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家全取得时效价值位阶国情立法困境
摘要:中国是否在立法中确立取得时效制度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不少学者主张在民事立法中设立取得时效,但是取得时效在中国不仅缺乏历史的继承基础,而且与中国核心价值体系的目标要求不和谐。同时。取得时效与中国的现有国情和相关物权法律制度不契合,因此,取得时效在中国存在诸多立法困境。在取得时效的适用日渐衰微,有关法律制度(不动产登记、善意取得等)日益完善的情况下,中国民事立法不必确立取得时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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