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秋高风险法治化风险归责
摘要:风险社会是一个全新的社会形态。社会的新发展需要相应制度变革的支持。风险社会对传统法律体系提出了重大挑战,为应对这种挑战,需要建立风险法律体系。文章提出了风险法律体系建构的基本思路:确立预防的法律理念;建立公益诉讼的法律模式;用风险归责替代传统的法律归责原则。风险法律体系不是对传统法律体系的替代,只是对传统法律体系的补充和完善。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广州师院学报》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省级期刊
人气 237998 评论 36
人气 153978 评论 33
人气 151368 评论 53
人气 122389 评论 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