通常没有科学的岗位设置评价,岗位的职责、权限不明确,如采取分散化管理的组织结构,在各业务部门设立合规岗位,很难确立合规人员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三是国内商业银行的伞型组织架构,使得机构负责人权限过大,制衡不足,向上级条线合规部门直接汇报,能够增强合规工作的独立性。

2、构建流程银行,制度建设应充分体现流程控制

(1)构建流程银行,按照横向设置流程,按照流程设置部门。“流程银行”即银行的经营组织结构和各种资源完全围绕业务流程而展开、完全服从于业务处理流程的需要,而流程完全围绕客户和市场需求设计。商业银行在组织架构再造时应将各部门按照前、中、后台严格分离设置:公司、零售银行部作为银行前台部门,风险管理、法律合规和运营部构成银行中、后台,人力资源、信息科技和财务会计是保障前、中、后台有效运作的支持保证部门。从导向上看,所有部门的职责定位,都是围绕产品和客户来运转。客户办理业务并没有直接面对某个部门的概念,而是通过特定的渠道进入流程,每一笔业务的完成都要经过独立的前、中、后台处理,每一个部门都是通过流程为客户服务的。其主要优势在于:一是完全实现前台营销拓展与中后台操作处理相分离,便于风险的流程控制。二是全新的业务流程设计,便于管理与运作。三是实现总行条线化管理模式,便于管理会计的核算。我国商业银行要向流程银行转变,必须吸收国际先进银行经验,充分利用当代it信息技术成果,全面优化整合资源,提高经营效率、提升核心竞争力。

(2)建立“制度的制度”。制度的制定过程也要体现流程控制,没有可操作性和流程控制的制度不能成为制度。国有控股商业银行要改变目前规章制度的制定模式,可聘请外部专业机构,发动各业务条线共同对业务流程进行梳理,实现员工手册化、标准化作业;同时,进一步明确新制度的出台必须经过必要的测试、核证和会签过程,树立制度的权威,各行应将其作为核心竞争力的内部工程来抓。合规部门应主动参商业银行组织架构和业务流程再造过程,为银行的流程再造以及业务管理垂直化和组织结构扁平化提供必要的合规支撑;加强对业务流程和制度梳理和规章制度的后续评价工作,及时提出测评意见。

(3)要完善配套的责任追究及绩效评价制度体系。一要建立内部责任追究制度,借助具有威慑力的合规责任追究制度,惩处违规行为,落实合规责任,并及时纠正错误,规范经营管理行为,充分体现银行的合规价值取向。二是要建立举报监督机制。疏通并敞开员工举报违规、违法行为的渠道和途径,并建立健全有效的举报保护和激励机制,鼓励员工举报违规、违法行为,强化对违规、违法行为的有效监督。三是要打造制度的“高速公路”。加强制度与流程、系统的融合,强化全过程的硬控制,减少人为理解和执行的偏差。四是要构建科学有效的合规管理评价制度,科学设置合规管理考核事项,对关系银行长期、稳健和安全的绩效指标赋予绝对优势权重,客观评价各部门、业务条线和分支机构管理人员合规风险管理的能力和内部风险状况,把合规评价结果与相关人员的奖惩挂钩,充分体现倡导合规和惩处违规的价值观念。

3、培育良好的合规文化

(1)树立“合规人人有责”、“主动合规”的理念。只有让合规成为每一个银行员工的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才能共同保证有关法律、规则和标准及其精神得到遵循和贯彻落实。同时要倡导主动发现和主动暴露合规风险隐患或问题,主动改进相应的业务政策、行为手册和操作程序,主动避免任何类似违规事件的发生和主动纠正已发生的违规事件。

(2)积极倡导“合规创造价值”的理念。合规风险管理本身并不能直接为银行增加利润,但却能通过系列的合规活动增加盈利空间和机会,避免业务活动受到限制。合规与银行的成本与风险控制、资本回报等经营的核心要素具有正相关的关系,合规能为银行创造价值。

第9篇

从国际上看,发达国家在私人银行的发展过程中十分注重对私人银行业务的针对性立法。瑞士通过《1934年银行法》,首次在法律上将私人银行业务与其他银行业务进行了区分。1998年底,美联储基于《私人银行业务健全风险管理指引》,对《银行控股公司监管手册》进行了修改补充,专门增设了《私人银行职能和业务的监督》一节,对私人银行的业务范围、职能及监管客体、监管程序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一个国家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对规范私人银行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是首先明确了私人银行的定义,有助于业务定位和客户认知;二是在法律法规的“保护”下,行业整体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更高;三是通过私人银行这一新兴业务的推广使银行的运作更具活力,为银行体制改革提供契机。

