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制造城乡建设厅监督检验建设部办公厅备案工作建筑机械建筑起重机械土地局洋浦经济
摘要:<正>琼建质〔2014〕95号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省建筑机械协会: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调整起重机械制造环节监督检验的通知》(质检办特〔2014〕294号)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新制造的起重机械不再监督检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14〕275号)规定,建设主管部门在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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