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卫生健康街道办事处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计划生育工作自治县人民政府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婚前医学检查独生子女父母婚育证明再生育
摘要:《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已由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9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2018年9月30日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2018年9月30日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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