2009年我国银监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银行不得将理财产品的资金投资于境内二级市场公开交易的股票、相关的证券投资基金以及未上市企业股权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或交易的股份,同时又规定“对于具有相关投资经验,风险承受能力较强的高资产净值客户,商业银行可以通过私人银行服务满足其投资需求”,从而对私人银行发行股权投资类理财产品给予了特殊豁免。除此之外,监管部门在新出台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中并规定“商业银行向私人银行客户销售专门为其设计开发理财产品的,双方应当签订专门的理财服务协议,销售活动可按服务协议约定方式执行,但要确保销售过程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我国对私人银行的规定都是在商业银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框架下将其作为特例来对待处理,即在对一般理财产品提出要求和规范的同时,给私人银行的业务开展设计一定的空间。然而,私人银行不是原有银行一般理财业务的拓展,而是具有更加全面性、更高综合性和更大风险性的独立的业务部门。因此,仅仅依靠现行的商业银行法律法规体系下对个人理财产品的规定不仅不适应私人银行产品和服务的特殊性,也不利于控制行业风险。

2全国范围开放私人银行牌照,积极建立私人银行专营中心

金融牌照的全称是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是国务院授权机构批准各金融机构开展业务的正式文件。持有牌照的私人银行运营和管理模式相对独立,同时具备总行的管理职能和分行的部分经营职能,可以直接对外开展合作并直接接受监管。私人银行持有牌照对其自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首先是经营范围和客户群的扩大有利于在原有商业银行的体系下更好地开发私人银行产品和创新私人银行服务;其次是持牌的私人银行采用相对独立的经营模式,并直接接受监管,有利于整体业务向规范化发展。截止到目前,只有3家中资银行取得了经营私人银行的牌照,分别是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和交通银行(在上海开设的私人银行管理总部)。这3家取得牌照的私人银行被允许从事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私人增值、顾问咨询和跨境经营服务,而尚未取得牌照却仍在从事私人银行业务的金融机构经营范围受限、“名不副实”。我国相关监管部门对牌照的发放管理十分严苛,但对于私人银行牌照的申请资质、条件和流程等却没有明确的规定和标准,这不仅容易造成银行间在私人银行业务上的不公平竞争,更不利于私人银行整体行业的长远规范发展。2011年9月,我国银监会银行监管二部起草了《中资银行专营机构监管指引》征求意见稿,首次提出将私人银行连同小企业金融、贵金属、票据、资金运营和信用卡纳入商业银行分行级专营机构类型。该指引不仅填补了关于专营机构的空白,而且意义深远。首先,发展私人银行的关键是客户基础,专营机构管理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不仅能保持原有存量客户,更有利于培养和吸引潜在客户;其次,设立专营机构实现相对独立的经营和管理,不仅能规范业务发展,更有利于建立健全的行业风险管理体系;最后,由于信息和互联网的发展,私人银行得到越来越多的认知和认可,这也基本扫清了私人银行发展的障碍。为了促进私人银行的长远发展,我国监管当局应该统一和明确私人银行牌照的申请标准和具体事项,逐步推进私人银行牌照的发放,同时积极建立私人银行专营机构。

3适当放宽经营限制,平衡业务创新与风险监控

金融创新过度会导致金融风险,而政府的过分管制会抑制经济和金融的发展。我国监管当局首先要出台针对私人银行的法律法规,做好风险的防范工作;其次要在监管下扩展私人银行的经营范围,鼓励创新,寻求风险和创新的平衡。

3.1发放信托牌照,扩大私人银行经营范围

信托制度起源于英国,主要应用在财富管理和财产转移中保障受益人的权益,是自由处理符合公共政策的受法律保护的财产的核心工具。在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的前提下中资私人银行更多的是充当一个集成商的角色,主要通过委托经营业务,而没有资格开展资产管理和资产配置业务。显而易见,这种受限的模式一方面妨碍私人银行的自主性和创新性,仅靠无差异产品无法满足客户对综合性和个性化的追求;同时,私人银行更多地依靠第三方机构委托业务容易产生合作风险和冲突,权利与责任的脱钩会损害银行的利益。因此,我国监管部门要考虑逐步放宽私人银行的经营范围,适时地向符合标准、有资质的银行颁发私人银行信托牌照,从而确立私人银行的法律地位。中资私人银行起步晚、基础薄,我国监管部门应在尽快建立健全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积极扩大私人银行经营范围,鼓励产品的创新,即规范与鼓励并举。

