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行办法企业成长性资金管理地方税务局专家评审意见增税区域发展政策代扣代缴预算管理财
摘要:<正>琼府[2012]76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与国家政策保持有效衔接,合理利用财政资源,进一步鼓励中小企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现将《海南省中小企业成长性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08年12月20日的《海南省中小企业成长性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琼府[2008]89号)同时废止。2012年12月14日海南省中小企业成长性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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