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用人单位女职工产假生育津贴
摘要:《工友》编辑部:我是一家贸易公司的女职工,1个月前,因意外事件导致了流产。由于公司没有为我上生育保险,我就要求公司给报销流产医疗费3500元。公司予以拒绝,其理由是:未生育孩子,只是流产,不能享受生育津贴和报销医疗费等。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工友》(CN:42-1635/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工友》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提供政策法规咨询,研究并指导新时期工人运动,传播先进文化和理念。
省级期刊
人气 128833 评论 52
部级期刊
人气 27092 评论 49
人气 13595 评论 52
人气 7995 评论 47