3.2加强私人银行的监控

作为实行混业经营的国家,美国有一套严格、细致的法律法规体系,监管当局主要根据美国联邦储备银行制定的手册和指引管理银行业务。瑞士在私人银行的监管方面做得更加严谨:先期实施预防性监管,加强资本和业务范围管理;过程中做好风险监管,调高私人银行风险较大业务的风险权数;后期督促私人银行承担无限责任,避免客户因银行倒闭带来的风险。我国监管部门做好风险监控工作是私人银行能够顺利发展的重要保障。首先要对私人银行进行专门立法,确立其法律地位;其次要在规范私人银行的前提下鼓励产品和服务创新,这就需要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的协调合作;最后,建立私人银行的专门平台,做到前中后台无缝对接,做好风险的监控。

4实行差异化监督管理私人银行

私人银行的业务特殊性决定了其在经营模式、业务范围和服务理念上都与传统的商业银行业务有明显的差异,如果将其放在商业银行体系中实行划一管理必然会导致无效和混乱。监管当局在制定政策时要充分考虑经济环境、市场主体和市场客体等不同因素,实施差异化监督,从而提高管理效果。

4.1将私人银行业务纳入事业部制的行政许可范围事业部制是按照企业经营的事业划分设立若干事业部,各事业部在企业总部的领导下实行独立经营和核算,拥有完全的经营自。目前国际领先银行普遍采用事业部制模式开展私人银行业务,部分银行在事业部制成熟后将私人银行注册为子银行。我国的大部分银行都采取“大零售”模式开展私人银行业务,只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和中信银行采取了准事业部制模式。从短期发展来看,“大零售”模式更易开展、更易获得客户,但是从长远发展和国际经验来看,私人银行业务的特性决定了事业部制是最优选择。随着我国中资私人银行业务的发展和管理模式的升级,相应的监管也要及时匹配和完善,只有将私人银行业务适时纳入事业部制的行政许可范围,才能更好地规范业务和控制风险。

4.2将保护客户隐私作为私人银行提供服务的重点私人银行提供的服务与一般的大众零售服务相比要求更高的私密性。发达国家特别注重保护私人银行的客户隐私,一般都将保密制度写进法律条款来执行。如《瑞士银行保密法》规定私人银行业务无需公布资产负债表,并在具体操作中实行秘密号码制度。美国的《金融隐私权法》禁止联邦机构在没有客户授权、行政传唤、司法传唤或搜查令的情况下查阅金融机构客户的财务记录。我国的《商业银行法》中也有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为存款人保密的条款,但具体保密方法的缺乏不仅使客户缺乏信任感,也使银行在保护客户信息的实践中力不从心。我国监管部门亟需将个人隐私置于法律保护下,这不仅能增强客户对私人银行的信心,同时也能加强银行对客户隐私保护的操作性。

5做好私人银行的全局性长远性规划

第10篇

随着我国加入WTO过渡期的完成,中国银行业基本实现对外开放;股份制改造对国有银行的规范经营、改进管理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外部监管机构加大了对合规风险的监管和处罚力度。新的形势对合规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标准。特别是近年来国内一些金融机构违法、违规问题的陆续曝光,使银行业深刻地认识到切实加强合规管理机制建设的重要性与紧迫性。本文从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合规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入手,提出了对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合规机制建设的设想,主要以完善公司治理、搭建合规风险管理架构、构建流程银行、完善制度体系、培育良好合规文化为切入点,探讨我国商业银行如何构建有效的合规管理机制。

二、目前国有控股银行在合规机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治理环境及内部体制建设不到位

2002年,我国中央银行颁发了《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等文件,敦促商业银行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目前,国内股份制商业银行大多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但其内涵和经营机制距离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要求还有较大距离:第一,总行与分支行间垂直的监管和报告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我国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均由国有商业银行转制而来,继续采用行长负责制,各级行的职能部门只对本级行长负责,内部机构流程再造后,垂直的监管和报告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第二,内部机构协调尚不到位。国有商业银行的内设机构长期以来所形成的行政管理色彩仍影响着日常管理,部门间畅通的沟通渠道还没有建立;合规部门的具体职能定位还不清晰,合规部门与审计部门、法律事务部门在职能上还存在着许多重叠和交叉,没有明确的界限,这种内部体制在银行中还大量存在,进而无法有效地推进合规风险机制的完善。

