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人民政府实验室管理卫生主管部门实验活动生物安全管理病原微生物兽医主管部门主管人员
摘要:<正>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已经2004年11月5日国务院第6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以下称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保护实验室工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海南省人民政府公报》(CN:46-1073/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海南省人民政府公报》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双百方针”,理论联系实际,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学科基础理论研究,交流科技成果,促进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发展,为教育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
部级期刊
人气 309122 评论 20
省级期刊
人气 45300 评论 22
人气 41010 评论 21
人气 32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