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回制度家电家用电器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生产者
摘要:缺陷家电召回制度有望在年内出台。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家用电器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草案拟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家用电器产品履行召回义务,在我国境内的召回措施需与境外相当。而未按规定实施召回的,将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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