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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地区海洋生态损害法律治理机制研究

作者:刘道远; 王洁玉南海地区海洋生态损害救济机制

摘要:海洋生态对人类社会的生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不仅能够提供物质资源,也是人类环境权的重要内容。海洋生态损害具有国际性、大规模性和难以救济性特点。对南海地区海洋生态进行保护是我国南海地区海洋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之进行保护必须顺应海洋生态保护的特点和要求,建立科学的法律治理机制。从各国实践来看,海洋生态损害救济机制有公法救济、私法救济和社会救济三种基本模式。从海洋生态损害本身的属性和我国的立法情况来看,建立以私法救济为核心的综合性救济法律机制是我国的应然选择。为了强化海洋生态损害救济制度的预防功能,建议在侵权责任法上明确海洋生态损害的危险责任归责原则,在刑法上明确海洋生态犯罪的危险犯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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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CN:46-1012/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发表的学术论文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全国高校文科学报文摘等多家权威刊物转载,在国内学术界产生较大的影响。并于1999年被评为“首届全国百强社科学报”,2000年被评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期刊”,2001年获《CAJ-CD规范》执行优秀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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