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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调整海南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退职生活费人社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征缴保险覆盖面特殊工种支付能力财政

摘要:<正>琼府[2011]2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06号)文件精神,并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从2011年1月1日起,调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养老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普遍调整201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从2011年1月1日起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40元养老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4元退职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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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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