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曹坚诉讼中止超期羁押建议
摘要:因出现特殊情况而导致刑事诉讼活动的中止,在司法实践中较为常见。由于现行刑事诉讼法未对诉讼中止作出规定,相关司法解释虽有规定,也都比较原则。缺乏完善的诉讼中止实施措施,以致诉讼中止后一些刑事案件久拖不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超期羁押情况比较突出。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广州市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学报》(CN:44-1464/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季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广州市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学报》以传播警察学术信息,繁荣警察科学研究,反映警察科研成果,促进警察科学建设为己任,为公安教育训练、公安实践、公安领导决策服务。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