2、“流程银行”尚未建立,制度的建立没有体现流程控制,可执行性差

(1)流程银行未建立体现在“部门银行”、“部门制度”现象突出。国有控股商业银行自建立以来,均已建立了一整套比较全面的规章制度,但是各项制度的建立大多是以银行内部各职能部门为依托“分权设置”的,导致了内控制度的部门性特征十分突出,且国有控股商业银行的部门职责更新完善的手段和方法都较滞后,职责的重叠和脱节并存,部门间沟通协调不到位。随着新兴业务的不断推出,在需要多个部门共同管理的情况下,制度边缘化问题显得尤为突出。一些操作环节因涉及多个部门,出现诸多管理不到位问题及风险隐患。

(2)制度缺乏流程控制。国内商业银行最初都是沿袭了过去行政机关的制度范式,制度的制定、传达没有结合银行运作实践予以细化,更缺乏及时地修订和系统化梳理,由此形成的制度没有做到具体化和体系化,制度可执行性较差。一方面,导致有效传承银行风险管理经验的机制缺失,银行长期运作中积累的风险管理经验,以及付出昂贵“学费”得来的风险教训没能传承和转化为具有执行力的政策和程序。另一方面,在具体风险管理经验的积累和延续上没有具体的制度和程序,因而银行各层面具体的风险管理做法缺乏规范化和标准化,且无法作为员工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的依据,导致激励和约束机制无法有效落实。这是国有银行简单、低层次风险案件不断被复制,不断重复发生的关键所在。

3、合规文化缺失,合规风险管理理念尚未确立

银行员工诚信与正直的道德行为观念不强,银行内部缺乏有效的自律和他律机制;银行上下级机构之间以及管理层与员工之间存在“相互博弈”的文化,制约了银行政策和程序的制定及其执行的效力;银行不同部门间沟通交流和协调配合不够,缺乏配合默契的合作文化;合规的激励约束机制扭曲,对做的好没有奖励,对做的不好的没有惩罚,“问责制”难以有效落实;受“以信任代替管理、以习惯代替制度、以情面代替纪律”等不良文化的影响较深。

三、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合规机制建设的总体思路

1、通过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合规风险管理

(1)强调合规从高银行高层做起,设定鼓励合规的基调。银行的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应制定和核准符合自身特点且行之有效的合规政策,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银行倡导的合规文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合规责任;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框架;合规部门的地位和职责;全行上下用以识别和管理合规风险的主要程序等。合规政策应明确指出业务部门对于合规风险管理负直接责任,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对合规风险管理负最终责任。

(2)要建立有效的合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确保合规部门切实履行自身的合规职责。要按照独立性、权威性、全面性原则组建合规部门,并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在总行、分行设立独立或相对独立的合规风险管理部门,在支行及以下机构设立合规岗位;明确合规管理部门与稽核部门的职责边界:合规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合规风险的识别、监测和报告,稽核部门负责实施合规检查,合规部门设置应与稽核部门分离,其履职情况要接受稽核部门的监督与检查;建立部门协作机制:业务部门应支持合规风险管理部门实施合规风险监测与评估,合规风险管理部门应推动业务部门防控合规风险。

(3)要科学设定清晰的合规风险报告线路。在国内商业银行从“部门银行”向“流程银行”改造的过渡期,可先行采取以向上级合规风险管理部门条线报告为主,向所属机构负责人报告为辅的方式,在合规机制比较成熟时逐步过渡为条线式报告。主要基于以下考虑:一是授权制度,国有银行一直是依据机构或部门功能授权,不同于外资银行则更强调对个人授权。二是岗位设置规则,国有银行岗位设置通常没有科学的岗位设置评价,岗位的职责、权限不明确,如采取分散化管理的组织结构,在各业务部门设立合规岗位,很难确立合规人员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三是国内商业银行的伞型组织架构,使得机构负责人权限过大,制衡不足,向上级条线合规部门直接汇报,能够增强合规工作的独立性。2、构建流程银行,制度建设应充分体现流程控制

