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特许人保守商业秘密法定代表人备案工作台湾地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证明文
摘要:<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1年第5号修订后的《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11月7日商务部第56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商务部2007年第15号令)同时废止。部长陈德铭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第一条为加强对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管理,规范特许经营市场秩序,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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