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办法生活必需品市场信息十六条没收违法所得追究刑事责任四级市场司法机关潜在隐患价
摘要:<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1年第4号《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11月7日商务部第56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部长陈德铭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监测、及时控制和消除因突发事件引发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满足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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