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费水运事业海事管理机构管理办法征收办法出口集装箱对外开放口岸内河水运长
摘要:<正>财综[2011]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交通厅(局):为加快港口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我国水运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有关批示精神,财政部会同交通运输部共同制定了《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港口建设费征收办法》(国发[1985]124号)自《办法》施行之日起废止。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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