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项目地方性法规省法制办人大法工委处罚规定常务会议立法质量城镇从业人员土地权属残
摘要:<正>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海南省人民政府2004年立法项目安排》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四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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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公报》(CN:46-1073/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海南省人民政府公报》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双百方针”,理论联系实际,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学科基础理论研究,交流科技成果,促进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发展,为教育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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