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吨税税目税率净吨位证明文件追征税款代表机构船籍国到达港船舶所有权常务会议
摘要:<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暂行条例》已经2011年11月23日国务院第18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总理二○一一年十二月五日第一条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港口进入境内港口的船舶(以下称应税船舶),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船舶吨税(以下简称吨税)。第二条吨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条例所附的《吨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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