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经济刑法立法理念与原则论纲

作者:王慧君经济刑法立法理念立法原则

摘要:经济刑法立法理念与立法原则受立法价值的影响,根植于法律的立、改、废全过程。“法律具有时代性”,不同时代的立法理念与原则受特定经济环境及治理观念更新的影响,也会有所不同。当前,我国经济市场处于转型期,“有形之手”欲求退缩但又恐惧“风险社会”带来的危害。在从“半市场化”到“市场化”的过程中,经济刑法如何担任好“守夜人”的角色,首先应解决立法理念与立法原则的问题。与以往的秩序导向下的经济刑法立法理念相比,当前经济刑法应坚持“市场主导,国家辅助干预”、“预防”与“重刑虚置”的立法理念。在立法理念的影响下,立法原则上应然选择“法益保护前置”、“限制性”、“独立评价”与“成本性”作为立法之基石。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广州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广州广播电视大学学报》(CN:44-1547/Z)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广州广播电视大学学报》坚持质量第一,学术至上的宗旨,自办刊以来,已发表文章200篇,成为展示与促进现代远程开放教育成果的重要阵地。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