(1)构建流程银行,按照横向设置流程,按照流程设置部门。“流程银行”即银行的经营组织结构和各种资源完全围绕业务流程而展开、完全服从于业务处理流程的需要,而流程完全围绕客户和市场需求设计。商业银行在组织架构再造时应将各部门按照前、中、后台严格分离设置:公司、零售银行部作为银行前台部门,风险管理、法律合规和运营部构成银行中、后台,人力资源、信息科技和财务会计是保障前、中、后台有效运作的支持保证部门。从导向上看,所有部门的职责定位,都是围绕产品和客户来运转。客户办理业务并没有直接面对某个部门的概念,而是通过特定的渠道进入流程,每一笔业务的完成都要经过独立的前、中、后台处理,每一个部门都是通过流程为客户服务的。其主要优势在于:一是完全实现前台营销拓展与中后台操作处理相分离,便于风险的流程控制。二是全新的业务流程设计,便于管理与运作。三是实现总行条线化管理模式,便于管理会计的核算。我国商业银行要向流程银行转变,必须吸收国际先进银行经验,充分利用当代IT信息技术成果,全面优化整合资源,提高经营效率、提升核心竞争力。

(2)建立“制度的制度”。制度的制定过程也要体现流程控制,没有可操作性和流程控制的制度不能成为制度。国有控股商业银行要改变目前规章制度的制定模式,可聘请外部专业机构,发动各业务条线共同对业务流程进行梳理,实现员工手册化、标准化作业;同时,进一步明确新制度的出台必须经过必要的测试、核证和会签过程,树立制度的权威,各行应将其作为核心竞争力的内部工程来抓。合规部门应主动参商业银行组织架构和业务流程再造过程,为银行的流程再造以及业务管理垂直化和组织结构扁平化提供必要的合规支撑;加强对业务流程和制度梳理和规章制度的后续评价工作,及时提出测评意见。

(3)要完善配套的责任追究及绩效评价制度体系。一要建立内部责任追究制度,借助具有威慑力的合规责任追究制度,惩处违规行为,落实合规责任,并及时纠正错误,规范经营管理行为,充分体现银行的合规价值取向。二是要建立举报监督机制。疏通并敞开员工举报违规、违法行为的渠道和途径,并建立健全有效的举报保护和激励机制,鼓励员工举报违规、违法行为,强化对违规、违法行为的有效监督。三是要打造制度的“高速公路”。加强制度与流程、系统的融合,强化全过程的硬控制,减少人为理解和执行的偏差。四是要构建科学有效的合规管理评价制度,科学设置合规管理考核事项,对关系银行长期、稳健和安全的绩效指标赋予绝对优势权重,客观评价各部门、业务条线和分支机构管理人员合规风险管理的能力和内部风险状况,把合规评价结果与相关人员的奖惩挂钩,充分体现倡导合规和惩处违规的价值观念。

3、培育良好的合规文化

(1)树立“合规人人有责”、“主动合规”的理念。只有让合规成为每一个银行员工的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才能共同保证有关法律、规则和标准及其精神得到遵循和贯彻落实。同时要倡导主动发现和主动暴露合规风险隐患或问题,主动改进相应的业务政策、行为手册和操作程序,主动避免任何类似违规事件的发生和主动纠正已发生的违规事件。

(2)积极倡导“合规创造价值”的理念。合规风险管理本身并不能直接为银行增加利润,但却能通过系列的合规活动增加盈利空间和机会,避免业务活动受到限制。合规与银行的成本与风险控制、资本回报等经营的核心要素具有正相关的关系,合规能为银行创造价值。

(3)强调“有效互动”的合规文化。一是上下互动。合规文化首先要求从高层做起,董事会和高管层要言传身教,率先垂范推进合规文化建设,促使所有员工(包括高管层)在开展银行业务时都能遵循法律、规则和标准。在此前提下,各层员工恪尽职守,共同维护良好的合规环境。二是部门互动。在流程银行真正建立以前,部门之间必须良性互动,相互协调,共同打造和谐的合规文化生态环境。三是内外互动。应加强与监管当局的沟通,通过合规与监管的有效互动,解决过去对银行与监管者博弈的认识。一方面,监管规则的出台要更深入地征求银行的意见,给予被监管对象充分的话语权,使监管规则更具操作性,更符合银行业稳健经营的实际需求;另一方面,银行充分解读当前法律、监管规定、规则、自律性组织制定的有关准则,合规审慎经营,同时主动争取有利于银行未来发展和业务创新的外部政策。

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合规机制建设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需要银行高管层强有力的领导,各部门的大力协作,全体员工的积极参与,这样才能全面有效地推进合规建设。我们要在实践中吸取先进经验,积极探索加强合规风险管理机制建设的路径和方法,不断提高国有控股银行合规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上海银监局课题组:中资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机制建设研究[J],新金融,2005(11).

[2]施华强:“流程银行”和银行“流程再造”[J],银行家,2006(8).

