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荷兰检察制度精要及其启示

作者:王超荷兰检察制度大陆法系检察制度改革

摘要:尽管深受法国检察制度的影响,但是荷兰在不断的改革过程中逐渐形成了颇具特色的检察制度。同我国检察制度相比,荷兰检察制度的特色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一是检察权在法律上具有司法和行政的双重属性。二是检察机关在侦查活动中处于领导地位。三是在设立检察机关时不仅实行审检合署和审检分署相结合的模式,而且针对某些特殊犯罪设置专门的检察机关。四是基于检察机关的双重属性以及独特的组织体系,检察机关的内外部关系都比较复杂。五是检察机关不仅垄断起诉权,而且享有广泛的起诉裁量权。六是实行严格的检察官选任制度。荷兰检察制度的鲜明特色对于我国检察制度改革的重要启示首先在于检察独立更加强调检察机关的外部独立和集体独立,而不是检察机关的内部独立和个人独立。其次是应该赋予检察机关更大的自由裁量权。最后是应该强化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的监督和制约。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贵州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贵州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CN:52-1155/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贵州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目前主要开设“世居民族与贵州文化”“民族学与社会学”“多民族文学论坛”“逻辑与认知”“法学研究”及“口头传统研究”等栏目。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