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种权植物新品种审批机关货值金额申请权强制许可申请日追究刑事责任申请文件复审请求书
摘要:<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5号《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决定》已经2013年1月16日国务院第23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总理2013年1月31日国务院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三十九条第三款修改为:"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处理品种权侵权案件时,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植物品种繁殖材料;货值金额5万元以上的,可处货值金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货值金额或者货值金额5万元以下的,根据情节轻重,可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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