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

养老保险统筹账户个人账户养老待遇转移接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保险工作制度衔接社会养老

摘要:<正>琼府[2013]21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海南省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已经六届省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2013年4月3日(此件主动公开)海南省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办法为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完善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将我省被征地农民纳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将上述两项保险合称居民养老保险)、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从业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管理,不再建立单独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现就有关实施工作,制定本办法。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海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海南省人民政府公报》(CN:46-1073/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海南省人民政府公报》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双百方针”,理论联系实际,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学科基础理论研究,交流科技成果,促进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发展,为教育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