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经济开发部门网站连续监测洋浦经济开发区大气污染防治法自动监测站公众场所自动监
摘要:<正>琼府办[2014]166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海南省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11月5日(此件主动公开)海南省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办法第一条为规范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加大环境信息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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