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障退休人员保险经办机构缴费年限集体企业人社养老金水平户籍所在地社
摘要:<正>琼府办[2011]148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实现全体公民老有所养的目标,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1998]10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0]107号)有关精神,经省政府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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