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部务会议台湾居民工商经营劳动合同行政法规中国公民劳动争议处理劳动关系日经
摘要:<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6号《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已于2005年6月2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10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部长郑斯林二○○五年六月十四日第一条为维护台湾居民、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以下简称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的合法权益,加强内地用人单位聘雇台、港、澳人员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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