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教育发展规划领导干部中心学校农民技术培训十年农村经济高中教育务工就业办学标准
摘要:<正>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国发[2003]19号),进一步深化农村教育改革,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促进农村经济和城乡协调发展,省政府制定了《海南省农村教育十年(2004—2013年)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印发给你们,并就认真实施《规划》提出如下要求:一、把学习宣传《规划》作为当前一项紧迫而重要的任务。各市县、各部门都要对学习宣传《规划》进行精心部署,并与学习宣传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先发展教育的决定》结合起来,提出明确要求。要集中一段时间,组织广大干部群众认真学习《规划》,使广大干部群众领会掌握《规划》的精神实质,为实施《规划》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学习的表率,带头学好《规划》。通过学习,准确把握当前农村教育面临的形势,明确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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