[3]关于我国商业银行流程银行建设的若干思考[EB/OL],

第11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合规风险;嵌入式管理 

 

近年来,我国银行业暴露出的重大违规事件比比皆是,银行业的财政和声誉损失严重。究其主要原因是我国的银行业没有将合规视为重要的风险管理,合规风险并不是银行业关注的重点风险。如今大量的银行合规风险事例的出现,合规风险引起了银行业的重点关注。我国银行业必须要认真分析和研究自身所面临的合规风险,并认真加以解决。 

 

一、准确把握合规风险管理的内涵及意义 

 

合规,是指使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与法律、规则和准则相一致。合规风险是指银行因未能遵循合规法律、规则和准则,而可能遭受法律制裁或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合规风险管理的任务正是及时发现并制止风险产生以及由此造成的破坏。有时,合规风险也指诚信风险,因为银行的商誉有时与其一贯遵循的诚实廉正原则和公平交易原则密切相关。为了满足监管当局的监管要求,银行必须采取有效的合规政策和流程规定,以确保在违反法律、规则和标准的情形发生时,银行管理人员能够采取适当措施予以纠正。 

合规是银行业及相关及融机构的一项核心风险管理活动,健全、有效的合规风险管理机制,是实施以风险为本监管的基础。合规风险贯穿于银行业务的全过程,涉及银行各层次的所有员工,随时、随处都可能会产生合规风险,只有银行管理好自身的合规风险,监管机构的合规性监管才可能有效。就银行而言,违规经营、道德风险是长期困扰和制约银行稳健发展的主要因素,根源就在于我国的银行业一直没有将合规视为风险管理的一项活动,更没有将合规作为一个重要的风险源来管理,长期以来合规一直不是银行重点关注的风险领域。因此,银行就要转变观念。银行主动避免违规事件发生,主动发现并采取适当措施纠正已发生的违规事件,其岗位手册也是一个相关制度和相应做法持续修订的周而复始的循环过程。这一合规风险管理的过程,是构建银行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的基础和核心。合规与银行的成本与风险控制、资本回报等经营的核心要素具有正相关的关系,合规能为银行创造价值。 

 

二、当前我国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合规风险管理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一是多数银行都是重业务拓展,而轻合规管理。二是重事后管理,轻事前防范。三是重执行层操作人员管理,轻管理层人员约束。 

(二)合规风险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一是合规管理没有完善、垂直的合规风险管理体制还没有完全形成。一些银行特别是中小银行,还没有成立独立的合规风险管理部门来对合规风险进行统筹管理,还没有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面和全方位的合规风险管理架构。二是合规风险管理职责分散。目前有的中小银行合规性管理分别由财会、信贷不同的业务部门进行自律监管,这种自立门户、各自为政的合规管理模式,使得合规风险管理不能有效地独立于经营职能,同时由于缺乏专门的管理部门进行统一组织协调,使得合规风险管理有的部门重叠,形成重复管理,有的职责不清,出现管理真空。 

(三)合规风险管理法规制度可操作性不强。目前,合规风险管理还不能完全适应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需要,不能适应银行审慎经营和银行业监管的需要。有的银行内部缺乏一整套统一完整、全面科学的合规风险管理法规制度及操作规则,不少制度规定有粗略化、大致化、模糊化现象,缺乏可操作性。同时合规风险管理的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奖励力度较小,惩罚措施较轻。 

 

三、实施合规风险嵌入式管理,提高银行业抗风险能力 

 

通过全面引进合规风险嵌入式管理模式,努力提高风险管理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使商业银行的合规管理实现岗、责、人相匹配,以促进内部相互制衡机制有效发挥作用,使全行风险管理能力与经营发展实现整体协调与匹配,为“平安银行”建设提供更为有效的合规保障。合规风险嵌入式管理,是以流程和岗位责任为基础,在业务流程的相关环节中落实相关法律、规则、准则和本行规章制度的要求与规定,随流程落实内控,提高过程控制能力和人员执行力,系统地提升合规风险管理体系有效性,从而有效解决和纠正在经营中有章不循、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执行不力而导致的合规失效问题。

