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收购粮食购销市场化粮食生产农村税费改革粮食风险基金直辖市人民政府粮食企业价差亏损
摘要:<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1998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以市场为取向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保护广大农民利益,促进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和粮食生产与流通。随着国民经济市场化程度的提高,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农村税费改革的全面实行,当前进一步推进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的条件已经基本具备。按照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务院决定,在总结经验、完善政策的基础上,2004年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市场,积极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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