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表价差的“于”字比较句

作者:周利萍比较主体比较基准比较结果价差

摘要:“于”字比较句用于表达价格差时,“高/低于”比“贵/贱于”更为常用。这与人们的认知思维习惯有关,人们更倾向于使用他们经常使用的、直接的表达方式。基于这种情况,留学生在学习汉语时会产生一定的困扰,教学过程中需要引起注意。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汉语学报

《汉语学报》(CN:42-1729/H)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季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汉语学报》以汉语为研究对象,致力于事实的发掘和规律的揭示,致力于理论的探讨和方法的探索;促进汉语的母语教学和对外教学,积极推进语言信息处理和语文现代化。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