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唐仁郭少数民族婚姻形态宗法性
摘要:婚姻是人类生理、心理发展和繁衍后代的自然需要,是构成家庭、产生宗族的基础。我国近代少数民族的婚姻形态,处处渗透着宗法的色彩和内容,反映了宗法的族权、父权、夫权、神权在少数民族家庭婚姻生活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体现出浓厚的宗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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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民族研究》(CN:52-1001/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贵州民族研究》主要刊载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学术论文,现主要辟有民族理论、民族经济、民族教育、民族历史、民族文化、民族语言文学、民族学调查、国外民族学研究介绍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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