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行为污染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工商总局三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污染治理污水处理费污染物
摘要:<正>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5〕34号)和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国家工商总局、司法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考核办法"的通知》(环发〔2005〕79号)要求,为深入打击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切实解决我省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污染问题,省政府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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