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左鸣 闫妍法定财富标志公共租赁住房住房限购公租房产权投资
摘要:1998年“房改”后,住房逐渐成为市场中被追捧的社会性财富标志,房地产对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也引发了一些地方政府过度依赖土地财政和强势群体过度投资甚至投机伤民的弊端。出路在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做到既能继续发挥房地产对经济增长的带动作用,又能实现房价和房租处于合理水平的目标。建议在区域或全国性中心城市继续维持现行住房限购政策的同时,大力发展公租房,并将公租房的所有权和居住权相分离,以公租房的租金为收益来源,建立公共住房投资信托基金(PHIT, Public Housing Investment Trust),并确定其法定财富标志的地位,将部分希望投资房地产社会性财富标志的资金,引入到以公租房为基础资产的证券化产品投资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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