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性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管理办法议事规则工作职责贷款偿还内部管理制度融资机制借款主体
摘要:<正> 一、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的《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精神,省政府成立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调办公室(以下简称协调办),为了保证协调办各项工作职责任务的履行和完成,制定本规则。二、协调办设在省发展与改革厅,负责日常工作。协调办主任由省发展与改革厅主要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省财政厅的分管领导担负。省政府联系金融工作的副秘书长负责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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