(一)要在合规风险管理中嵌入合规文化建设。如果银行上下都严格遵守高标准的道德行为准则,那么该银行合规风险的管理是最为有效的。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应采取一系列措施,推进银行的组织文化建设,促使所有员工(包括高层管理人员)在开展银行业务时都能遵守法律、规则和标准。银行在组建内部的合规部门时,应遵循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所规定的原则,而合规部门则应支持管理部门推进以职业操守为基础,建设蓬勃向上富有活力的合规文化,从而促进形成高效的公司治理环境。建立一整套有效管理各类风险的职业行为规范和做事方法;而且在银行内部,要形成浓厚的合规文化,做到人人合规。所有员工都要有足够的职业谨慎、具有诚信正直的个人品行以及良好的风险意识和行为规范;银行内部要具有清晰的责任制和问责制,以及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所有员工理所当然要为他从事的职业和所在岗位的工作负责任的氛围,进而逐步形成合规文化,这对于银行有效管理包括合规风险在内的各类风险至关重要。 

第12篇

【关键词】 合规文化 业务规范 保障 高效

“合规”意为符合规定,合为协调、匹配,规为法度、准则。对于银行来说“合规”是银行内部一项核心的风险管理活动,即:确保银行的活动与所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规则、自律性组织制定的有关准则,以及适用于银行自身业务活动的规章制度和行为准则相一致。

古人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于一名银行职员,合规操作不可或缺,对于一家银行,合规文化更是必不可少。合规文化对银行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合规文化是员工素养的重要体现,是企业文化的核心要素,是业务开展的基础保障,更是个人乃至企业安身立命之根本。

合规文化是银行员工素养的重要体现。“合规文化”的主要内涵是遵纪守法,严格自律,恪守规章制度;规范操作,不越红线,强化风险意识。紧把风险关,杜绝违规念。它的目的在于让每一名员工都能熟悉掌握岗位业务操作中的重要风险点和风险控制方法,牢固树立合规操作的理念。

作为基层一线的柜员,每天都要细心周到的接待各类客户,谨慎认真的办理各种业务。合规是办理业务,完成工作任务的基本框架。无论业务简单还是繁杂,也无论客户是因私还是因公,都需要以遵守章程为基本前提,实现合规操作。同时合规操作并非简单的四个字,需要身体力行,不断在工作中予以实践。例如,一位女顾客的卡因输错密码3次被锁,在核对身份信息后我告知她解锁需要卡主本人亲自到柜台办理。这位女士表示是其配偶的卡片,请求通融。对此银行员工耐心的解释银行对该项业务的规定,要求解锁需本人持有效证件亲自到柜台办理,取得对方谅解。这件事体现合规操作对有效地防范潜在的业务风险、保障客户的资金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同时体现了银行严谨的作风与专业素养,全面提高了客户对银行的信赖感和认可度。

合规文化是银行企业文化的核心要素。它是从业人员信念的源泉,更是银行经营的坚实基础。诸葛亮有云:“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没有心境上的淡泊、宁静,就没有行动上的明志、致远。如果没有合规文化营造的平稳可靠的氛围为基础,稳健经营和快速发展就无从谈起。很多银行正在运行的“远程集中授权系统”正式一个很好的例子。该系统规范了操作流程,实现了业务操作与授权相分离,将风险监管端口前移,有效防范柜面的操作风险,大大提高了业务处理效率,避免特殊业务操作的违规性和随意性,是合规营造平稳可靠氛围在业务流程设计与应用的具体体现。

歌德曾说:“毫无节制的活动,无论属于什么性质,最后必定一败涂地。”遵规守矩是人类社会能够正常运行的前提条件,对于一个企业来说,这就是保障其稳定发展的必备条件。从业务流程管理到业务人员办理规范都是企业文化的集中体现,而这其中流淌的正是合规的血液。合规文化是银行业务开展的核心价值观,更是推动银行自身良性发展的核心要素。

合规文化是银行稳健发展的根本。从业务范围到职能框架、从个人操作规程到全行业务流程规范、从柜员办理业务到银行整体业务运行,合规文化都扮演着重要角色,既是推动又是保障。

培养员工良好的工作习惯,坚持按照操作规程办理各项业务,把常规性的规范操作工作融入每一笔业务之中,让合规的习惯动作成为习惯的合规操作。不仅如此,还要正确处理好合规经营与业务发展对立而又统一的关系,只有合规经营,才能使业务更好、更快地发展;在合规的前提下进行创新,在创新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合规。要将合规操作执行到位。“合规无条件,违规零容忍”。合规操作绝对不是一日之功,违规却可能是一念之失。

