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法制机构相对人权利普遍约束力行政法规行政许可制定机关行政收费起草说明法定
摘要:<正>国家旅游局令第36号《国家旅游局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已经2011年3月29日国家旅游局第4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局长邵琪伟二○一一年四月六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家旅游局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推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国家旅游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规章,是指以国家旅游局令的形式公布的,涉及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定、办法和实施细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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