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均衡农村留守儿童经费保障生均公用经费教育行政特设岗位计划初中校舍残疾儿童办学行为
摘要:<正>琼府[2013]11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精神,巩固提高我省九年义务教育水平,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切实增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我省自2002年通过国家"两基"验收以来,切实把义务教育摆在"重中之重"的地位,建立和完善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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