合规文化是对广大客户资金安全和信息安全的保障。一是对银行客户资金安全的保护与负责,如银行要求柜面人员应做到“人机并行,唱收唱付”,柜员临柜时不得为自己办理业务等;二是员工日常办理业务防范和避免操作风险的保障。如“柜面操作‘十不准’,输入密码时要进行有效遮挡,离柜时要签退、收章、锁尾箱”等;三是对整个银行能够稳健经营和快速发展的保障。通过规避资金风险,规范操作,厘清业务流程与业务框架,减少因操作不规范而带来的风险,从而提高银行运营效率。如今,银行业正处于改革发展的重要时期,小到柜员规范准确办理业务实现自我价值,大到全行整体平稳高效运行实现快速发展,无不对合规提出了迫切的需求。

因此,要努力建设银行的合规文化。

首先,提高员工思想素质,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增强员工依法合规经营的理念。通过宣讲培训、典型案例学习讨论、演讲比赛、征文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将合规深植每一位银行员工心中。丰富合规文化内涵,贴近员工思想和实际工作。

其次,要创建合理的合规管理机制。想要建立合理的合规风险管理机制,就必须从银行整体的企业文化、业务流程、职责体制、绩效效益等方面入手,优化、整合和理清银行的规章制度,建立严格的合规风险监管部门,确立清晰的、公开的、透明的问责制和举报制等,切实地将合规风险管理的核心地位和作用,体现在风险管理,乃至整个银行的日常管理工作中。

那么,如果想要将合规文化发挥最大效用,企业就必然要重视制度的执行力度,正向引导员工,从而增强其运用制度保护自我的意识。由“被动接受制度”转变为“主动执行制度”,做到有章必循,违章必究,形成制度制约。不仅如此,还要不断探索和创新合理的操作流程和人性的管理制度,对于合理高效的操作流程和办法,需要发扬,而对于冗余无用的原有制度要敢于废除,或是将其更新换代。制定合规经营管理流程、企业文化手册、员工行为指引等合规操作指南,为员工更加准确和恰当执行银行的规章制度和准则提供有用的帮助。比如,定期开展营业网点柜面业务检查,对现金、重控、印章、柜员卡的使用保管情况,以及柜员日常操作合规性、文明服务规范性进行重点检查。检查时可以采用录像调阅,盘点实物,现场抽查等方式,进行重点业务和重点领域的专项检查。通过“以查促合”,加强日常监管督管理,鼓励员工主动实践合规文化。倡导及时主动发现和暴露合规风险隐患和问题,进一步践行合规文化。

再次,应多进行案件警示教育,使其警钟常鸣。银行案件警示教育是强而有力的,能够震慑犯罪潜在行为的最有效的手段之一,通过观看、分析、反思之前金融行业中所发生的各类典型案例,能够时时刻刻提醒员工,金融行业的风险随时存在,稍有不慎就可能万劫不复。同时,定期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特别是强调案例的量刑程度,给家庭带来的危害和处理当事人的力度,能够达到警钟常鸣、防患未然的作用。

最后,合规文化建设必须以人为本。合规文化的建立,与员工的文化教育层次、职业道德素质、品行修养眼界都有必然的联系,所以要营造“诚实为人,守信做事”的合规文化。由于银行内部风险存在同日常业务的每个环节、每个部门都是紧密联系的。因此,合规文化建设应强调人人合法,事事合规,也就是说每一个人都是风险的责任人,每一个部门或岗位都会有发生风险的可能。因此,作为银行的员工,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在自己的岗位上和部门内有效防范合规风险,做到紧把风险关,杜绝违规念。员工应将合规文化建设与日常的工作和业务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合规操作,不越红线,按规矩办事。其实,银行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同样取决于是否遵守相关服务办理的规章制度,是否能够以最简便而又最安全的方式满足客户的需求。

总而言之,合规文化的建设绝对不是一朝一夕,一时半刻就可以实现的,它需要整个银行业乃至金融业的共同恪守和自觉约束。不能为效益而犯险,也不能为任务而违规。要保持银行人谨慎正直的工作作风,追求品质,精益求精,通过服务创造价值。而不是违背原则,谋取私利。任何时候都不能把个人利益凌驾于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之上,应该加强合规文化建设,在全社会积极倡导合规文化和合规理念,使合规文化成为银行一切经营活动的先决条件。

在金融市场竞争日益白热化的今天,人们有时会过于注重完成工作的高效性,而忽略工作的规范性,这往往会导致很多潜在的、具有很大危害的问题发生,从而严重影响到完成工作的整体质量和效用。因此,合规文化正是要求我们既要关注客户需求,又要保护客户隐私;既要追求品质,又要细致入微。要相信,只有守法合规,用心服务,才能保证我们的服务质量一如既往,才能赢得客户对银行服务的信赖和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