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潘睿证据说理刑事裁判文书实质化
摘要:《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第13条曾规定“加快裁判文书的改革步伐,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改革的重点是加强对质证中有争议证据的分析、认证,增强判决的说理性”,这也明确了刑事裁判文书证据说理的基本方向和思路。[1]但就目前的现状来说,刑事裁判文书证据说理不足的缺陷仍较为突出,说理僵化,论证模糊,难以使当事人及公众产生信服和认同。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海外文摘》(CN:11-1820/Z)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海外文摘》具有特色定位的部级期刊,聚焦海外、文化、文学、历史、经济、管理等领域,对于传统文化发扬传承、国际间经济文化传播交流、文学艺术传播、历史哲学研究、特色教育教学发展等起到桥梁纽带作用,为理论研究的交流与进一步发展搭建平台。
部级期刊
人气 511202 评论 38
省级期刊
人气 191823 评论 72
人气 100009 评论 57
人气 47242 评论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